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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云南省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若干措施》
(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明確
提高統籌利用
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能力
積極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和企業主體作用
加快推進全省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詳情如下↓↓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云政辦發〔2022〕43號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印發云南省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云南省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若干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59號)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提高統籌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能力,積極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和企業主體作用,加快推進全省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育一批雙循環企業 (一)培育引進一批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依托綜合服務信息平臺,為企業進出口提供報關報檢、物流、退稅等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務。綜合評估服務企業數量、培訓人數、實現效益等因素,對年服務企業100家以上或在線交易額2億美元以上的綜合服務企業給予每家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二)培育發展一批貨源組織能力及資源整合能力強、運營模式先進的物流樞紐運營企業。支持引導運輸、倉儲、快遞等中小物流企業整合功能。在跨境物流、冷鏈物流、城鄉配送、智慧物流、航空物流等領域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物流企業。 (三)培育孵化一批跨境電商企業,鼓勵傳統內貿企業、農村電商服務企業拓展跨境電商業務,開展網商產業園試點,引入內外貿優質網商入駐,壯大線上市場主體。引進知名跨境電商企業在云南設立區域總部、服務機構和分撥中心。 (四)積極引進境內外知名大型物流和供應鏈企業及其區域總部落地云南或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支持我省企業到省外設立分支機構或經營網點,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設立境外物流公司。 (五)積極扶持培育年銷售額大、內外貿業務并重、處于供應鏈核心的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企業,支持其搭建數字化平臺,為上下游企業提供貿易、物流、金融等“一站式”服務。 (六)打造高原特色農業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引導產業鏈上下游小微企業、合作社和農戶向“鏈主”集聚。 二、創新融合發展模式 (七)積極打造產業聚集、主體多元、服務專業的跨境電商園區,為進口商品國內銷售、出口產品開拓市場提供平臺、貨源、物流等“一站式”服務。加強對市場采購貿易、跨境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的有效支持,加大招商引資和推介力度,吸引東部沿海等地區的產業向云南轉移。 (八)推動內外貿數字化發展,深化與國內大型數字商務企業、金融機構在促消費、直播電商等方面的務實合作,培育壯大我省網絡消費市場規模。推進中國—南亞博覽會等數字化平臺功能升級,形成一體化支撐展會、商城、商務基礎業務的大數據平臺。 (九)積極推動中國面向南亞東南亞數字經濟先行示范區建設,加強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對接,爭取通過“部省合作”模式開展工作。 (十)加快推進昆明市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加快推進122項試點任務,形成典型案例在全省復制推廣。 三、加快內外融合發展 (十一)依托現有開放型園區,重點加強在農業、建材、礦產、能源等方面開發合作,促進產業發展和供應鏈體系構建,進一步增強云南現代化產業“走出去”、“引進來”集聚力和競爭力。 (十二)加快中老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等中老鐵路沿線產業園區建設,支持昆明市、西雙版納州與老撾磨丁片區聯合打造跨境產能合作示范區,優先在電子終端產品、機械裝備、紡織、醫藥等領域,布局跨境產業鏈合作,推動境內境外一體化發展。 (十三)推廣“互聯網+邊民互市貿易”試點監管模式,支持具有產業基礎和市場渠道的企業落地云南,開展邊民互市商品落地加工。 (十四)發揮綜合保稅區功能作用,用好綜合保稅區保稅、免稅、退稅政策,推動昆明、紅河綜合保稅區與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邊(跨)境經濟合作區開展實質合作,促進內外貿體制機制對接和一體化發展。 (十五)利用商業載體促進內銷,積極推進外貿產品進電商平臺、進大型超市、進特色街區、進夜市、進展會、進政府采購目錄“六進”活動。搭建出口轉內銷平臺,加快轉內銷市場準入。鼓勵外貿企業升限入庫,對新增入庫企業給予支持。 (十六)積極擴大進口,提升綠色消費、智能消費、健康消費、個性消費等供給。大力發展服務消費,深化服務業領域對外開放。吸引國際國內知名品牌首店、旗艦店、概念店等入駐,加快發展“首店經濟”。對國際、國內知名品牌在我省開設獨立法人企業和品牌首店的給予適當獎補。豐富“云集好物”、“云品樂購”等消費載體,持續開展“彩云購物節”等系列促消費活動。 四、建設融合發展平臺 (十七)支持建設國際貿易企業集聚平臺,加強電商、物流、商貿等產業園區和要素交易中心配套設施建設,積極吸引貫通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商貿企業和集群集聚入駐,融合發展。支持建設具有沿邊特色的邊境貿易商品市場,建設具有南亞東南亞等國家特色的進出口商品市場和商貿中心。 (十八)立足資源、產業和區位優勢,在昆明等地建設花卉、水果、堅果、中藥材、肉牛等一批農產品專業市場,在思茅、彝良、文山、南華等地建設咖啡、天麻、三七、食用菌專業市場,并將其打造成為集現貨交易、電子交易、拍賣、倉儲、物流、結算等服務功能為一體的內外貿第三方交易平臺。 (十九)支持鼓勵行業協會、商會搭建產業對接交流平臺,針對企業專業服務需求,建立行業公共服務平臺。 