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印發《上海市市級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滬財庫[2008]26號
各市級預算單位,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
為進一步深化本市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根據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上海市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我們制定了《上海市市級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上海市市級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與監督,提高資金運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證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央單位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資金支付管理辦法》、《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和《上海市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級納入預算管理和財政專戶管理的財政資金,不包括財政撥付的基本建設資金(基本建設資金國庫集中支付辦法另定)。
第三條 財政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體,對不同類型的支出,具體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財政部門對條件許可的項目要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方式。
第四條 已實行國庫單一賬戶管理的預算單位,其納入財政管理的財政資金按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要求采取財政直接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方式進行。
第五條 未實行國庫單一賬戶管理的預算單位,其納入財政管理的財政資金屬于財政直接支付范圍的,按財政直接支付方式進行支付;其未納入財政直接支付范圍的,由財政部門嚴格按照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將資金撥付到各預算單位,再由預算單位按規定程序自行支付,待納入國庫單一賬戶管理后再實施財政授權支付。
第六條 非預算單位財政資金的撥付原則上按照財政直接支付的管理要求辦理。
第七條 財政資金的支付,必須依據財政預算、分月用款計劃、項目進度和本辦法規定程序辦理。
第二章 支出的分類和范圍
第八條 納入財政管理的財政資金的支出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九條 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工資和公用經費(含事業單位的補充公用經費,下同)。
第十條 項目支出是指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和經濟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工程支出、商品購買支出和服務購買支出等。
第十一條 預算單位基本支出的財政直接支付范圍包括:
?。ㄒ唬┘{入財政統發范圍的人員工資;
(二)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部分公用經費。
第十二條 預算單位項目支出的財政直接支付范圍分為商品貨物類、服務類、工程類。凡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均應實行財政直接支付。
第十三條 預算單位財政授權支付范圍包括除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外的其他財政支出資金,均可通過財政授權方式實現資金支付。
第十四條 非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撥付區縣財政、外省市和企事業等單位的財政資金。
第三章 用 款 計 劃
第十五條 用款計劃是財政部門辦理財政資金支付的依據。預算單位根據批準的部門預算和支出分類,編制用款計劃。
第十六條 用款計劃分為基本支出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用款計劃。
第一節 未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改革的預算單位
第十七條 預算批準前的基本支出用款計劃按當年基本支出控制數扣除財政直接支付項目(包括工資直撥、政府采購項目等,下同)的月均數確定。
第十八條 預算批準后的基本支出用款計劃按批復的部門預算扣除財政直接支付項目及預算批復前已預撥的資金,按年度分月均衡原則確定。
第十九條 預算單位的項目支出按批復的預算及項目實施進度由基層預算單位填寫《預算單位用款計劃申請表》(附表1)向主管預算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后報財政部門審批。
第二節 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改革的預算單位
第二十條 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改革的市級機關(市級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的用款計劃按《關于部分市級機關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滬財庫[2005]31號)中的相關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 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改革的市級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的用款計劃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
第四章 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程序
