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管理
2018年度全省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管理和指導下,由省高級經濟師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二、評審范圍
(一)人員范圍
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從事經濟專業技術工作,并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人員。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得申報。
(二)專業范圍
評審專業分為經濟管理類、財稅金融類、人力資源類、經濟綜合類共4大類。具體如下:
1、企業管理類:從事企業管理、工商管理、商業經濟、國際商務、營銷管理、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后勤管理等專業工作的人員;
2、財稅金融類:從事財政稅收、開發投資、金融保險、社會保險、財會審計、證券投資等專業工作的人員;
3、人力資源類: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人員;
4、經濟綜合類:從事政策研究、經濟分析、綜合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農業經濟、旅游經濟、建筑經濟等專業工作的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根據自己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實際,按以上確定的專業類別申報。
三、申報評審條件
(一)品德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凡申報高級經濟師評審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具備良好的科學精神、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學歷條件
須具備經濟管理類相同或相近專業大學及以上學歷。普通全日制大學及以上學歷不做專業限制。
(三)資歷條件
1、任現職年限?,F聘任經濟師崗位,且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實算至2018年底。
2、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按畢業后實際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計算,實算至2018年底。其中按中專學歷計算,要求中專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3年;按大專學歷計算,要求大專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2年;按大學學歷計算,要求大學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0年;按碩士研究生學歷計算,要求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8年,或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四)專業技術經歷(能力)條件
任經濟師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2年以上。
2、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3年以上。
3、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1項以上國家、省部級或2項以上市廳級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等項目方案的組織和實施。
4、主持小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5年以上。
5、從事經濟專業研究,承擔省部級課題1項以上,或市廳級課題2項以上;
6、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為部門(單位)全面提高經濟管理水平作出顯著貢獻,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五)工作成果(業績)條件
具有堅實的專業理論知識,掌握國內外現代經濟管理科學方法和發展趨勢。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能夠解決重要經濟活動中的實際問題,提出有價值的政策性意見,在加強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貢獻顯著。任經濟師以來,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續2年以上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或為企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
2、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經營管理,在經營管理上創新,為大、中型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作出主要貢獻,并使企業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3、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市廳級以上重點行業規劃、政策規章的制定,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省級以上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評估、技術鑒定和全程籌建與管理,投入使用后達到預期目標。
5、主持小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期間,為企業的經營管理作出突出貢獻。
6、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獲省部級獎勵或市廳級二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等級內額定獲獎人員)。
7、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業務骨干,對本專業有獨到見解,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對改進本單位(部門)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貢獻,或對行業的經濟活動有重大的指導作用,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專業技術經歷(能力)條件和工作成果(業績)條件中,經營管理人員,“主持”指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主要骨干”指單位中層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主持”指項目課題第1名;“主要骨干”指,國家級項目課題前2-10名,省(部)級項目課題2-8名,市級或大型企業項目課題2-6名。
(六)學術技術條件
任經濟師以來,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家專業學會及專業分會、有博士授予權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單位、國家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辦的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學術論文。
2、作為主要作者,出版1部以上學術專著、譯著,且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
3、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及各類報告共計3項以上。
4、各類報告總計3項以上,其中至少有1項形成成果,被正式采納、引用,或作為決策使用。
學術論文,須與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一致,并以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字數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論文須附在知網、萬方、維普等數據庫網站檢索、驗證的下載網頁,并加蓋本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公章。
各類報告指的是作為主持(排名第1)或主要骨干(排名前1/3)完成的經濟運行分析報告、經濟咨詢報告、調研分析報告、項目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題性方案、軟課題研究等。
學術、技術專著,指的是在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適用于經濟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參閱應用的學術、技術專著。
答辯材料須是已發表的學術論文,或整理成論文格式的論著章節,或整理成論文格式的被采納、引用、作為決策使用的各類報告。
(七)考核條件
申報評審高級經濟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參加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結果均須在合格(稱職)以上等次。
(八)破格申報評審條件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符合現任職資格規定年限要求,或具備規定學歷,任現職資格滿3年,確有突出貢獻者,且近三年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優秀等次,具備下列條件,可破格申報。其中破學歷申報,中專學歷的,要求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5年;大專學歷的,要求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
1、工作成果(業績)條件
任經濟師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出色完成經濟管理任務,使本單位經濟管理、科技進步工作獲得省部級三等以上獎勵(等級內額定獲獎人員),或市級人員獲得市廳級一等以上獎勵(等級內額定獲獎人員);
(2)因工作業績突出,被授予省級勞動模范、省五一勞動獎章、省一等功、省優秀企業家、省巾幗建功標兵等個人榮譽稱號,或市、縣人員獲得市廳級相當個人榮譽稱號。
2、學術技術條件
任經濟師以來,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家專業學會及專業分會、有博士授予權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單位、國家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辦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至少1篇。另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作者,出版1部以上學術專著、譯著,且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
2、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及各類報告共計4項以上。
3、各類報告總計4項以上,其中至少有1項形成成果,被正式采納、引用,或作為決策使用。
(九)引進高層次人才職稱認定
引進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由用人單位按照職稱評審申報渠道,將其專業工作經歷、學術技術成果印證材料報高級評委會審核,可直接認定相應職稱。
(十)設立綠色通道。
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以上的,取得經濟師證書,可比照本單位同等學歷、同等資歷人員,直接申報高級經濟師。
各類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的專業技術人才,取得相應資格后未按有關規定聘任的,可根據規定的相應專業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報高級經濟師。上述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如未按規定進行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由本單位根據日常工作表現,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十一)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評定高級經濟師的參考條件。
(十二)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說明
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作為申報高級經濟師評審的必備條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證作為評審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