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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學技術部公告[2022]16號)
內容提要
為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繼《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發布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及科學技術部于2022年3月23日聯合發布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學技術部公告[2022]16號(以下簡稱“16號公告”),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
根據16號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1。
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和管理辦法按照國科發政[2017]115號文,即《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執行。
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徑和管理要求,按照財稅[2015]119號文,即《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16號公告發布前,研發費用100%加計扣除的規定僅適用于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16號公告的發布旨在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以支持科技創新并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相關企業應研讀上述文件并留意主管機關發布的有關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進一步通知以盡享相關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