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7月21日,財政部發出通知,向社會公開選聘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咨詢專家。
企業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特別是研究制定應用指引、評價指引和鑒證指引等,需要社會各方面參與其中。為此,財政部根據《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工作大綱》對咨詢專家聘期的規定,決定公開選聘一批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咨詢專家。
《通知》對聘任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基本條件包括能夠投入一定的時間和精力完成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及其秘書處交辦的工作任務,愿意接受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的監督管理等。專業勝任能力條件包括:1.企事業單位的人員,應具備豐富的財務、會計、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經濟管理經驗,具有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主持設計、實施過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2.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人員,應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長期從事內部控制方面的審計和咨詢服務業務;3.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人員,應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或取得博士學位,并在內部控制領域有研究特長和較豐富的研究成果;4.有關監管部門的人員,應具有研究、制定、宣傳、貫徹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財務會計相關規章制度的豐富經驗。
選聘程序由自我推薦、所在單位審核、財政部審定3部分組成。有意受聘擔任咨詢專家的人員,要如實填寫《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咨詢專家申報表》,經所在單位審核把關后,于2008年8月25日之前報財政部會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