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廈門大學 張 琦
2006年12月4日,財政部頒發了新的《企業財務通則》(下稱“新通則”),新通則在財務管理體制、內容等方面有諸多創新,對于構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意義重大。新通則界定了財務管理職責,圍繞財務管理環節對企業財務管理內容進行了創新規范。為明晰投資者和經營者的責任,保證企業資產安全完整,促進企業發展,新通則提出資產營運管理的概念,為各類企業資產構建與處置提供了財務行為規范,對企業資金調度、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管理、對外投資與擔保財務管理等企業資產營運管理作出了規定,這必將對企業完善資產營運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產生重大影響。
一、資產營運管理的概念
(一)資產營運管理的概念 資產營運是指企業為了追求收益最大化和實現資本保值增值所進行的資產經營和運作活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產營運的規律突出表現于追求安全與增值,資產所有者與經營者不斷地在風險高低與收益大小之間進行資本投向取舍。資產營運管理就包括在企業以盈利為目的、以資產為核心的各項經營和運作活動之中。在資產營運管理過程中,投資者為了監控投入資本的安全,經營者為了追求資產運營的效益,都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對資產的營運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這些措施包括企業在風險和收益均衡條件下選擇合理的資產結構,并對資產結構進行動態管理等活動中。
(二)新通則規范資產營運管理的背景 新通則資產營運管理的出臺是為了適應企業內外部財務管理環境的變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財務風險集中體現在企業經營、投資和籌資過程中,特別是資產營運過程中的資金籌集、運用和耗費、資產的運營和處置上。1993年7月1日起實施的《企業財務通則》用四章的內容分別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和對外投資等資產的確認和核算進行了規定,主要側重于如何完整記錄資產、健全計量驗收制度、加強定額管理和財產清查等資產管理基礎工作。隨著舊《通則》 財務制度中資產的會計核算職能逐漸被會計制度所替代,企業制定的內部資產管理財務制度沒有可供參照的規定,難以滿足維護正常經濟秩序規范的要求。舊通則對新拓展的業務,如關聯交易、證券期貨交易等業務及創新性的管理手段尚未做出規定,導致通則對資產營運管理的程序和制度的規范不完善。此外,在公司制已成為我國現代企業制度的主要組織形式、新的企業治理結構已基本確立的情況下,舊《通則》已嚴重落后于經濟體制改革,不能滿足企業資產營運管理需要。為重新構建企業財務管理體制、規范企業財務行為,財政部從社會管理者角度出發,修訂和完善了《企業財務通則》。新通則提出資產營運管理的概念,對企業資產營運過程中的主要業務的財務監控的職責、權限、責任和財務行為進行了規范,要求企業資產營運應當由經營者根據投資者的授權進行,對重大財務問題應當由企業投資者決策,注重解決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企業投資者與經營者職責不分、角色錯位的問題,體現了維護正常經濟秩序規范的要求,也間接體現政府財政的要求。
二、資產營運管理的內容
新通則資產營運管理強調資產結構動態管理,目標是在企業在風險可承受情況下實現自身收益的最大化,為此企業應確定合理的資產結構,處理好現金流量管理、資產合理利用、資源優化配置、資產規范處置與資產安全控制等方面的關系。新通則對企業資產營運管理的規范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資金調度控制管理、業務債權財務管理、存貨管理、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管理、對外投資與擔保財務管理、委托理財與高風險業務管理、資產減值及其處置管理、關聯交易管理等。
(一)內部資金營運管理 資金是企業運行的血液,在企業各項經濟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針對我國一些企業內部資金管理財務風險日益顯露的問題,如資金調度監管機制不健全,缺乏事前、事中的嚴格監督,一些企業資金使用結構不合理,資金分配比例失調等現象,新通則要求企業建立內部資金調度控制制度,按照內部管理制度的規定支付、調度資金,依據有效合同、合法憑證,辦理合規手續。通過對內部資金的有效調度控制,保證貨幣資金業務核算準確可靠,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新通則特別強調所有企業向境外支付、調度資金除了要符合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還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以及具體業務特點,按照企業內部授權批準制度對涉及對外境外支付和調度資金履行審批手續。新通則還對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統一管理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對于強化企業集團資本經營意識、調劑和平衡集團資金、減少外部貸款的規模,降低集團財務費用、提高集團的信用等級等具有一定意義。
(二)應收賬款營運管理 在業務債權管理中,企業應按新通則的要求制定經濟合同財務審核制度,明確業務流程和審批權限,實行財務監控,落實各項業務債權的管理責任。應收賬款的管理直接影響到企業的資金流動和效益實現,是資產營運管理的重要內容。為有效防范、降低應收款項回收風險,企業應按照新通則的規定,加強應收款項的管理,跟蹤客戶履約情況,落實收賬責任,減少壞賬損失,對應收賬款的運行狀況進行經常性分析、控制,及時發現問題,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及時收回應收款項。與舊通則不同的是新通則主要從財務監督角度指導企業如何減少壞賬損失,降低財務風險,并要求建立經濟合同財務審核制度。
(三)存貨、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營運管理 新通則要求企業建立和完善存貨基礎管理制度,規范存貨采購過程管理,根據合同、協議的約定以及內部授權審批制度規定支付貨款。企業管理當局應明確授權財務部門有權對企業審核采購事宜進行質疑、調查、監控和必要的參與,并對不合理或不利于企業利益的采購事項否決或終止,有必要時報請管理層決議。固定資產管理方面新通則規定企業應建立固定企業管理、使用、處置制度。對企業購建重要的資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應當經過可行性論證,履行財務決策程序,落實工程項目決策和執行的責任,使企業重要的經濟決策具有較高的透明度。企業已交付使用而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在建工程項目,應當比照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新通則所指無形資產是企業通過自創、購買、接受投資等方式取得的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專有技術,是企業擁有的并受法律承認或保護的權利。新通則著重規范了取得無形資產的經營管理責任和無形資產權屬發生變更情況下的財務管理,強調加強無形資產的管理與經營,防止無形資產在轉讓、租賃過程中流失的重要性。
