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發揮市場機制在農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高農業質量、效率和競爭力,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應在深入總結近兩年相關改革實踐和充分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的基礎上,盡快建立起以非價格支持為主導的新型農業支持政策體系。
(一)對現有價格支持政策改革模式進行調整完善
不同的改革模式具有不同的政策目標和政策屬性。應根據不同產品對保收入、保產量、調結構等目標的具體要求以及WTO規則的約束,調整完善各自的改革模式。一是強化玉米生產者補貼的收入保障功能,緩解政策調整帶來的沖擊。鑒于當前玉米去庫存壓力大,現階段應以2014年的種植面積為基期進行補貼,補貼應設定在一定期限內(比如2-3年),這既可強化其促進種植結構調整的功能,又實現了與當期生產脫鉤。今后需要保產量時,可在特定產品“黃箱”補貼不超標前提下采取與當期生產掛鉤的辦法,恢復種植面積。二是還原大豆和棉花目標價格補貼的市場風險緩沖功能,避免對市場信號造成干擾。推進目標價格由成本加基本收益向市場趨勢判斷定價法轉變,將補貼限定在由市場波動造成的損失上;在三年試點到期后,可與這三年的年均交售量(棉花)或面積(大豆)掛鉤,實現與當期生產脫鉤,從而實現政策屬性由“黃箱”轉型為“藍箱”。三是稻谷和小麥最低收購價回歸底線保護功能,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市場穩定。調整定價原則,增強政策彈性,改變只漲不降的剛性預期,避免造成新的過剩。以科學的需求預測和市場供求形勢判斷為基礎,確立合理的戰略儲備和市場調節儲備規模,以此為標準逐步收縮政策性糧食收儲規模。四是積極擴大目標價格和收益保險范圍。完善期貨、巨災、再保險等風險分散機制。 也可考慮待市場發展成熟后,將目標價格補貼轉變為政策性的目標收益保險,強化對生產者的價格、災害等綜合風險的保障作用。
(二)以農業支付政策轉型引領農業發展方式轉型
目前采取的將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的做法,不僅名稱看起來像“黃箱”政策、容易授人以柄,而且按目前絕大多數地方的實際做法,仍是對承包戶的一種收入補貼,無法達到“提高耕地地力和扶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預定目標。可將其轉型為“農業綠色發展支付”,與農業生產者減肥、減藥、節水等綠色發展措施掛鉤。去掉“支持保護”和“補貼”,冠之以“綠色”和“支付”,有利于與國際接軌。
(三)以產業鏈的價值提升保障農民收入和農業產能
加大對下游加工和服務企業的支持,以產業鏈價值提升帶動農業產能增長和農民收入增加。在流通環節,全面推廣農產品質押貸款業務,對簽訂訂單且收購價格在以市場趨勢價確定的目標價格之上的企業發放政策性貸款;加強烘干、運輸、倉儲、質量檢測檢疫等基礎設施和服務能力建設,采取保本微利運營方式向企業提供服務。在生產環節,鼓勵在糧食主產區建設加工基地,通過電商、超市直供、集團直購等方式實現產地直采直銷;加大對企業和合作社技術升級、研發創新、新產品開發、品牌建設等方面的支持;充分利用國民飲食偏好,以市場差異化戰略強化我國特色化、品牌化以及專用品種的競爭優勢;以產業鏈帶動,引導農戶根據加工企業需求種植特色、專用加工品種以及高品質品種,以優質優價的市場機制倒逼農戶生產轉型。
(四)以“提能力、降成本”接續價格支持政策承載的保收入功能
價格支持政策承載的保收入功能淡出后,需要有接續力量。我國大宗農產品生產成本不斷上漲,國內成本價格倒掛、國內外價格倒掛,重要原因在于投入要素價格上漲過快、依靠過量使用化肥農藥的生產方式沒有轉變以及生產的規模不經濟。與歐盟、澳大利亞等國相比,我國農業支持結構中投入和服務占比明顯偏低。應加大對土地集中連片整理、 農田基礎設施、機耕道等建設扶持力度,創造規模經營和機械化作業條件;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機制,以政府購買服務、服務補貼以及項目資助等多種形式促進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可持續發展,通過統一的機械化作業、水肥管理、植保等服務,實現農業提質、節本和增效。
(五)充分利用市場化機構,降低政策執行成本
目前這種主要靠行政機關層層落實農業支持政策的做法,不僅效率低,而且行政成本高。應借助市場力量,提升政策支持效力和效率。為農戶提供替代直接補貼的信貸和保險支持可選方案,逐步將與生產掛鉤的補貼轉換為政策性的信貸和保險支持,使生產者從被動等待發放補貼向主動申請轉變,利用市場化機構的業務網絡和甄別機制降低政策執行成本、提高支持的精準度。
(六)加強基礎數據建設整合
整合農業、遙感、氣象、水利、統計、物價等相關部門數據,加強對農戶基本經營、主要農產品市場價格、災害等基礎數據的積累,增強對市場形勢預判能力。建立覆蓋農戶和村組的農業補貼數據平臺,支持農戶和村組自主申報,農業、遙感、統計、信貸和保險等相關部門應進行監督核實,對申報數據不實者應取消其獲得政策支持資格并降低其信用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