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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意義
2020年6月底,省政府常務會決定省屬國有文化企業出資人職責劃轉到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履行出資人職責,省委宣傳部作為主管部門。由于文化行業的特殊性及國家對國有文化資產管理的特殊要求,已出臺的文件主要從政策體系、管理體制、管理方向上進行規范,對文化企業重大管理和日常生產經營事項的范圍、審批(備案)流程和責任主體仍需進一步細化,才能滿足精細化管理的要求。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結合文化企業的特殊性,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對《云南省省屬國有文化企業重大事項管理實施辦法(暫行)》進行修改,探索從源頭上對企業進行規范化管理,制定《監管實施細則》并按省委規范性文件要求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及監管范圍
《監管實施細則》包括總則、管理要求等12章66條,明確了監管范圍和授權放權事項,企業重大管理和日常生產經營事項審批(備案)流程和責任主體。主要包括:章程制定與修改,財務管理,企業合并、分立、改制、重組、解散、申請破產,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重大融資擔保,發展戰略規劃、主營業務、重大改革發展,重大投資、重大合作事項,國有資產出資等9個方面。
三、《監管實施細則》亮點
一是轉變監管方式?!侗O管實施細則》規定,省委宣傳部和省財政廳按照事企分開、授權經營、分級管理原則對集團公司進行監督和管理,不干預集團公司以下各級企業生產經營具體事項,充分落實企業的經營自主權,支持企業改革。結合企業發展階段、行業特點、治理能力、管理基礎等,一企一策有側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授權放權。
二是注重社會效益?!侗O管實施細則》中,章程制定與修改、企業管理者薪酬管理、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等突出強調社會效益,要求企業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兩效統一”。規定了企業管理者經營業績考核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委宣傳部進行,根據考核結果確定考核等次,通過考核結果運用推動文化企業注重社會效益,發揮社會價值,彰顯社會責任感。
三是創新監管手段。《監管實施細則》規定,企業的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工資總額預算和清算、企業發展戰略等事項應報省財政廳審批。明確以財務監管、資產管理、經營業績考核、審計監督為主要手段,規范企業開展財務預決算、投融資計劃、工資總額預算等工作,確保能監管企業動態發展過程,優化出資人監督機制,把監督做深做細做實。
四是加強資產監管。為加強和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實現從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監管實施細則》詳細規定了資產處置范圍,要求企業嚴格執行企業國有資產處置相關規定,制定內部資產管理辦法;企業國有資產處置除依照規定需審批、備案的以外,由按照備案的內部資產處置管理辦法履行內部決策程序進行依法處置;明確了企業轉讓國有資產、股權、國有資產處置損失核銷、無償劃轉的審批流程,并要求企業以公開轉讓為原則,在產權交易場所公開進行,確保切實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國有資產合理流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是健全內控機制?!侗O管實施細則》規定,省屬國有文化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內部監管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發揮董事會、監事會、股東等內部機構決策作用,引導企業通過內部審計、內部控制、風控管理等內控機制為生產運營把好關口,開展具體生產經營活動,成為合格市場主體。
四、企業監管事項辦理流程
一是嚴格遵循上報流程。審批事項由企業依法履行內部決策,報省委宣傳部審核、省財政廳審批,需上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重大事項,經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審核后,由省財政廳依法上報;備案事項由企業在決策批準之日、取得批復文件之日或事項實際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報省委宣傳部或省財政廳。
二是規范上報材料?!侗O管實施細則》主要規定了審批和備案事項,對審批(備案)事項除請示或報告外,還應附黨委會、董事會或決策機構的決策文件、法律意見書等材料,以請示件、報告件等書面形式上報,確保高質量和精準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