(四)對外投資營運管理 對外投資是資產營運的重要內容之一, 主要有購買債券、股票,或者興辦經濟實體。新通則對企業對外投資管理的規范主要體現在對外投資可行性研究的內部控制、對外投資授權批準和決策管理、協議劃撥投資款項管理、境外投資管理等方面。企業對外投資必須經過申請、立項并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論證。企業對外投資的做出、投資合同的簽訂、投資資產的處置等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企業應當建立規范的對外投資決策機制和程序,并通過實行重大投資決策集體審議聯簽等責任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立項、評估、決策、實施、投資處置等環節的會計控制,嚴格控制投資風險。與舊通則相比,新通則強調做好投資前可行性研究及如何提高投資效益,降低投資風險。
(五)對外擔保和對外捐贈營運管理 為控制企業對外擔保過程中的風險,新通則要求企業內部應進行嚴格的風險控制,制定相應的擔保制度和程序。盡量減少和避免對外擔保,防止管理層私下決定和內幕交易。對擔保對象應該進行必要的資質審查,詳細論證對方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并定時跟蹤,采取反擔保措施,進行對等擔保,要求對方提供資產抵押等。企業的對外捐贈活動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財務規定,新通則規定企業應明確捐贈范圍和條件,經營者對外捐贈應當在授權的范圍內進行,超出授權范圍造成的損失,經營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新通則對于對外擔保和對外捐贈的規定彌補了舊通則對上述業務規范的空白,對于企業加強風險控制意義重大。
(六)期貨和證券交易營運管理 針對當前企業從事證券交易、委托理財等業務存在的高風險情況,新通則對企業從事委托理財等高風險業務提出了強制性要求,要求企業委托其他機構理財或者從事期貨、證券交易等業務,應當進行風險評估,建立交易報告制度,不得以個人名義進行,并簽訂相關書面合同、協議,并定期做好對賬工作。明確內部的業務授權和操作程序,制定控制風險的措施。投入資金不得影響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所得收入納入賬內核算。企業開展受托經營期貨、證券交易以及其他投資業務,應對客戶開發、合同簽訂、業務運作、合同終止清算嚴格按照制度要求進行;應當嚴格履行合同、協議,實行受托業務以自營業務分賬管理,不得挪用客戶資金,對資金的存取和證券買賣應及時獲取交易單據并及時入賬,并定期核對賬實。
(七)資產損失和資產處置營運管理 在激烈競爭的市場環境下,企業面臨的風險和不確定性越來越大,企業資產的盈利能力也起伏不定,資產的價值也隨之失去了一成不變的地位,為審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新通則要求企業應對資產損失予以及時核實,完善對計提各項損失準備后的資產的監管,落實監管責任。此外新通則還要求企業建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資產處理的權限和程序。資產處置必須履行規定的審批手續,防范資產處理過程中的風險。
(八)關聯交易營運管理 關聯交易是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關聯交易在我國企業間越來越普遍。關聯能夠將市場交易轉變為公司的內部交易,減少交易過程中的不確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業的資本營運效率;但另一方面,關聯交易為規避稅賦、轉移利潤或支付、取得公司控制權等,提供了市場外衣下的合法途徑,尤其是上市公司利用不當關聯交易操縱報表,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新通則特別規定投資者或者經營者不得利用關聯交易非法轉移企業經濟利益或者操縱關聯企業的利潤。伴隨著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經濟業務的記錄、監督,任何一筆關聯方交易業務, 都應在財務上做出反映;任何一項關聯交易對財務的影響,都不應逃過財務監督。企業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則進行關聯交易,
三、執行新《企業財務通則》資產營運管理對企業的影響
2007年1月1日起,新通則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備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范圍內開始實施。新通則對企業資產營運管理提出了強制性和指導性意見,企業對照其制定資產營運管理財務制度,規范資產構建和處置行為,對明晰投資者和經營者的責任,保證企業資產安全完整,必將發揮重大作用,執行新通則資產營運管理對企業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提高資產質量,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在新通則的指導下企業通過資產結構動態管理,不斷調整和改善資產結構,在風險性和收益性的矛盾關系中尋找其最佳結合點。并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合理安排資產營運,對于資產質量的改善、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效率和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有重大影響。
二是加強企業資產營運,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有效防范財務風險,維護國家及其他各方權益。執行新通則資產營運管理,對于克服當前許多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緩解一些大型企業由于內部財務管理薄弱而導致的財務舞弊和經營風險有重要作用。
三是理清企業資產營運過程中財務監控的職責、權限、責任,能夠促進企業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新通則對企業資產營運管理中內部財務體制提出了要求,按照投資者、經營者不同層次建立健全資產營運管理體系,“激勵規范、約束有效”的資產營運管理機制有利于企業完善內部治理結構,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朱志剛:《創新企業財務制度,促進企業規范發展》,《財務與會計》2007年第1期。
[2]葉友、郭志英:《新〈企業財務通則〉為國企財務管理立標準》,《財務與會計》200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