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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近日公布的《中央部門單位 2020 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揭 示,涉及往來款項管理不善導致的違法違 紀現象非常突出。有3個部門 16 家所屬 單位違規將 577.16 億元資金賬外存放、 大額提現或出借理財等。在對各具體部 門提出的主要審計問題中,幾乎所有部門 均涉及往來款管理問題。
現狀
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是單位在職能 履行及行政事業工作計劃實施開展過程 中,因業務需要產生的各種暫付預付、暫 收應收款項或義務,包括行政事業收費產 生的暫存應繳庫收入、行政執法機關暫扣 財物、具備監管職能的機構托管資金、合 同保證金、職工因公暫借款等。
由于往來款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暫時 不會形成收入、成本或費用,因此,很難通 過單位損益類科目進行核驗,具有一定隱 蔽性。而且,往來款的管理與業務內容管
理關系比較緊密,不僅涉及到財務資金收 付,還涉及到業務權責義務的管理,因此, 一直是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的薄弱環 節。
根據近年來審計、紀檢、巡視工作發 現的問題,往來款的違法違紀表現主要有 以下幾種類型:
一是虛列往來,套取資金。通過往來 款長期掛賬,形成列支事實,套取財政資 金,規避財經支出要求。
二是賬外管理,虧空實物。對一些沒 有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資金或資產,不納 入會計核算,或通過賬外賬不規范記錄, 脫離監管,長期管理不善,形成虧空。
三是應收不收,流失資產。單位收益 權利觀念淡薄,對應該收取的收入權利不 及時確認,沒有催收機制,形成資產使用 權流失。
四是虛假結算,挪用資金。利用往來 款本單位實際無法進行支配使用的漏洞, 偷梁換柱,私自更改銀行結算賬戶,達到 挪用資金的目的。
近年來,因往來款管理漏洞導致的違 法違紀案件層出不窮。如某省工信廳財
務人員以非稅收入繳庫名義,將數千萬資 金轉入個人賬戶使用;某地市公安機關辦 案工作人員將暫扣非法網絡賭博資金投 入股市;某區縣不動產登記部門工作人員 私自收取購房人資金,偷逃應繳契稅;某中 央部門直屬單位資產虛假入賬……
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管理風險產生 的根本原因,在于行政事業單位的制衡機 制不足:往來款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是單位 債權或債務,屬于過路資金或資產;或雖 屬本單位債權或債務,但并沒有形成與具 體部門或個人利益相關聯的考核機制,因 此,大部分單位并不重視往來款的管理。 此外,還有一些歷史原因形成的往來款, 歷經人事變遷后,形成往來款管理風險。 當然,以往來款名義直接進行資金轉移形 成小金庫或非法獲益,更是直接挑戰法律 底線的行為。
往來款屬于內部管理風險高發區域, 輕則形成閑置浪費,重則造成違法違紀案 件,加強往來款管理刻不容緩。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 行)》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三十一條等 均對收入、債務等管理提出明確要求。如
對收入的要求:單位的各項收入應當由財 會部門歸口管理并進行會計核算,嚴禁設 立賬外賬。業務部門應當在涉及收入的 合同協議簽訂后,及時將合同等有關材料 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依據,確保各 項收入應收盡收,及時入賬。財會部門應 當定期檢查收入金額是否與合同約定相 符,對應收未收項目應當查明情況,明確 責任主體,落實催收責任。
七項舉措
筆者認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 的內部控制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高度重視往來款管理不力導致 的內控風險。從單位控制層面識別往來 款管理風險,關注往來款管理關鍵崗位責 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
二是加強往來款的預算管理。重點 防范往來掛賬列支的風險,建立往來款賬 齡管理制度,防止長期掛賬。
三是嚴格合同控制。在合同簽訂時 一定要明確收付義務的產生時間,便于及 時確認權責。
警惕往來單位銀行賬戶的合規 性。防范不合理賬戶發生資金往來導致 的風險。
五是定期對賬,信息公開。 財務歸口 部門要建立專門的往來臺賬,定期進行核 對,并進行信息公示。必要情況下,要采 取函證、電詢等手段進行往來確認。
六是加強往來款的會計控制。往來 款納入單位賬務處理,不得賬外設賬。尤 其是對一些權力部門的暫管財物,要視同 單位財產進行賬務核算、盤點等。
七是建立內控信息系統。通過信息 化手段實現款項支付、合同登記、收入認 領等環節的自動銜接,形成往來閉環,自 動進行信息提醒、臺賬更新。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往來款管理并不 是單純的財務管理。往來款的產生往往 與單位的業務管理緊密關聯。 財務管理部 門應當深入單位業務,合理設計往來義務發 生與完成的流程節點。業務部門應當及時 配合財務部門進行往來權利義務的確認。 單位管理者應當高度重視往來款管理不當 帶來的風險隱患,通過內控體系的設計,科 學制衡往來款過程管理,防范相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