第二十二條 財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財政部門開具支付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將財政資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賬戶。
第一節 工資財政直接支付程序
第二十三條 市級機關在職人員國家工資部分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由預算單位在每月15日前,向主管預算單位報送次月財政直接支付工資數據信息和預算單位工資撥付申請匯總表紙質材料(附表2),主管預算單位進行審核,在每月22日前,向市國庫收付中心報送包括所屬預算單位工資匯總數據信息和主管預算單位編制的工資撥付申請匯總表紙質材料(附表3),審核無誤后負責支付。
第二十四條 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補貼費發放程序,參照機關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發放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 各預算單位上報工資數據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應按照《上海市實行財政集中撥付工資暫行辦法》(滬財庫[2001]6號)的規定執行。預算單位發生人員變動,應在申請時同時出具增減人員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六條 主管預算單位和市國庫收付中心應按照《上海市實行財政集中撥付工資暫行辦法》(滬財庫[2001]6號)的規定對上報的工資數據及相關附件進行審核。
第二十七條 代理銀行收到市國庫收付中心撥付的工資款項后,按工資發放匯總清單于發放工資月份的4日前(遇節假日相應提前)將實發工資發放到個人工資賬戶。
第二節 政府采購財政直接支付程序
第二十八條 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形式分為集中采購和自行采購。
第二十九條 集中采購支付程序是:集中采購項目任務完成后,預算單位在項目驗收完成后,登陸上海財稅網站“政府采購預算單位端”,通過CA認證證實身份,選擇“集中采購”路徑,錄入合同信息及《集中采購撥款申請表》(附表4),通過財稅網站傳遞給主管預算單位,并將紙質《集中采購撥款申請表》、《政府采購集中采購項目拆包清單》(附表5)、《政府采購集中采購項目合同登記表》(附表6)及相關材料(詳見《關于規范市級政府采購運行管理的通知》,滬財庫[2007]18號)送至主管預算單位,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后在財稅網站上確認信息,發送至財政部門,同時,將經過審核的紙質材料匯總后送財政部門。
第三十條 自行采購支付程序是:預算單位完成政府采購自行采購任務后,登陸上海財稅網站“政府采購預算單位端”,通過CA認證證實身份,選擇“自行采購”路徑,錄入《自行采購撥款申請表》(附表7),通過財稅網站傳遞給主管預算單位,并將紙質《自行采購撥款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詳見《關于規范市級政府采購運行管理的通知》,滬財庫[2007]18號)送至主管預算單位,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后在財稅網站上確認信息,發送至財政部門,同時,將經過審核的紙質材料匯總后送財政部門。
第三十一條 財政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對上述政府采購支付申請審核無誤后,由財政部門或市國庫收付中心負責支付。
第三十二條 集中采購項目在一般情況下,資金應直接支付至供應商。若預算單位因特殊原因,在預算下達前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集中采購項目,需先行支付的,應向主管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后,報財政部門審核批準后,由預算單位自墊款項,待預算批復后,由預算單位按上述集中采購支付程序申請支付代墊款項。
第三節 其他財政直接支付程序
第三十三條 其他非政府采購的財政直接支付程序。
?。ㄒ唬╊A算單位憑項目合同副本、支付憑證等,填寫《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附表8),向主管預算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預算單位對項目合同的金額、資金來源和收款人信息等審核后填寫《主管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匯總申請書》(附表9)送財政部門申請支付。
?。ǘ┴斦块T在收到預算單位的《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后,審核支付申請所列項目是否在批準的部門預算之內,有關申請的支付憑證是否齊全、相符等。審核無誤后,由財政部門或市國庫收付中心負責支付。
第三十四條 撥付區縣的資金原則上通過財力結算將資金下達到區縣財政,并由區縣財政落實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對現階段無法實現財力結算的市級財政資金,通過市級預算單位直接下達到區縣預算單位的(或需要財政部門撥付至區縣財政)資金,可由市級主管預算單位按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并附下達到區縣預算單位(或區縣財政)的支付明細及相關的證明材料,報送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由財政部門或市國庫收付中心將資金直接支付到區縣預算單位(或區縣財政)。
第三十五條 對口援助資金和納入部門預算的救災資金由主管預算單位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并附撥付依據,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由財政部門或市國庫收付中心將資金直接支付到主管預算單位。
第三十六條 未納入部門預算的救災資金由主管預算單位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并附撥付依據,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由財政部門或市國庫收付中心將資金直接支付到對口省級財政部門。
第三十七條 對本市部分享受財政政策扶持的企業,企業向主管稅務局申報扶持資金,經主管稅務局初審、主管財政局復審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由財政部門或市國庫收付中心將資金支付到申請企業。