五、構建內外聯通物流網絡 (二十)加快推進昆明空港型、昆明商貿服務型、昆明陸港型、大理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和紅河(河口)、德宏(瑞麗)、西雙版納(磨憨)陸上邊境口岸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布局建設一批省級物流樞紐。 (二十一)優化現有國際航線補貼政策,發揮區位優勢,以全貨機為主、客運航班腹艙為輔、“客改貨”航班為補充,不斷鞏固、開辟南亞東南亞及環印度洋地區國際貨運航線,打造國內與南亞東南亞及環印度洋地區間的航空貨運中轉集散地。 (二十二)引導外貿、跨境電商、物流等企業加強業務協同和資源整合,支持加快建設邊境倉、海外倉、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礎設施,提高物流運作和資產利用效率。 (二十三)優化城市配送網絡,持續加快“快遞進村”進程,補齊末端配送“最后一公里”短板,暢通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雙向流通渠道。 六、發揮品牌引領作用 (二十四)支持企業從貼牌生產向研發設計、自有品牌、收購知名品牌轉化,對新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稱號的企業給予支持。 (二十五)加大外貿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著力解決不正當競爭、專利侵權假冒、網絡盜版侵權等問題,依法加大懲治力度,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形成治理侵權假冒行為工作合力。 七、推動同線同標同質 (二十六)將“同線同標同質”(以下簡稱“三同”)產品適用范圍擴大至一般消費品、工業品領域。允許企業以“三同”自我聲明承諾,在商品或包裝上標注“三同”標識銷售產品(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十七)支持外貿企業利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南亞博覽會、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等國內重點展會平臺,搭建“三同”平臺專區,開展“三同”產品宣傳推廣、供需對接,對參展企業展位費給予支持。 八、加強規則對接應用 (二十八)加快推進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新一輪改革創新,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以制度型開放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積極探索研究口岸通關“一地兩檢”模式和外籍人員入境就業等試點。 (二十九)加快推動RCEP原產地管理信息化應用項目3.0版本在云南上線應用,持續提升便利化水平,推進原產地業務全流程線上辦理。開展東盟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法律法規和標準研究,指導企業解決涉及檢驗檢疫方面的問題。 九、促進標準認證銜接 (三十)支持龍頭企業對標國際先進農產品種植和生產標準,充分利用涉農資金,建設優質農產品種植和生產基地。對標國際森林認證標準,推進林草可持續認證標準、國家森林生態標志產品建設,加強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登記。對企業開展國際管理系統認證、國際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國際商標注冊和境外專利申請等給予支持。 十、完善工作機制 (三十一)建立商務、稅務、市場監管、海關、外匯等部門協作機制,強化內外貿領域信息歸集,加快推動業務協同、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持續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完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和維權援助機制,落實知識產權嚴格保護要求,切實提升內外貿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完善進口種苗口岸檢疫放行和屬地調入后續監管工作機制。 十一、提升服務能力 (三十二)充分發揮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作用,持續開展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調查、通報評議、特別貿易關注等工作,提升外貿企業合規意識和技術創新能力,提升風險預警和應對處置能力,助力企業、云系產品“走出去”,促進我省特色優勢產業發展。 (三十三)深化商品檢驗模式改革,推進檢驗結果采信,逐步擴大進口礦產品“先放后驗”、“依企業申請”等實施范圍。 十二、加強人才培養 (三十四)充分發揮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干部培訓基地在政策、市場等方面平臺優勢,拓展政校合作內容,支持創新推廣“外語+職業技能”等人才培養模式,擴大中國特色學徒制人才培養規模。 (三十五)支持職業院校與企業合作開展人才培養,加快培養熟悉國內外法律、規則和市場環境的專業人才。支持行業、企業開展有關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和在崗繼續教育制度。 十三、開展先行先試 (三十六)加強對州、市指導,支持有條件的州、市結合重點產業和發展需要,聚焦內外貿一體化特定領域、特定環節開展內外貿法律法規、監管體制、質量標準、認證認可等試點,率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 十四、加大政策支持 (三十七)統籌用好中央和省級既有財政支持政策,支持市場主體培育、品牌建設、發展平臺、“三同”產品宣傳推廣和邊境倉、海外倉建設等,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三十八)支持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結合內外貿企業融資需求特點,加強金融科技賦能,持續改進和豐富信貸產品,積極發展質押融資業務。進一步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間,確保2022年底辦理時間壓縮至6個工作日內。 (三十九)支持保險機構穩健發展出口信用保險和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提升承保能力,為物流運輸、對外貿易等行業開發專屬特色保險產品。加強國內貿易險、進口預付款保險與出口貿易險聯動,充分發揮國內貿易險在服務擴大內需戰略、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和國內貿易信用保險覆蓋面。 符合本措施和其他產業政策的企業(項目),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享受政策。國家和省級有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 各地、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任務分工,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政策宣傳貫徹,加強部門協作、協同,形成工作合力,推進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