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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論文論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財經類]上發表會計或相關專業學術論文1篇。
[二]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財經類專業刊物上發表會計或相關專業學術論文2篇。
[三]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會計或相關專業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著作1部,本人撰寫3萬字以上,同時發表1篇論文。
第十七條 著作是指具有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財經類學術專著。教材、手冊、論文集、科普類等不在此列。論文是指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的本專業研究性學術文章,每篇字數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須有ISSN[國際標準刊號]和CN[國內統一刊號]刊號,不含增刊、專刊、特刊、手冊和論文集等形式的刊物。獲獎成果須同時提交獲獎證書、結項證書及相關批文。
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原件和符合要求的檢索頁;.申報會計系列(專業)評審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證明,以及其他反映申報人學術、技術水平的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