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何雪鋒 楊愷瑞
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已經成為拉動我國經濟增長、增加就業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成為我國稅收的主體。但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為了節省成本,往往簡化核算手續,在原材料購進和發出的環節上由單人負責管理,在負責進銷登記的同時還從事會計工作,在會計核算工作上將總賬會計、輔助會計合二為一,簡化存貨計價和成本核算中間環節、以銷定存,影響了企業會計核算的準確性。另外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中部分會計人員業務素質較低,造成不少糊涂賬、假賬等,使得稅務機關要全面掌握納稅人真實經營情況非常困難,偷稅漏稅的現象比較普遍,在實際操作層面上想讓其及時足額繳納稅款難以成功。
定期定額納稅存漏洞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對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采用“定期定額”的辦法核定其應納稅額:(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6) 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這種傳統定期定額核定征收的辦法雖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稅款的按時繳納,但也存在著稅款流失、納稅人主觀偷稅漏稅的問題。
同時,多數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采用個人或合伙式經營,大多數企業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使用現金進貨與銷售,無發票等原始票據和會計賬簿。對這類賬簿不健全的小規模納稅人單位,稅務人員為便于征收一般也采取定期定額征稅的方法。而基層稅務部門在實施核定征收時,測定納稅人的營業額往往沒有明確的依據和標準,完全憑直覺和經驗判斷,難免和納稅人的實際情況有所偏離,最終也會使得應收稅款大量流失。
管理會計工具本量利分析法的應用
本量利分析(CVP)是一種重要的管理會計工具。本量利分析方法集中考慮企業的成本、銷售量和收益之間的綜合關系,為企業的經營管理者提供多種經營決策支持。通過對本量利分析的進一步拓展,企業可以更好地了解企業的成本結構、經營風險、以及不同的銷售策略等對企業經營業績的影響,為企業提供有力的決策支持。而當稅務機關運用本量利分析法時,利用管理會計工具找出企業能持續開展經營活動的最低要求,也就是盈虧平衡點(保本經營),測定出它的最低營業收入,作為計稅依據,一般不會高估也不會低估小規模納稅人的營業額,使得應納稅所得額的測定維持在一個比較穩定的范圍。
本量利分析的基本公式
本量利分析涉及的基本因素包括:銷售單價P、單位變動成本 B、銷售量Q、固定成本A、利潤p。
依據各因素之間的關系,建立本量利分析的基本公式:
營業利潤=銷售收入-總成本
=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
=銷售單價×銷售量-單位變動成本×銷售量-固定成本
=( 銷售單價- 單位變動成本)× 銷售量-固定成本
即: p =(P-B)Q-A
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具體計算步驟:
銷售額-變動成本=邊際貢獻
邊際貢獻-固定成本=營業利潤
保本經營時,營業利潤=0
邊際貢獻-固定成本=0
即邊際貢獻=固定成本
邊際貢獻÷銷售額=固定成本÷銷售額
即邊際貢獻率=固定成本÷銷售額×100%
盈虧平衡點=固定成本÷邊際貢獻率
根據上述公式,利用本量利分析法測定小規模納稅人的營業額,找出小規模納稅人的固定成本及邊際貢獻率,二者相除即可得到小規模納稅人的營業額。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而言,其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一般相當于其固定成本,其毛利率相當于邊際貢獻率。
本量利分析法的適用性及作用
在商業及傳統服務業中,經營者每月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大體一致,行業的毛利率基本上也比較固定,本量利分析比較適用于測定商業及傳統服務業的營業額。工業、加工業、制造業等行業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費用每月數額不同,高低變化很大,此類行業的營業額不適合用本量利分析法來測定。信息技術服務業的毛利率不固定,也不適合用此法來測定。
稅務機關核定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般是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并根據單位所處的地段核定。利用管理會計中的本量利分析法測定納稅人的營業額,能夠克服傳統核定方法科學性不強、稅負不公等缺點,給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很大方便。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