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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全面深化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局)、醫保局:
為貫徹落實全省數字化改革大會精神,提高醫療收費電子票據質量,提升醫療票據監管效率,根據《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財綜〔2019〕29號)和《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修訂浙江省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綜〔2021〕15號)要求,決定全面深化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標
著力建立完善的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體系,切實提高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流轉運用效率和質量,進一步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自2022年7月1日起,全省停止使用豎版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及豎版換開紙質票據;全省各級醫療機構在結算醫藥費用時全面使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式樣(以下簡稱橫版醫療電子票據);統一采用省集中模式,實時上傳省財政票據管理平臺開具醫療收費電子票據。
二、改革舉措
(一)梳理豎版醫療收費票據庫存情況
各級財政部門應結合切換工作計劃,對未直連醫療機構的醫療收費票據庫存情況進行梳理,合理安排豎版醫療收費電子票據賦碼量和豎版醫療收費換開紙質票據發放量,確保各醫療機構在切換前可以正常使用豎版醫療收費票據。
(二)做好豎版醫療收費票據傳輸和對賬
各級醫療機構應在切換使用橫版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前,做好豎版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及豎版換開紙質票據的賦碼信息、開具信息、作廢信息、換開信息、核銷信息與各級財政部門的對賬及補傳工作,確保豎版醫療收費電子票據一站式查詢和真偽查驗。
(三)全面推行橫版醫療電子票據
全省各級醫療機構在結算醫藥費時,應提供全國統一式樣的橫版醫療電子票據,并原則上不再提供橫版醫療電子票據換開紙質票據服務,但應根據患者需要提供橫版醫療電子票據紙質打印件。醫療機構在改革過程中,可利用現有簽名設備和打印設備完成工作,無簽名設備的醫療機構可免費使用省集中簽名設備服務。
(四)完成信息系統改造和對接
各級財政部門要協同衛生健康、醫保等部門根據本區域醫療機構的醫療收費診療信息系統(簡稱HIS系統)部署模式和業務規模,選擇適合的直連接入模式開展對接工作。省財政票據管理平臺支持各類HIS系統直接接入或HIS系統經由單位端接入,其中HIS系統包括醫療機構HIS系統、衛生健康部門統建的區域HIS系統、醫共體HIS系統等。針對開票量較少的醫療機構,省財政票據管理平臺提供在線填開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和批量導入醫療收費信息開具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兩種開票方式。
通過接口接入省財政票據管理平臺的各級醫療機構,需按照《浙江財政電子票據業務(醫療機構)接入工作規程》、《浙江財政電子票據業務(醫療機構)接口規范》、《浙江財政電子票據業務(醫療機構)數據規范》所描述的接入規范和實施工作流程,正常有序開展接入相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要高度重視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工作,建立工作溝通機制,指定專人跟進落實,指導當地醫療機構開展相應的改革工作。
(二)制定工作計劃。針對本區域的醫療機構財政電子票據現狀和改革要求,全省各級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要共同制定工作計劃,統籌安排,分批實施,扎實推進,按時完成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改革任務。
(三)做好宣傳工作。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衛生健康、醫保部門應加強對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改革的宣傳,提高醫療機構和公眾對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改革的認知度,切實提高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流轉運用效率和質量,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