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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礎設施是政府資產重要組成 部分 。 改革開放以來 ,浙江省寧波市公共 基礎設施投入巨大 ,形成較為完善的公共 基礎設施網絡體系 。
2019 年起實施的政府會計制度要求 將公共基礎設施納入會計核算 ,但在實際 執行中 ,由于公共基礎設施資產價值難確 定 、核算主體難區分 、核算范圍界定不清 晰等原因 ,公共基礎設施入賬核算困難較 多 ,大量政府投資形成的公共基礎設施未 入賬核算和反映 。
公共基礎設施管理和核算
基本情況
隨著近年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報告制度和政府會計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 寧波市各級各部門對公共基礎設施的管 理和核算逐步加強 。
一是加強宣傳教育 。各級財政部門 組織開展《政府會計制度》全員培訓 ,幫助 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和財會人員學 習掌握公共基礎設施會計核算規定 。
二是開展清產核資 。 相關法規制度 的不健全 ,導致政府會計主體控制的 、滿 足社會公共需要的大量公共基礎設施未 入賬核算 ,資產“家底”不清 。 為明確行政 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目標 ,寧波市財政局 部署資產清查工作 ,摸清公共基礎設施資 產“家底”。
三是規范會計核算。逐步啟動公共基 礎設施入賬工作 ,對臺賬或資料不齊全的 公共基礎設施資產 ,追根溯源 、弄清權屬 , 做好資料收集并進行核實 ,完善資產賬戶 相關信息;對已入賬的相關資產,按規定進 行核算科目的重分類調整 ,真實反映單位
公共基礎設施資產狀況 。2019年末 ,入賬 公共基礎設施價值為134 . 11億元。
公共基礎設施入賬難
從總體上看 ,寧波市公共基礎設施入 賬率比較低 ,資產登記脫節的情況比較 普遍 。 未入賬占比超過五分之二 。 不少 單位尚未開展公共基礎設施會計核算工 作 ,工作進展偏緩慢 ,主要有三大因素 :
第一 ,缺乏配套政策或實施細則 ,導 致實務操作不順暢。
由于沒有配套政策或實施細則 ,加上 核算任務相對復雜 ,基層財會人員普遍工 作效率低 。 特別針對解決不同類型公共 基礎設施采用何種計量依據和資產價值 如何計量等復雜的實務問題 ,更是無從下 手 ,導致細則在實際執行中困難很大 。 目 前 ,政策尚未對公共基礎設施的移交 、處 置規定及程序進行明確 ,對公共基礎設施 入賬核算造成一定障礙 。
一些單位認為 ,公共基礎設施的資產 管理規定未明確 ,公共基礎設施會計核算 “入賬容易 ,出去難”,擔心公共基礎設施 入賬后 ,發生移交 、處置等情形時 ,程序 如 何 走 、資 產 處 置 由 誰 審 批 等 都 不 明 確 ,資產賬面價值難以核銷 。 從客觀上 看 ,核 算 主 體 界 定 不 清 晰 。 因 為 投 入 來源多元化 ,既包括上下級縱向投入 , 又包括橫向單位 、企業之間交叉投入 , 直接影響到資產管理權權屬確認及可靠 計量 。
第二 ,缺乏原始資料或初始估價 ,導 致存量資產現價及后續支出計量難。
一些存量資產如地下管網 、道路橋 梁 、公園場館 、環保防災等市政基礎設施 存在建造歷史悠久 、會計資料難找 、初始 投入與后續支出計量方式不明 、個別財務
決算未完成且整改慢 、重新計量復雜等特 點 ,導致部分公共基礎設施價值未及時入 賬 ,引發如下問題 :一是資產評估費用過 大 。 高額的評估費用給 相 關 部 門 帶 來 支出壓力 。 二是實際評估操作難 。 公 共基礎設施價值評估是新業務 ,業務標 準不統一 ,缺少參照體系 。 三是重置成 本確定難 。 公共基礎設施幾乎不存在 交易市場 ,購買相同或相似資產的對價 難確定 。
第三 ,缺乏專業力量支撐 ,導致價值 核算工作滯后。
受機構撤并影響 ,會計人員大多轉換 內設機構其他崗位 ,轉任后會計任務有增 無減 ,事多人少矛盾較突出 。 一些會計人 員專業技術資格或專業能力有所欠缺 ,學 習積極性并不高 。 市級部門被財政部內 部控制報告系統評為“優”檔的僅3 家 ,占 比為0 . 28%;基層單位財務運行機制評定 為“中”和“差”的不少 ,個別單位存在較高 的財務運行風險 。
