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李明炫
目前,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逐漸成為90后等年輕一代投資的主陣地,但是傳統商業銀行仍為金融產品銷售領域的主力軍。銀行銷售金融產品,需要繳納哪些稅?又需要注意哪些稅務問題呢?
一般來說,銀行銷售的金融產品主要包括基金、保險以及貴金屬等三類產品。綜合中國基金協會官網、中國建設銀行官網等消息,記者發現,基金類產品按照期限結構主要分為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兩大類。開放類基金主要分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基金以及QDII基金;保險類產品范圍較廣,投資型保險、重大疾病險、終身壽險以及年金保險等;貴金屬產品主要分為實物投資、帶杠桿的電子盤交易投資以及銀行類的紙黃金紙白銀三類。
據專家介紹,對于商業銀行而言,三種產品在業務所需資質方面有不同要求。其中,商業銀行銷售基金需符合《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20號)第九條對商業銀行申請基金代銷業務在資本充足率、部門設置和業務流程等相關資格的規定;銷售保險需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9〕179號)第八條規定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應具備的擁有金融許可證、主業經營情況良好等六項條件;銷售黃金需符合《中國人民銀行 公安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關于加強黃金交易所或從事黃金交易平臺管理的通知》(銀發〔2011〕301號)《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等文件對黃金交易地點、時間和方式等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干部進修學院呂明介紹,從本質上講,銀行銷售的基金類、保險類產品是一種代理業務,即代理銷售。銀行與基金公司、保險公司合作,代銷基金和保險產品,并收取一定的手續費;而銀行銷售的貴金屬類產品一部分為代銷產品,一部分為自營產品。呂明提醒,對于自營和代銷這兩種銷售模式,都需要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但具體適用稅目和收入確認方式不同。
在代銷模式下,銀行取得的手續費,需按照6%的稅率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方面,手續費收入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以下簡稱875號文件)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的,包含在商品售價內可區分的服務費,在提供服務的期間分期確認收入。
在自營模式下,銀行銷售貴金屬屬于貨物銷售行為,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企業所得稅方面,銀行應根據875號文件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在同時滿足主要風險和報酬已轉移、收入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等4個條件時,確認銷售貴金屬收入的實現。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需關注代銷合同的簽訂事宜。北京智方圓稅務咨詢有限公司總裁王冬生提醒,一定要按照與委托方簽訂的協議和稅法的有關規定,準確判定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及時計算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避免因少繳稅款或晚繳稅款產生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