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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資產組應當由與創造現金流入相關的資產構成。
資產組減值測試的原理和單項資產相同,即企業需要估計資產組(包括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并計算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并將兩者進行比較,如果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應當按照差額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減值損失金額應當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攤:(1)首先,抵減分攤至資產組中商譽的賬面價值。(2)其次,根據資產組中除商譽之外的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減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以上資產賬面價值的抵減,應當作為各單項資產(包括商譽)的減值損失處理,計入當期損益。抵減后的各資產的賬面價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如可確定的)、該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如可確定的)和零。因此而導致的未能分攤的減值損失金額,應當按照相關資產組中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占比重繼續進行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