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1.問:律師事務所如何核算協作業務?
答:律師事務所應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增設“業務協作款”明細科目,核算律師事務所與其他專業單位或個人進行業務協作時,發生的各項應支付給業務協作方的款項(單獨向其他專業單位或個人購買服務的除外)。
律師事務所在確認業務協作款時,按應向客戶收取的總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應支付給業務協作方的業務協作款金額,貸記“其他應付款――業務協作款”科目,按《小企業會計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確認的收入金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等。
律師事務所在實際支付業務協作款時,借記“其他應付款――業務協作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例:2X20年4月1日,A律師事務所、B專業機構和客戶C共同簽訂一份業務協作協議,三方約定:客戶C的業務包括法律服務和審計服務,其中A律師事務所只負責法律服務,B專業機構只負責審計服務,并各自對所承擔的業務部分負責;由客戶C將全部款項100萬元支付給A律師事務所,再由A律師事務所支付B專業機構應得部分40萬元。
2X20年5月30日,A律師事務所取得客戶C支付的款項100萬元。2X20年6月20日,A律師事務所支付B專業機構40萬元。假設不考慮稅費等其他相關因素。
分析:本案例中,該項業務由法律服務和審計服務兩部分組成,其中A律師事務所只負責法律服務,B專業機構只負責審計服務,并各自對所承擔的業務部分負責。因此,該業務屬于協作業務,A律師事務所雖然取得了100萬元的款項,但確認的收入不能包括與業務協作方B專業機構進行業務協作而需向其支付的款項40萬元,只能確認60萬元的收入。
2X20年5月30日,A律師事務所取得100萬元時:
借:銀行存款 100萬元
貸:其他應付款――業務協作款 40萬元
主營業務收入 60萬元
2X20年6月20日,A律師事務所支付B專業機構40萬元時:
借:其他應付款――業務協作款 40萬元
貸:銀行存款 40萬元
2.問:律師事務所如何核算代客戶保管的專項監管款?
答:律師事務所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增設“專項監管款”明細科目,核算律師事務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代客戶保管的合同資金、執行回款、履約保證金等各類存放于專用賬戶的款項。
律師事務所在收到上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專項監管款”科目。律師事務所按約定支付上述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專項監管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例:2X21年4月1日,A律師事務
所與客戶C簽訂委托協議,協議約定:客戶C委托A律師事務所負責辦理“客戶C與對方對事人B企業之間的所有法律業務”,包括由A律師事務所代為收取執行回款,并在收取款項后一個月內向客戶C移交代收款項。2X21年5月30日,A律師事務所收到對方當事人B企業支付的執行回款100萬元,并存放于A律師事務所專用賬戶。2X21年6月30日,A律師事務所將100萬元轉賬給客戶C。假設不考慮稅費等其他相關因素。
分析:本案例中,A律師事務所受客戶C全權委托,辦理與B企業的法律業務,并代為收回執行回款。因此,A律師事務所雖然取得了100萬元的款項,但該款項是代收款項,不能計入A律師事務所的收入,只能作為“其他應付款”核算。
2X21年5月30日,A律師事務所取得100萬元時:
借:銀行存款――XX賬戶 100萬元
貸:其他應付款――專項監管款 100萬元
2X21年6月30日,A律師事務所轉賬給客戶C100萬元時:
借:其他應付款――專項監管款 100萬元
貸:銀行存款――XX賬戶 100萬元
1. 問:律師事務所如何核算執業風險基金?
答:律師事務所應增設“2809執行風險基金”科目,核算律師事務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取的執業風險基金。律師事務所在提取執業風險基金時,借記“管理費用――執業風險基金”科目,貸記“執業風險基金”科目;律師事務所在依法賠償時,借記“執業風險基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提取的執業風險基金不足以賠償時,按照其差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問:執業風險基金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列示和披露?
答:律師事務所應在資產負債表的“非流動負債”中“長期應付款”項目之后增設“執業風險基金”項目,反映律師事務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取的執業風險基金。該項目根據“執業風險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問:律師事務所如何核算事業發展基金?
答:律師事務所應在“盈余公積”科目下增設“事業發展基金”明細科目,核算律師事務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取的事業發展基金。律師事務所在提取事業發展基金時,借記“利潤分配――提取事業發展基金”科目,貸記“盈余公積――事業發展基金”科目。
4. 問:事業發展基金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列示和披露?
答: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律師事務所,應將事業發展基金列示在利潤分配表中,即:律師事務所應在利潤分配表“二、可供分配的利潤”項目之下增設“減:提取事業發展基金”項目。該項目應根據“盈余公積――事業發展基金”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律師事務所,應將事業發展基金列示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即:律師事務所應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1.提取盈余公積”項目下增設“其中:提取事業發展基金”項目。該項目應根據“盈余公積――事業發展基金” 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5.問:律師事務所如何核算執業責任保險費?
答:律師事務所應在“管理費用”科目下增設“執業責任保險費”明細科目,核算律師事務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發生的執業責任保險費。律師事務所在確認執業責任保險費時,借記“管理費用――執業責任保險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