目前 ,大多數會計人員不懂具體制度 和程序規定 ,公共基礎設施核算入賬進程 相當遲緩 。 大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 缺乏對公共基礎設施的重視 ,特別是存量 資產較多的單位 ,比如水利部門 ,因為一 定數量公共基礎設施的原始會計資料不 齊全 ,初始價值計量鑒定困難重重 ,產生 畏難情緒 ,尚未完全開展入賬核算工作 。
解決路徑
——制定核算細則。
制定公共基礎設施會計核算業務操 作指南 ,明確不納入計提折舊范圍的公共 基礎設施項目 ,確定各類應計提折舊的公 共基礎設施的折舊年限 ,規定資本化后續 支出和費用化后續支出具體區分標準等
細則 。 各類會計主體應按照公共基礎設 施的類別和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對公共基 礎設施要根據實物量和價值量 ,分別進行 確權 ,按照“不相容崗位相分離”原則 ,實 物管理歸業務部門管理 ,價值管理歸會 計部門管理 。
對一些既有實物資產無法確定價 值的 ,僅統計項目個數 ,不再估計價值 金額 。 對一些既有實物資產可確定價 值的 ,直接按成本金額入賬 。 對一些既 有實物資產又暫時因價值估計無意義 的 ,不再估計具體數額 。 尤其要從會計 成本效益進行合理考量 ,防止為數字而 計算 ,讓基層做無意義的統計工作 。
——加強信息化建設。
將公共基礎設施分類登記入賬工作 納入統一的信息化管理系統里進行 ,從而 規范各項設施資產的會計核算 ,做到賬實 相符 ,確保系統內保存的資產信息的全 面 、準確和完整 。 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 內 ,嵌入公共基礎設施入賬相關模塊 ,實 現對公共基礎設施設立 、改擴建 、減值 、處 置進行實時監控 ,提高公共基礎設施科學 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 通過內部模塊匯總 發布相關政策規定 ,加強會計人員之間溝 通交流 ,及時分享經驗和做法 ,提高基層 人員實際操作能力 。
——加強宣傳培訓。
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宣傳培訓 ,深入 宣傳公共基礎設施入賬核算工作的重要 性 ,組織公共基礎設施業務培訓 ,使有關 部門和單位的領導 、業務部門和財會部門 工作人員掌握公共基礎設施管理規定及 其重要意義 ,達到提高相關單位人員工作 積極性的目的 。
督促各公共基礎設施主管部門負起 管理責任 ,制訂實施方案 ,做好動員部署 , 組織人員力量 ,開展公共基礎設施資產清
查 、資產登記和入賬價值確定 ,確保公共 基礎設施會計核算賬實相符 、賬賬相符 、 賬表相符 。 財政部門根據各類公共基礎 設施的特點和資產管理及會計核算要求 , 確定各類公共基礎設施的資產分類目錄 和核算細則 ,為公共基礎設施的清查 、資 產登記和會計核算提供具體操作依據 。
——組織資產清查。
進一步組織做好公共基礎設施資產 清查工作 ,向同級人大報告國有資產管理 相關工作 ,建議由人大牽頭開展公共基礎 設施專項資產清查工作 ,組建由財政 、公 共基礎設施管理部門以及有關技術支持 單位組成的工作專班 ,深入現場 ,逐個排 摸 ,理清資產的權屬關系 ,進行資產的勘 察 、測量 ,確定實物量 ,摸清公共基礎設施 資產底數 ,為公共基礎設施的會計入賬核 算奠定扎實的基礎 。
——確定入賬價值。
公共基礎設施主管部門要根據公共 基礎設施的特點和資產管理現狀 ,對現有 資產進行梳理 ,做好存量公共基礎設施資 產入賬價值的計量 。
一是按賬面資料數據確定入賬金額 , 加強單位內部工作銜接協調 ,取得各項目 立項 、論證 、建造 、竣工結算資料 ,依據有 關書面資料憑證 ,確定入賬價值 。
二是對無法取得賬面價值的 ,按重置 價值進行計量 。 按照公共基礎設施的資 產分類目錄和科學測定工程造價單價 ,準 確測定各工程項目的資產實物量 ,估算項 目資產重新安置成本 ,來確定這類公共基 礎設施的入賬價值。
三是建議主管部門采取資產評估方 法 ,由資產評估機構對公共基礎設施進行 資產評估 ,按資產評估價值作為公共基礎 設施的資產入賬依據。
(作者單位:寧波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