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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取 得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資產或服務時, 財務會計對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的成 本或費用進行確認,并區分當月已認證 和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對增值稅 進項稅額進行核算;預算會計主要對納 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金流出進行核算。 一、財務會計賬務處理
單位購買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 資產或服務時,按照應計入相關成本或 費用的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在 途物品”“庫存物品”“工程物資”“在建 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 按照當月已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 記“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 額)”科目,按照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 值稅額,借記“應交增值稅——待認證 進項稅額”,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 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
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 二、預算會計賬務處理 單位購買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 資產或服務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 記“資金結存”等科目。 例:某事業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 人, 20X9年5月購入經營活動使用的物 資一批并驗收入庫,款項通過銀行存款 支付,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顯示,貨物 價款為20 000元,增值稅額2 600元,當
月已認證可抵扣。 (1)財務會計賬務處理: 借:庫存物品 20 000 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 項稅額) 2 600 貸:銀行存款 22 600 (2)預算會計賬務處理: 借:經營支出 22 600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2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