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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預算是指事業單位根據其業務職能、目標任務和工作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主要反映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資金收入、業務活動和事業發展方向。事業單位財務預算由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資金需求預算等組成。長期以來,事業單位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意識和風險控制能力相對較弱,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等風險防控尚未形成體系。根據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要求,以下主要從事業單位財務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考核等幾個方面,探討事業單位財務預算存在的風險及其控制、防范辦法。
1.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1 單位重視程度不夠。收付實現制下的事業單位成本意識不強,領導和管理部門對預算管理要求不高、認識不足,往往將預算理解為僅是財務部門的工作,缺乏全員參與意識。
1.2 預算計劃性、科學性不強。部分事業單位缺乏明確的戰略目標和規劃,對預算要求不高,有的財務預算編制未充分考慮上年度執行情況,有的預算缺乏標準性,預算年度計劃不完善、計劃量化不科學,財務預算編制粗糙,精細化程度和實際價值不高;會計核算、成本核算基礎薄弱,分析能力不足;預算考核指標局限于財務指標,缺少非財務性指標等。
1.3 預算執行力度不強。有的事業單位財務預算缺乏權威性,執行過程中存在隨意調整的現象;信息化程度低,不同業務系統不對接,不能及時獲取關聯信息,執行情況反饋不及時。
1.4 預算考核結果未得到有效應用。財務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結果應用與團隊或個人業績脫鉤,財務預算沒有真正起到促進實現單位工作計劃的作用,預算考評對責任主體的約束力和激勵效果不明顯。
1.5 資金使用缺乏預見性。事業單位有的項目概算不科學、預算不嚴謹,對項目建設進度掌控能力不足或項目變更超規劃,預算資金不能滿足項目建設需求,影響建設進度。
2.財務預算環節風險
2.1 財務預算編制存在的風險。(1)對預期政策變動考慮不充分,造成實際發生情況與年初財務預算發生較大差異。財務預算編制與《預算法》、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制度及相關財務制度等政策法規存在不符的問題,有的對政府政策調整了解不全面,導致預算偏差。如公立醫院年度預算未充分考慮年度內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調整因素,導致年末醫療服務收入結構與年初預算出現重大差異。(2)預算編制不規范,導致預算數據不精確。選擇預算編制的方法不符合單位預算管理的特點和規則,預算數據的取得和測算不合理,編制預算的數據依據存在錯誤或數據不全面,未全面考慮近年度關鍵數據變動對預算編制和執行的影響。(3)預算編制與單位工作計劃脫節,容易產生資源損失浪費。年度財務預算脫離單位新年度工作計劃和中期規劃,存在單位領導或部門主觀判斷,造成預算數據失實或執行可能嚴重偏離。(4)預算審核、審批不嚴謹,不利于財務預算的貫徹落實。預算未經單位部門負責人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有效審核,預算嚴謹性及權威性缺失;未報職工代表大會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缺乏行政約束力和宏觀統籌。
2.2 財務預算執行存在的風險。(1)預算執行不及時,單位無年度工作計劃、工作計劃節點不完善或計劃執行力不足,導致預算實際執行情況達不到目標。(2)未設置專人對預算進行事中控制或控制內容不完整,或因執行者業務能力及職業道德因素,預算執行結果出現偏差。(3)未定期組織預算執行情況和結果分析、考核,未及時發現問題和修正預算,預算執行結果出現偏差。(4)預算剛性約束不足,重大項目或重要經營活動嚴重超預算,或重大項目、重要經營活動論證不充分,因預算剛性約束無法有效實施。(5)年度決算項目與預算不一致,或因信息系統或人為因素造成決算數據信息失實,導致年度財務分析出現失誤,影響下年度單位計劃的制訂和決策。
2.3 財務預算調整存在的風險。(1)預算調整條件不明確,單位中期預算執行情況與預算偏差不大或無重大政策性因素、重大事項等變動,隨意調整預算,影響預算權威性和執行力。(2)預算調整程序不規范,調整預算未提交經相關部門分析、審核的書面申請,或未得到單位預算管理委員會、職代會及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不具備行政效應。(3)預算調整編制未依據經批準的新的工作計劃目標,預算調整與實際不符,影響調整后的預算執行過程及結果。
2.4 預算監督與績效考核存在的風險。(1)制度不完善、責任心不強或監督檢查人員不具備監督檢查的業務能力,未對預算編制及執行進行監督檢查或監督檢查內容不完善,致使預算執行力不強、執行情況偏離預算目標。(2)未合理取得完整的部門預算執行數據,不能真實反映業務發生情況,影響單位業績的真實性,績效評價不客觀;或選取的第三方獨立審計機構不符合相關條件,其審計結果影響預算執行業績考核。(3)預算考核結果未有效應用于問題整改和業績獎罰,影響單位和職工的積極性,不利于單位持續發展。
3.財務預算風險防控措施
3.1 財務預算編制的風險防控。
(1)健全預算組織機構。預算組織機構是事業單位財務預算執行與風險防控的有力保障。事業單位應建立由職工代表大會、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全面預算歸口部門、全面預算管理責任中心及考核監督機構組成的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實現全方位、全過程、全員參與。
(2)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及《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等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做好預算編制前期資料收集工作,認真學習、理解、分析預算基期和當期有關重大政策調整或單位重大事項變動,做出專業判斷和預測。
