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的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答:預算體現國家的戰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動范圍和方向,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預算管理工作。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制、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中央印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結合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財政形勢,立足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從統籌財政資源、規范預算管理等全方位角度,為逐步建立現代預算制度體系框架、更好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指明了方向。
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規定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自治區積極改進預算管理制度,于2015年1月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15〕10號),并逐步細化各項改革措施,健全政府預算體系,大力推進中期財政規劃、預算公開、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預算績效管理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落地實施,為建立現代預算制度提供了基礎條件。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區各級財政處于緊平衡狀態,收支矛盾較為突出,加之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入,預算管理中一些深層次問題逐步暴露出來,如預算統籌力度不足、政府過緊日子意識尚未牢固樹立、預算約束不夠有力、資源配置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影響了財政資源統籌和可持續性,迫切需要在國務院《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通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規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潛力、釋放活力。
問:我區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什么?
答:按照中央文件明確的改革基本原則,結合自治區實際,《實施意見》確定我區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預算法定,堅持目標引領,堅持底線思維,統籌發展和安全、當前和長遠,努力建設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現代預算管理制度。以加強財政資源統籌為抓手,增強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財力保障,實現有限公共資源與政策目標有效匹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為遵循,硬化預算約束,實現對權力運行的有效制約和監督。以建設“數字財政”為支撐,加強預算管理各項制度的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建立“大財政大預算”格局。以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風險為底線,加強政府債務和中長期支出事項管理,增強財政可持續性。
問:與以往政策相比,《實施意見》的主要創新之處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實施意見》立足于中央文件精神,結合自治區前期改革形成的基礎,將有關改革成果制度化,提出13條改革重點任務,并在以下幾個方面重點突破:
一是建立重大決策部署保障機制。將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作為預算安排的首要任務。自治區財政部門牽頭梳理全區重大決策部署項目清單,報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批準,并根據年度重點工作實行動態調整。完善預算決策機制和程序,各級預算、決算草案應當按程序報本級黨委和政府審議,各部門預算草案應當報本部門黨組(黨委)審議。
二是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加大收入統籌力度,盤活存量,充分挖掘釋放各種閑置資源潛力。加強政府性資源統籌管理,將依托行政權力、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以及特許經營權拍賣收入等按規定全面納入預算。強化部門和單位收入統籌管理,要求部門和單位依法依規將取得的包括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非財政撥款收入在內的各類收入納入部門或單位預算,未納入預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三是規范預算支出管理。黨政機關帶頭過“緊日子”,嚴格部門支出管理,建立節約型財政保障機制。強化對部門非預算撥款收入的統籌,首先使用非預算撥款收入安排支出,不足部分再申請財政資金。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堅持“三保”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優先順序。綜合運用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形式,強化對具有正外部性創新發展的支持。
四是加強預算控制約束和風險防控。實施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預算支出全部以項目形式納入預算項目庫,未入庫項目一律不得安排預算。加強財政運行風險防控,加強重大政策、重大政府投資項目等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機制,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穩妥化解隱性債務存量。
五是提高預算管理信息化水平。將制度規范與信息系統建設緊密結合,以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為龍頭,推進全區“數字財政”建設,實時記錄和動態反映各級預算安排和執行情況,以及轉移支付資金分配使用情況。積極推動跨部門基礎信息共享共用。
問: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強調,要推進財政支出標準化,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請問在這方面有哪些改革舉措?
答: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標準科學、約束有力、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等目標要求,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此作出進一步部署。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有效解決當前仍存在的預算控制偏軟、約束力不強等問題,增強預算控制力和約束力,結合中央文件精神,《實施意見》提出了以下落實舉措:
一是加強各級政府預算銜接。上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依規提前下達轉移支付和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預計數,增強地方預算編制的完整性、主動性。下級人民政府應當嚴格按照提前下達數如實編制預算,既不得虛列收支、增加規模,也不得少列收支、脫離監督。
二是實施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將項目作為部門和單位預算管理的基本單元,預算支出全部以項目形式納入預算項目庫。新入庫項目應當完成可行性研究論證、事前預算績效評估、立項程序和具體實施計劃,并按照輕重緩急排序,保證儲備項目安排預算后即可實施。執行中部門預算調整和調劑依托項目庫按規定程序進行,同步更新項目庫中項目信息,實現項目信息歷史數據可追溯。項目結束或終止時要及時在項目庫中標記,為動態清理項目和盤活預算結余資金提供支撐。加強上下級項目庫銜接管理,做細做實專項債項目庫,提高項目成熟度和債券資金使用績效。
三是推進支出標準體系建設。根據基本公共服務國家基礎保障標準,結合公共服務狀況、支出成本差異、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自治區各級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標準,報上級備案后執行。建立不同行業、不同地區、分類分檔的預算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物價變動和財力變化等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制定和完善通用標準,制定管理制度,對支出標準建設的基本流程、標準適用對象及標準文本的主要內容和形式等進行規范。將支出標準作為預算編制的基本依據,不得超標準編制預算。
四是推動預算績效管理提質增效。將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決策部署作為預算績效管理重點,加強財政政策評估評價,增強政策可行性和財政可持續性。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業務主管部門持續完善預算績效管理流程,搭建共性指標體系和部門整體績效指標體系,制定分行業、分領域、分層次的核心績效指標和標準,加大考核力度,強化激勵約束,推進信息公開,并及時向本級黨委、人大、政府報送重要信息和突出問題。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績效評價結果與完善政策、調整預算安排有機銜接。
五是強化預算對執行的控制。嚴格執行人大批準的預算,預算一經批準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規范預算調劑行為。嚴禁出臺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則上通過以后年度預算安排支出。除科研項目資金外,不得改變上年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用途,不需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應當及時交回財政。加強對政府投資基金設立和出資的預算約束,避免與專項資金重復投入。
問:《實施意見》在優化國庫集中收付管理、構建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為適應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的新需要,《實施意見》提出了優化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有關要求,主要包括:將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納入國庫集中收付管理范圍。優化國庫集中支付控制體系和集中校驗機制,實行全流程電子支付,優化支出審核流程,全面提升資金支付效率。完善財政收支和國庫現金流量預測體系,建立健全庫款風險預警機制,統籌協調國庫庫款管理、政府債券發行與國庫現金運作。規范按權責發生制列支事項,盟市、旗縣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結余不再按權責發生制列支。進一步加強財政暫付性款項管理,除已按規定程序審核批準的事項外,不得對未列入預算的項目安排支出。
同時,《實施意見》還對建立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監控機制提出了要求,加強對盟市、旗縣(市、區)分配使用直達資金情況的監督,完善部門協同聯動監管機制,強化從資金源頭到使用末端的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確保資金直達使用單位、直接惠企利民。
問:《實施意見》在加強風險防控、增強財政可持續性方面有何考慮?
