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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湖南省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價辦法(試行)》可知,湖南高級經濟師評審論文、著作要求如下: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第 1 作者)、合著(第 1 作者或注明本人牽頭編寫章節)或譯著(獨立作者)1 部以上。
2.在公開出版的期刊上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論文 1 篇以上(第 1 作者)。
3.長期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或縣以下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可以提供 1 篇由本人撰寫,經單位審核屬實且不少于 5000字的本專業的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