第三十八條 對享受財政專項補貼的企業,在資金支付時,由相關企業向主管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后,并附撥款清單,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由財政部門或市國庫收付中心將資金直接支付到相關企業。
第三十九條 對中央下達專款明確受款對象的,由受款單位向主管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后,報財政部門(若受款單位沒有主管預算單位的,由項目主管單位直接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財政部門根據中央下達的指標文件審核無誤后,由財政部門或市國庫收付中心將資金直接支付到受款單位(或項目主管單位)。
第四十條 對中央下達??钪幻鞔_內容,未明確受款單位的,由主管預算單位(或項目主管單位)提出申請,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中央下達的指標文件審核無誤后,由財政部門或市國庫收付中心將資金直接支付到主管預算單位(或項目主管單位)。
第四十一條 根據《上海市市級衛生事業投融資改革實施方案》(滬府辦[2003]7號)和《關于推進本市市級醫療機構管辦分離改革方案》(滬府辦[2005]19號)的要求,申康醫院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申康中心”)管理的市級公立醫療機構基本建設經費、部門預算中用于固定資產的支出,以及市級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收支返還(除用于社區衛生服務、預防保健等其他衛生事業外)所形成固定資產的部分,仍按現行程序,由申康中心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經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直接下撥到申康中心并相應增加其資本金,由申康中心按上述直接支付程序進行撥付。
第四節 財政授權支付程序
第四十二條 財政授權支付指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預算單位根據財政授權額度,自行開具支付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賬戶。
第四十三條 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改革的市級機關財政授權支付程序按《關于部分市級機關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滬財庫[2005]31號)和《關于市級機關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滬財庫[2006]18號)中的相關程序辦理申請支付。
第四十四條 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改革的市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財政授權支付程序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申請支付。
第五章 財 務 核 算
第四十五條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預算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提供的《預算單位入賬通知書》(附表10)進行會計核算,其主管預算單位不再進行賬務處理。未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財政資金的財務會計管理,仍按現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四十六條 財政直接支付的會計核算憑證,由財政部門根據預算單位發生的財政直接支付數據,在次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打印《預算單位入賬通知書》,加蓋“上海市財政局業務專用章”后送主管預算單位,主管預算單位應及時將《預算單位入賬通知書》返還到基層預算單位作為記賬依據。沒有財政部門蓋章的《預算單位入賬通知書》不能作為有效的會計憑證。
第四十七條 財政直接支付的會計賬務處理,預算單位應根據財政部門提供的《預算單位入賬通知書》及原始憑證入賬,其會計分錄為:行政單位借記“經費支出”,貸記“撥入經費—財政直接支付”或“預算外資金收入—財政直接支付”;事業單位借記“事業支出”,貸記“財政補助收入—財政直接支付”或“事業收入—財政直接支付”。
第四十八條 財政授權支付的會計賬務處理,則在資產類增設“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會計總賬科目,下發額度時,增加該科目核算資金,支付使用時,減少該科目核算資金。年終沖回多余額度,具體會計分錄按照《關于部分市級機關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滬財庫[2005]31號)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 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由財政部門將預算單位的對賬單送主管預算單位,主管預算單位應及時將所屬預算單位的對賬單下發,預算單位在收到財政部門簽發的《預算單位對賬通知書》后,核對所列各項支出,并將對賬信息在每月25日前通過主管預算單位集中返還財政部門。
第五十條 年度終了后,財政部門在次年十個工作日內向主管預算單位、基層預算單位提供《主管預算單位對賬單》(附表11)、《預算單位對賬單》(附表12),主管預算單位、基層預算單位核對無誤后,據此編制年度決算。
第五十一條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年終決算仍由各預算單位負責編制,并逐級匯總,由主管預算單位上報財政部門。撥付給非預算單位的財政資金,由財政部門代編決算。
第六章 職 責 管 理
第五十二條 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市國庫收付中心、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代理銀行應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財政資金的國庫集中支付工作。
第五十三條 財政部門主要職責:
(一)擬定國庫制度改革方案,組織制定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完善國庫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二)審批主管單位報送分月用款計劃,根據年度支出預算和分月用款計劃合理調度資金,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下達財政授權支付額度;
