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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類型 材料內容 量化要求 材料要求 備注
基本通用條件 "1.身份證(正、反兩面);
2.如申報人存在身份證號碼非正常升位或有其他變動的,且出現不同身份證號碼關聯的證明材料的(如學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或多個身份證件號碼同屬申報人本人的證明材料;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申報正高級會計師需提供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申報高級會計師需提供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4.學歷證書: 體制內國有企事業單位參評人員的學歷真實性由單位負責核實;非公領域參評人員,教育部學信網能夠查詢到學歷的參評人員不再提供學歷證書相關材料,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根據學歷證書編號等查詢證書的基本信息在學信網上予以核實。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參評人員,則需提供學歷證書、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
5.成績合格證書(申報高級會計師需提供);
6.完成201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并確認登記的材料;
7.提供申報前連續六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清單,并提供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單位查檔材料,明確單位性質(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員申報需提供)。" 一票否決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條件 "評審正高級會計師,取得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入選財政部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
2.主持過市(廳)級單位、大中型企業、相當規模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會計專業工作。
3.擔任大中型企業、相當規模事業單位或市(廳)級單位的會計專業業務負責人。
4.主持完成過國家級、省(部)級研究項目或市(廳)級重點研究項目。
5.從事審計、資產評估、稅務咨詢專業服務業務10年以上,并有主持大中型企業(集團)或上市公司的年度審計、資產評估或稅務咨詢工作經歷。
6.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程“十百”層次優秀學員或優秀課題承擔者。" 具備條件之一 (推廣取得效益的佐證材料)
"評審高級會計師,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過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會計專業工作。
2.擔任企業或事業單位的會計專業業務骨干。
3.主持完成過國家級、省(部)級或者市(廳)級研究項目1次以上。
4.從事審計、資產評估、稅務咨詢專業服務業務7年以上,并有主持中小企業年度審計、資產評估、稅務咨詢工作經歷。
5.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程學員。" 具備條件之一
業績成果條件 "評審正高級會計師,取得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工作業績成果(同時具備兩項以上)
1.獲得省(部)級研究成果獎三等獎以上或市(廳)級研究成果獎一等獎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準,限前5名)。
2.參與完成國家資助項目1項或參與完成省(部)級資助項目2項以上(限前5名),并通過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的鑒定或結項驗收。
3.作為本專業負責人,主持完成的市(廳)級以上會計專業課題或研究成果及成果轉化,經課題或成果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鑒定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在全國或自治區范圍內產生重大影響,取得較顯著的效益。
4.主持市(廳)級或參與省(部)級以上重點工程、技術項目、重大經濟建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論證,或大中型企業上市、改制、重組等方案擬定,提出的建議、措施或方案得到有效實施且效果顯著(由市、廳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出具實施效果佐證材料)。
5.主持制定大中型企業重大財務管理制度,強化經濟核算和管理,使企業資金、成本、利潤、消耗等主要經濟指標達到省級以上同行業先進水平,并經省級有關部門認可并推廣。
6.主持市(廳)級單位、大中型企業、相當規模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等經濟領域制度改革和管理創新,推行會計標準體系,形成改革成果報告,并在自治區范圍內或系統內推廣。
7.從事審計、資產評估、稅務咨詢專業服務業務,取得行業公認的顯著業績或領導和組織過多項重特大審計、咨詢項目及清產核資、經濟評估等專項業務,遵循職業標準,規范執業,出具的報告具有較高的公信力。
8.主持或負責起草會計專業地方性法規、全區施行的財務、會計管理辦法,或受聘參與制訂全國施行的會計專業法律、法規、規章、準則制度指南等,擔負其中某一部分的起草工作。
9.在會計管理領域有重大突破,率先在全國取得先進性、重大性、效果顯著的會計管理成果,并得到財政部認可及推廣。
" 具備兩項以上
"評審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具有培養本專業中級以上人才和指導高級會計師開展工作的能力,能將工作中的實踐經驗和突出能力通過有效渠道在行業或系統內廣泛傳播和推廣并取得顯著效果。
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中的兩項及以上:
1.主持或指導單位財務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在規范會計基礎管理、預算管理、成本管理,提高會計工作質量(會計信息真實性)等方面,發揮主要作用,取得顯著成績,并能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2.在單位會計改革和建立現代財務制度中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在資產經營、資本運作、資金管理、績效評價、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等方面,發揮主要作用,取得顯著成績,并能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3.積極主動研究提出改進企業或單位財務會計管理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被所在企業或單位采納,為推動企業或單位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做出積極貢獻。
4.在參加縣以上重點工程、技術改造項目經濟技術論證和可行性調查、大型企業改制方案等審定中,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或措施并被采納,取得成效。
5.在參與管理或指導一個地區的經濟工作,主持或參與文件、法規、制度、辦法等制訂,并在實際工作中得到應用,在優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績效等方面成效顯著。
6.主持大中型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項目5個以上,或主持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審計項目2個以上。
7.擔任大中型企業會計顧問2年以上,為企業提供會計、財務、稅務、經濟管理咨詢服務,使企業取得贏利,并能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8.在會計崗位業績突出,獲市級以上政府表彰獎勵。
" 符合條件中的兩項及以上
論文、著作條件 "申報正高級會計師的,取得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以來,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具體參照評審條件):
1.公開出版的會計專業專著1部;
2.擔任公開出版的會計專業著作、譯作以及省級以上范圍通用的會計專業教材撰稿者2本/次以上;
3. 擔任公開出版的會計專業著作、譯作以及省級以上范圍通用的會計專業教材撰稿者1本/次,并在公開發行的期刊或國家級經濟類報刊上發表有應用價值的會計專業論文2篇以上;
4.在公開發行的期刊或國家級經濟類報刊上發表有應用價值的會計專業論文4篇以上,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會計專業論文1篇以上;
5 .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會計專業論文2篇以上;并在財政部會計司、中國會計學會主辦的全國會計專業征文比賽中取得三等獎以上論文2篇以上或在自治區財政廳、廣西會計學會主辦的全區會計專業征文比賽中取得二等獎以上論文3篇以上。" 需提供材料之一
"
申報高級會計師的,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來,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具體參照評審條件):
1.在公開發行的期刊或國家級經濟類報刊上發表有應用價值的會計專業論文2篇以上;
2.在公開發行的期刊發表有應用價值的會計專業論文1篇以上,且結合工作崗位,完成2篇本單位的經濟分析報告,或2篇為服務對象提供有價值的管理建議書;
3.縣級以下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結合工作崗位,完成2篇本單位經濟分析報告;
4.擔任公開出版的會計專業著作、譯作以及省級以上范圍通用的會計專業教材撰稿者;
5.主持或承擔省級以上會計科研課題研究,并形成有實用價值的研究報告,或者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會計科研著作兩項。
" 需提供材料之一
注意事項:為方便申報人員材料填報,系統在填報信息時提供職稱申報系統等相關鏈接查詢。具體為:在“現專業技術資格”填報時點擊“查詢”可以自動對申報人員現專業技術資格進行覆蓋填寫;在“公需科目”填報時點擊“查詢”可以自動對申報人員完成2019年度公需科目情況進行覆蓋填寫;在“社保信息(非公單位)”填報時點擊“查詢社保信息”可以自動對申報人員社保繳費信息進行覆蓋填寫。申報人員點擊“查詢”后,系統會提示“如果查詢到數據,將覆蓋您所填寫的信息,您確定要查詢嗎?”請申報人員慎重選擇。如果不選擇 “查詢”,可直接按照系統提示上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