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經濟師以來,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家專業學會及專業分會、有博士授予權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單位、國家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辦的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學術論文。
2、作為主要作者,出版1部以上學術專著、譯著,且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
3、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及各類報告共計3項以上。
4、各類報告總計3項以上,其中至少有1項形成成果,被正式采納、引用,或作為決策使用。
學術論文,須與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一致,并以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字數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論文須附在知網、萬方、維普等數據庫網站檢索、驗證的下載網頁,并加蓋本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公章。
各類報告指的是作為主持(排名第1)或主要骨干(排名前1/3)完成的經濟運行分析報告、經濟咨詢報告、調研分析報告、項目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題性方案、軟課題研究等。
學術、技術專著,指的是在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適用于經濟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參閱應用的學術、技術專著。
答辯材料須是已發表的學術論文,或整理成論文格式的論著章節,或整理成論文格式的被采納、引用、作為決策使用的各類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