近日,為加強全省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增強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監督合力,河南省審計廳會同省教育廳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我省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等學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教育系統各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應直接領導內部審計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審計委員會。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對有關單位(學校)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機制、內部審計計劃安排和審計重點、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指導。采取日常檢查、審計項目檢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督。《意見》明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學校)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和管理需要,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或明確履行內部審計職責的內設機構。健全完善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制度,支持內部審計機構依法獨立開展內部審計,保障內部審計工作所需經費和條件。合理配備具備審計、財經、法律、管理、工程、信息技術等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適應內部審計工作需要的審計人員。有序推進內部審計監督全覆蓋,深化對內管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全力推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審計,探索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注重預算管理審計,夯實資產負債管理審計,拓寬工程項目審計,適時開展重點領域專項審計調查。同時,按照科技強審要求,加快教育系統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并建立健全單位內部審計資料向同級審計機關的報備機制和內部審計發現重大問題報告制度。《意見》強調,要壓實審計整改責任,強化審計結果運用。建立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臺賬,對整改工作進行檢查。對整改情況開展后續審計,整改到位的問題予以銷號,并將整改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將內部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相關決策、預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高等學校應將內部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納入干部年度考核指標體系。
(方珺 趙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