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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偉/文 |
使得同一類經濟業務在不同時間、空間、 對象上可能采用不同的會計核算政策, 降低會計信息質量。其中,在非流動資 產類業務中尤為明顯。 資產核算業務主要問題 ——確認時邊界不清。 新制度規定應當確認為工會資產的 兩個條件:一是與該經濟資源相關的服 務潛力很可能實現或者經濟利益很可能 流入工會;二是該經濟資源的成本或者 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但在管理實務 中,是否確認為工會資產,需要明確產生 的服務潛力或經濟利益是否流入工會, 且有多少比例。 因此,除貨幣資產等流 動資產外,非流動資產的會計確認需要 劃分事業單位與工會的資產邊界,這在 實務中并不容易實現。邊界不清會導致 資產使用的費用歸屬不明晰,如折舊、攤 銷等。 ——調劑業務核算困難。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于 2021 年4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規 定,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當優先通過 調劑方式配置資產;不能調劑的,可以采 用購置、建設、租用等方式。 2015 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和 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 意見》明確提出,要探索建立行政事業單 位資產共享共用機制,推進行政事業單 位資產整合。鼓勵開展“公物倉”管理, 對閑置資產、臨時機構(大型會議)購置 資產在其工作任務完成后實行集中管 理,調劑利用。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各級政府 都要節用為民、堅持過緊日子,確保基本 民生支出只增不減。”目前,事業單位內 部資產調劑業務已成為落實“過緊日子” |
要求的重要手段。由于工會是獨立社團 法人,工會資產不屬于事業單位內部調 劑資產范圍,不同會計主體間的資產劃 轉業務將受各自會計政策及審計規定的 限制,經濟核算業務較為復雜,不利于盤 活存量資產、提高資源與資產共享水平。 ——成本歸集錯位與成本補償脫節 并存。 由于資產邊界不清,導致工會資產 在使用過程中的成本歸集錯位。以高校 工會固定資產為例,在使用過程中,資產 邊界不清導致折舊(攤銷)費用在兩個會 計主體以及單位內部費用類別間歸集錯 位,無法形成科學的績效評價與成本補 償機制,間接降低資產管理決策水平。 同時,由于兩個會計主體在會計處理上 的不對稱性,對同一筆經濟業務可能采 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式,將形成新的審 計風險點。 簡化資產核算的三點建議 一是共享資產由事業單位確認。 在提升會計信息質量方面,會計主 體間存在“馬太效應”,即會計核算能力 會產生一種積累優勢。事業單位通常在 會計核算科目維度上更全面、精確,預算 管理及信息化水平往往較高。為提升單 位整體會計信息質量,在資產邊界不清 晰的情況下,由事業單位確認資產并進 行后續核算工作,將能有效統一資產入 口標準和管理政策,從而有利于預算管 理和資產使用績效評價,能以較低核算 成本取得較高質量的會計信息,并降低 會計政策不一致引起的審計風險。 該措施的前提是事業單位資產管理 水平高于工會的資產管理水平。 二是共享資產由工會有償使用。 從工會資產業務的經濟實質來看, |
基層工會通常無償使用行政事業性資 產。這種“搭便車”的方式不符合權屬清 晰、安全完整、風險控制、注重績效的國 有資產使用原則,不利于規范國有資產 管理、科學配置和使用的績效評價,難以 符合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 在事業單位確認資產的前提下,工 會若使用各類事業性資產,應遵循有償 使用的原則,在經濟業務上按照“租賃使 用”進行會計核算,厘清二者權利義務關 系。工會可按照“租賃費”或“資源占用 費”的形式作收支核算,避免進行折舊或 攤銷等費用核算,從而大大降低核算工 作量。 同時,事業單位作為對應資產耗費 的成本補償收入核算,既保證國有資產 收益,也便于成本核算與績效分析。 三是納入事業單位資產全生命周期 管理。 事業單位工會資產管理要遵循“價 值管理與實物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為 簡化核算工作、保障資產賬實相符,工會 對于非流動資產,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等,可納入事業單位資產實物賬統一管 理。工會委托事業單位對各類資產進行 全生命周期監管。 在實踐中,可按業財融合要求,將單 位資產管理業務系統與工會財務信息系 統對接,實現數據實時共享傳輸,同步提 升工會資產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總之,作為基層工會的事業單位工 會組織,應借新制度出臺的契機,將簡化 資產核算流程、提升會計信息質量,與落 實中央“過緊日子”的要求相結合,與國 有資產管理有關政策相配套,精準施策, 促進單位內部治理水平提升。 (作者為全國高端會計人才行政事 業類學員,供職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資 產部) |
財政部近期修訂發布《工會會計制 度》(下稱“新制度”),自2022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新制度是適應工會組織財務改 革、提升工會內部治理需要的重要舉措, 也是進一步規范工會會計核算、提高會 計信息質量的重要制度安排。 除貨幣資金外的資產核算業務是各 級工會組織的主要業務之一。其信息質 量直接體現新制度執行效果。作為基層 工會組織的事業單位工會,應結合自身 機構及業務特點,充分研究相關制度內 容,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為出發點,探索 出適合本單位核算環境的簡化路徑。 制度背景 2019 年實施政府會計制度以來,行 政事業單位普遍建立權責發生制和收 付實現制雙核算基礎,而新制度規定, “工會會計處理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 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按照本制 度的規定采用權責發生制”,這就導致 事業單位主體與工會組織的會計核算 基礎有所不同。 2018 年 9 月實施的《事業單位工會 工作條例》規定,具備社團法人資格的事 業單位工會應當獨立設立經費賬戶,且 事業單位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 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審計制度,并根 據上級有關規定依法、科學、完整、合理 地編制工會經費年度預(決)算。 事業單位工會作為獨立的社團法人 和會計主體,不同的會計基礎盡管不影 響其會計報表信息生成,但因工會往往 具有內部二級單位和獨立社團法人的雙 重職能,導致在預算、收支、往來款、資產 管理等范圍內,二者經濟業務邊界模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