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屬各單位、部管各社團:
為貫徹落實會計法,根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開展2008年中央國家機關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國管財〔2008〕171號)精神,經部領導批準,決定對部屬單位在交通事業發展和改革中作出突出業績和貢獻的財會人員進行評選表彰。現就開展2008年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會計法和國家人才強國戰略,表彰在交通事業發展和改革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會計工作者,樹立當代會計工作者楷模,塑造會計職業良好形象,激勵廣大交通財會人員崇尚誠信、依法理財、開拓創新、勇于奉獻,在本職工作中建功立業,為促進交通運輸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評選范圍
部屬單位(含部機關)和部管社團從事會計工作、財務管理及財會理論研究和教學的人員。
三、推薦名額
海事、救撈、長航、船級社四個系統單位原則上每個系統單位推薦的候選人不超過5名,其他單位不超過1人。
四、評選條件
凡認真執行財務、會計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理財,模范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堅持原則、誠實守信、愛崗敬業、廉潔奉公,在財會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在社會上、行業內得到廣泛認同,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財會人員,均可參加評選:
(一)在參加本單位重大經濟事項預測、決策、控制、分析等方面卓有成效,為制定發展戰略、加強經濟管理、健全內部控制、提高經濟效益作出重大貢獻的;
(二)在加強財務會計管理和制度建設方面有創新、有突破,取得顯著效果,或在交通行業或部屬單位得到推廣應用的;
(三)長期工作在財會崗位第一線,愛崗敬業、任勞任怨,堅持原則、善于理財,并在認真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切實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充分發揮財會職能作用等方面業績突出的;
(四)在保護國家和公共財產,保護投資者、債權人、社會公眾合法利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國家財經紀律等方面事跡突出的;
(五)在會計理論研究、財會教學方面卓有建樹,形成重大科研成果,為構建交通財會理論和方法體系、發展交通財會教育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
(六)在從事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中勤勉盡責、甘于奉獻、敢于創新、頗有成效,為提升交通財會人員整體素質,改善交通財會人員知識能力結構,推進交通財會事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
(七)除上述條件以外在交通財會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
對因在財會工作中違法違紀受過懲戒、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本人過錯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響的,或未按要求完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實行一票否決。本人所在單位在最近3年來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會計工作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也不予推薦。
五、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應依據評選條件,有組織的自下而上評選推薦先進會計工作者。對推薦的候選人,需經本單位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審核同意,采取適當方式在本單位公示,并報經上級單位審核把關簽署意見后,由部屬一級單位統一將有關材料報送部(財務司)。
(二)請各單位于2008年7月20日前將《中央國家機關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1)、候選人事跡簡介、候選人事跡材料和其他相關材料一并報部(財務司)。
(三)各單位應根據推薦的候選人實際所從事的會計工作情況,每個候選人只能選擇會計工作系列、總會計師系列、會計科研及教育系列、會計管理工作系列中的一項填報,具體填報要求詳見附件2。
六、表彰獎勵
對獲得“交通運輸部先進會計工作者”榮譽稱號的會計人員,部將頒發榮譽證書。對表現特別突出的會計人員,將作為“中國國家機關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由部負責向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推薦。
聯系人: 李強 胡榮明 聯系電話:010-65292908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章)
二○○八年七月七日
主題詞:先進 評選 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08年7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