?。ㄈ┴撠煂鴰旒兄Ц断嚓P的預算執行、資金支付中的重大事項組織調查,管理和監督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
?。ㄋ模┴撠熓屑墖鴰旒兄Ц断到y的應用開發和維護管理工作;
?。ㄎ澹┴撠焻f調解決國庫集中支付中預算單位、用款單位的相關事項的處理;
?。┲笇^縣財政做好國庫集中支付的改革。
第五十四條 主管預算單位主要職責:
?。ㄒ唬┴撠煱床块T預算管理使用財政資金,并做好相應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ǘ┴撠煂徍撕蛥R總本部門及所屬預算單位的財政授權支付業務用款額度的審核和申請,負責所屬單位財政授權支付的執行管理和監督;
?。ㄈ┴撠煴静块T及所屬單位財政直接支付的預算執行、資金申請與撥付、賬戶管理對賬、決算的匯總、審核和報批等管理和監督。
(四)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財政資金執行進度、質量的管理和考核。
第五十五條 基層預算單位的主要職責
?。ㄒ唬┴撠煱床块T預算使用財政資金,并做好相應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ǘ┴撠熖岢鲐斦苯又Ц稑I務和財政授權支付用款額度的申請,提供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申請所需的相關憑證,并保證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
第五十六條 市國庫收付中心主要職責
?。ㄒ唬┴撠煱匆幎ǖ某绦驅⒇斦苯又Ц稑I務中預算單位在職人員或離退休人員的工資或補貼審核發放到個人賬戶;
?。ǘ┴撠熃邮茴A算單位的政府采購財政直接支付業務的電子數據及具體審核辦理財政直接支付業務;
?。ㄈ┴撠熂皶r將審核完成的其他財政直接支付的資金支付到用款單位。
第五十七條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在財政資金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財政資金支付清算業務的制度規定,配合財政部門管理和監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
?。ǘ樨斦块T開設國庫單一賬戶辦理財政直接支付,辦理國庫單一賬戶與代理銀行的預算資金清算工作;
?。ㄈ┒ㄆ谙蜇斦块T提供、核對國庫單一賬戶的清算明細和庫存余額,確保內外賬務相符;
?。ㄋ模┡浜县斦块T制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制度和代理銀行的資格標準,監督檢查代理銀行辦理財政資金支付及清算等業務。
第五十八條 代理銀行在代理財政資金支付業務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與財政部門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及相關制度規定,及時、準確辦理財政預算內、外資金支付及其清算業務;
(二)與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簽訂資金清算協議,并定期向財政部門、市國庫收付中心、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和預算單位報告財政預算內、外資金賬戶支付活動情況,并提供電子化的查詢系統;
?。ㄈ└鶕~戶管理規定,嚴格按照財政部門直接支付指令和預算單位授權支付指令支付資金,不得違規支付資金,并協助財政部門對支付過程進行監控;
(四)按照財政部門要求,及時提供財政資金支付憑證資料;
?。ㄎ澹┙邮茇斦块T和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的管理監督。
第七章 法 律 責 任
第五十九條 預算單位(包括基層預算單位和主管預算單位,下同)工作人員未按規定變更財政預算,改變預算用款方向或性質,造成財政資金損失浪費的,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ㄒ唬﹤卧臁⒆冊旎蛱峁┨摷俸贤?;
?。ǘ﹤卧?、變造或提供虛假支付申請的;
?。ㄈ﹤卧臁⒆冊旎蛱峁┨摷偈湛钊思捌滟~戶,騙取財政資金的;
?。ㄋ模╊A算單位有關人員與收款人合謀以非法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
?。ㄎ澹╊A算單位提供虛假信息,造成財政資金流失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有關人員,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十一條 財政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實施財政資金支付管理工作及實施監督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損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十二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本辦法所規定的程序動用國庫庫款、預算外資金,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庫庫款或已存入財政專戶預算外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退還或者追回國庫庫款或財政專戶預算外資金,并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十三條 代理銀行工作人員違反財政部門或預算單位支付指令,將財政資金支付給支付指令以外的單位、個人的,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財政部門取消其代理銀行資格。尚不構成犯罪,情節較重的,由財政部門取消其代理銀行資格,予以通報批評;上級主管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經濟處罰;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四條 本辦法由上海市財政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負責解釋。
第六十五條 本辦法施行前本市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六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