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報人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有關要求填寫《江蘇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一式3份,并提供免冠一寸相片1張。
(二)《江蘇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
以下是對照《江蘇省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要求應提交的材料:
(三)對照第四、五、六條,提交由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
(四)對照第七條:
1.有效的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2.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后繼續教育完成情況或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3.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近3年的年度考核結果應填入《申報表》相應欄目。
(五)對照第八條,提交反映專業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
(六)對照第九條,將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填入《申報表》相應欄目,并經單位核實確認。
(七)對照第十條,提交主要業績成果證件、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與成果相對應的公開發表的論文、研究報告、成果鑒定證書等)。
(八)對照第十一條,提交規定數量的著作、論文、譯作、專題方案、財務案例、分析報告等等。
以上提交的材料如是復印件,須經單位核實、蓋章(經辦人簽名并注明核實的年月日)。所有材料須按申報要求的格式進行分類、整理、裝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