答:統籌發展和安全,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大原則。當前,我區基層財政運行、地方政府債務、社會保障、金融等領域風險防控壓力不斷加大,迫切需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將防控風險、增強財政可持續性擺在更加突出位置。根據中央文件精神,《實施意見》主要對以下事項提出要求:
一是全面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確定機制,原則上不再增加政府法定債務風險預警地區和隱性債務紅色、橙色高風險等級地區的新增債務限額。完善專項債券管理機制,專項債券項目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應當及時足額繳入國庫,保障專項債券到期本息償付,切實防范債務風險。推進專項債券項目穿透式監測,定期組織開展債券資金使用情況核查。各地要在保障“三保”支出的同時,將到期地方政府債務本息,按照中央和自治區政策要求足額列入年度預算,未足額列入預算并且未及時糾正的,上級財政部門要依法按程序報本級人民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撤銷其人大批準預算的決議。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妥善處置和化解隱性債務存量。強化國有企事業單位監管,依法健全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企事業單位撥款機制,嚴禁各級人民政府以企業債務形式增加隱性債務。嚴禁各級人民政府通過金融機構違規融資或變相舉債。清理規范融資平臺公司,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對失去清償能力的要依法實施破產重整或清算。
二是防范化解財政運行風險隱患。配合中央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落實養老保險基金缺口自治區各級政府責任分擔機制,堅持精算平衡,加強基金運行監測,防范待遇支付風險。加強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社保基金管理,推進自治區級統籌,根據收支狀況及時調整完善繳費和待遇政策,促進收支基本平衡。各地區各部門出臺涉及增加財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實施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前,要按規定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評估,未通過評估的不得安排預算。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管理。除黨中央、國務院統一要求,以及共同事權盟市、旗縣(市、區)應負擔部分外,上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不得要求下級安排配套資金,或以達標評比、考核評價等名目變相要求配套。
問:《實施意見》對提高預算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哪些要求?
答:信息是國家治理的重要依據。全面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必須有先進的信息技術支撐。針對各級財政預算管理存在的“信息孤島”、“數據煙囪”等問題,財政部提出了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建設的總體構想,以系統化思維和信息化手段推進預算管理工作。2020年,我區被財政部確定為第一批試點省市之一。經過一年多的探索和努力,已經全面建成中央、自治區、盟市、旗縣四級聯通的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新系統涵蓋基礎信息、項目庫、預算編制、預算批復、預算調整和調劑、預算執行、會計核算等核心功能,統一全區134個財政區劃、2萬多家單位預算管理規范和標準,實現預算關聯業務和上下級財政間的工作協同,以及自治區各級財政及部門預算管理數據的自治區級集中和規范統一,為進一步提高財政保障能力提供技術支撐。2022年全區全部啟用新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編制預算,系統運行基本平穩。
為進一步提高全區預算管理信息化水平,將制度規范與信息系統建設緊密結合,《實施意見》提出,以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為龍頭,整合其他財政業務系統,集成其他部門基礎信息,加快推進全區“數字財政”建設。用信息化手段支撐各級預算管理,規范工作流程,實時記錄和動態反映預算安排和執行情況,以及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撥付、使用情況,實現資金從預算安排源頭到使用末端全過程來源清晰、流向明確、賬目可查、賬實相符。
問:下一步,全區各級財政部門將如何貫徹落實《實施意見》?
答: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項系統性工程。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和自治區《實施意見》精神,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全區各級財政部門的重點工作任務。自治區財政廳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切實加強配套制度建設,抓緊開展梳理全區重大決策部署項目清單等重點工作。同時,還將發揮好組織、指導、協調作用,指導督促全區各級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切實抓好《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改革舉措,夯實預算管理改革基礎,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發揮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