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吉林省人事廳文件精神,全省2008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以上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6月28日至7月8日。
考生可直接登陸省職考辦網站(www.jlzkb.com)“網上報名”欄目報名。網上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應正確選擇考區。
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的考生應選擇“省(中)直考區”。駐長春市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單位的考生可選擇“省(中)直考區”,也可選擇“長春市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就近選擇考區。各市(州)考生可根據所在市(州)選擇相應考區。
2.選擇考試。認真閱讀本通知,了解相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然后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報考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
3.填報信息。考生按網上報名提示要求,應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認真檢查核對,考生在本人打印報名表之前,可以修改。報名表打印后,網上報考信息一律不予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上傳相片。網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傳照片。新考生按網上提示,上傳電子版近期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證件數碼照片(寬高比例為120×160像素,應與網上報名表中的照片框大小一致,相當于2寸照片,格式為jpg,不大于20K)。上傳后的照片必須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質量不合格的,考生須重新上傳。
5.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上傳照片后,按網上提示打印相關的《資格考試報名表》,由本人在考生承諾欄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地點:
1.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2008年6月29日至7月9日(省中直報名點周六周日不休息)。
網上報名后,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選擇的省或各市(州)人事職稱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
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統一到吉林省職稱考試工作辦公室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
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考生,現場報考資格審查確認由當地人事職考部門負責,地點見網上報名流程中的相關提示。
2.現場資格審查考生須提交的材料:
(1)所在單位人事(干部)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提交畢業證書和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5)上年度的考生,可憑原準考證直接報考(仍需網上填寫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并加蓋單位公章,附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
(三)繳費時間及標準:
1.考生網上繳費時間:2008年6月29日至7月10日。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網上提示自行在網上繳費。本人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
2.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3.各項考試繳費標準如下:
考試項目 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備注
報名費 考試費
高級會計師 13元/人 每人考試費36元 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四)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在省職考辦網站首頁“準考證通知”欄目通知。考生可按通知登陸網站“準考證打印”欄目,用A4紙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備 注
高級會計師 9月7日 上午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對所提供的有關背景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的綜合能力。
考生可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程功能、無儲存功能)。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三、報考條件 考試類別 所學專業或職稱 學位或學歷 專業工作年限
高級會計師 已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等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的在職人員。 博士學位 從事會計及相關工作滿2年
碩士學位 從事會計及相關工作滿4年。
大學本科 從事會計及相關工作滿5年。
大學專科 從事會計及相關工作滿6年。
不具備規定學歷 從事會計及相關工作,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等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3年以上。
高級會計師考試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考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作為評審高級會計師的必備條件,考試合格證書3年內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我省根據會計專業人員實際情況,參照國家考試合格標準,確定當年省內參評合格標準,并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省內成績合格證。省內成績合格證只在本年度本省評審時有效。
四、考試相關政策
(一)根據國家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凡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以及在人事職稱考試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替考、手機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一經查出,追究責任,后果自負。
五、考試用書征訂和培訓工作
(一)高級會計師考試教材與及考前培訓與省財政廳聯系,電話:0431- 88550522、13504709710。
(二)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考試的考前培訓與教材由省地震局負責,電話:0431-85806022。
(三)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教材及考前培訓與省建設廳聯系,電話:0431-82752598。
(四)出版職業資格考試教材及考前培訓與省出版局聯系,電話:0431-85644759。
(五)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考前培訓由省國土資源宣傳教育中心負責,聯系電話:0431—88525172。教材征訂可與國家直接聯系,電話:010-64194907。
六、考試成績發布及頒發合格(資格)證書
省職考辦網站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發放通知。考試成績一般在考后2個月左右發布,證書一般在考后3個月左右開始下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職考部門頒發國家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與相關部委共同用印的資格證書,全國范圍有效。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的 , 頒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地震局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 該證書在本區域內有效。資格證書由本人持準考證、身份證到報考機構領取。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職考辦3樓報名大廳領取;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職考部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獲得職(執)業資格證書人員,須按有關規定到相應業務主管機構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七、相關事項及工作要求
(一)要認真組織報名工作。一是要及時下發報名文件,加強考試宣傳。二是要認真組織本地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按時限完成工作任務。現場確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復審制,應認真審查學歷(或學位)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確保報考質量。三是要認真做好各項報名服務工作,為考生提供優質快捷的服務。
(二)要加大對國家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的宣傳力度。各部門、各單位在組織報名時也要依據人事部3號令對考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落實考生承諾制,《資格考試報名表》上考生承諾欄必須由本人簽名,否則不予報名。報名時要現場公示考試紀律,使每個考生了解考試紀律規定,充分認識違紀違規行為給社會和個人帶來的危害。各級人事職考機構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人事部3號令,進一步加大嚴肅考風考紀工作的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考試工作環境,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
(三)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與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強化管理,優質服務,切實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萬無一失。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