(3)完善預算編制流程。預算編制應經過“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推演、探討過程,必須反復反饋征求意見,才能形成最終預算草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批準并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逐級下達執行。
(4)合理編制財務預算。編制預算應對每一項數據來源都要進行嚴格的追蹤、分析,明確目標及依據。事業單位一切業務活動必須圍繞單位事業目標開展工作,財務預算編制應結合單位內外部環境,根據上一年度的實際經營狀況、單位戰略規劃和年度業務計劃,合理選擇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參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和對預算年度的預測編制,支出預算量入為出,一般不得編制赤字預算。在預算編制方法選擇上,高校財務預算編制普遍采用增量預算法,公立醫院則常常根據不同專業功能和規模選用零基預算、增量預算或彈性預算法等,科研事業單位由于科研活動的特殊性和不可預見性,財務預算編制應綜合考慮單位原有科研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預算年度各項經費收支需求,堅持“以收定支,收支相等,略有結余”,合理編制收支預算,同時要統籌考慮承擔的各項科研任務和管理職能,確定重點項目資金預算。
(5)加強預算審核與審批。各業務及職能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業務預算的合規性負責,辦公室、人事、審計等相關部門協助財務進行預算初審。主要審核內容包括:單位部門預算編制的統一性、規范性、及時性,財務預算是否量化體現單位工作計劃。初步預算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報單位辦公會討論形成財務預算草案,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批準,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批準的財務預算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議批準。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發展規劃,應對預算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科學性、審慎性等進行審核,地方財政部門根據預算管理原則和規定,對主管部門上報的單位預算按規定進行審核并批復。
預算一經批復下達,預算執行單位應將此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業務活動的基本依據,確保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財務部門作為預算匯總編制機構,對本單位預算目標與下達的預算目標的一致性和合規性負責。
年度終了,事業單位應按照財政部門決算編制要求,真實、完整、準確、及時編制決算。
3.2 財務預算執行的風險防控。(1)確保預算執行機構、制度及流程的可靠性,做好預算執行工作的事前管理。一是明確預算管理相關崗位及人員設置,重點落實是否存在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二是制訂預算執行前的具體工作計劃;三是確定預算管理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要求各項業務活動支出嚴格在預算規定項目和標準范圍內,根據審批權限或授權按流程審批;四是健全預算管理決策責任制,重點檢查責任制是否健全,獎懲措施是否落實到位。(2)組織階段性預算執行情況評價分析,進行事中監督控制。財務部門定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和部門成本核算報表,舉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會,進行月度、季度財務報表分析對比和階段性反饋,并檢查問題整改執行情況,加強成本管控,提高業務效益;完善信息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適時反映預算執行情況,設置預警線,對超預算情況及時查找原因,并及時向相關責任人反饋。高校等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應通過預算執行評價,加強管理費用控制,增加教育經費投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3)開展預算績效考核,完善事后整改優化。將預算執行情況、執行結果、成本控制目標實現情況等與績效工資分配掛鉤,作為事業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年終評比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3.3 財務預算調整的風險防控。
根據國家政策調整、外部客觀環境變化、單位內部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等事項,合理進行中期預算調整,確保下階段預算的合理性和可及性。
3.4 財務預算監督與考核的風險防控。(1)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或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審計機構協助負責預算執行的監督與考核,對預算編制及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確定預算編制是否與既定的流程相一致,預算執行是否合規。(2)加強財務預算執行的監督與考核。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預算管理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單位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完善,并按照內部管理權限向預算管理委員會報告預算內部控制監督檢查情況和部門整改情況。(3)實行預決算公開制度,在政府規定的公開辦事平臺和單位相關場所公開年度預決算,接受政府和公眾對單位預算及執行情況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