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場收費項目分為三大類:
(一)航空性業務收費。航空性業務收費包括:起降費、停場費、客橋費、旅客服務費及安檢費。
(二)非航空性業務重要收費。非航空性業務重要收費包括:頭等艙和公務艙休息室出租、辦公室出租、售補票柜臺出租、值機柜臺出租及地面服務收費。
(三)非航空性業務其他收費非航空性業務其他收費項目由機場管理機構或服務提供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地面服務收費屬于非航空性重要收費項目之一,主要指機場管理機構或地面服務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務、配載和通信、集裝設備管理、旅客與行李服務、貨物和郵件服務、客梯、裝卸和地面運輸服務、飛機服務、維修服務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現今,因為機場地面服務業務收入項目多,且收入占比較大,所以對地面服務收入進行有效的內部控制勢在必行。例如湖南空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實現總收入6.1億元,地面服務收入1.3億,占比22%。
一、確定地面服務收入管理目標,建立內部控制體系
基于投資者的委托責任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地面服務收入管理至少應達到以下五個管理目標: ①地面服務收入都是真實的、合法的;②地面服務收入計算正確;③地面服務收人的會計科目分類準確;④地面服務收人都已完整登記入賬;⑤地面服務收入入賬及時, 符合權責發生制。內部控制作為一種先進的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已被很多企業所采用,能將內部控制融入到地面服務收入管理中很有必要。
本文將圍繞地面服務收入管理目標,基于內部控制的要素,建立起地面服務收人內部控制的體系。
(一)控制環境
近幾年,機場行業的內部控制環境有了很大的進步,但由于近年來各地機場不斷擴大規模,加大發展非航空性業務及臨空經濟業務,所以內部控制仍需要不斷完善。在地面服務收入管理方面,當前許多機場普遍存在內部組織機構授權不清、責任不明、權責脫節的現象,因控制環境不好大大削弱了地面服務收入的管理。因此,適時適度地進行組織機構變革,是當前許多機場完善地面服務收入管理控制環境最為迫切的需求。組織機構的建立和職責分工必須圍繞地面服務收入管理目標進行,并重點做好地面服務資源管理、客戶管理、合同管理、財務管理四項管理,同時要全程強化內部監督管理模式。
以湖南空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例,實業公司通過《機場地面服務系統操作手冊》對相關組織或崗位的職責進行界定,按地面服務收入管理模式進行設置,并將地面服務收入管理的計劃、執行協調、控制、核算和監督等活動較合理地分配到了相關組織機構中,為實現內部控制提供了基礎。
(二)風險管理。
根據地面服務收入的管理目標,建立“5種風險+3個等級”的風險評估方法。5種風險是指“真實性、合法性”、“定價”、“分類”、“完整性”、“及時性”等五種風險。“3個等級”是指可將風險程度分為低、中、高三個等級。風險等級評為高,表明該項收入在通常情況下容易發生錯誤或舞弊等偏離管理目標的行為。如果評為中等,則表明通常情況下不太容易發生錯誤或舞弊等偏離管理目標的行為。如果評為低,則表明通常情況下不會發生錯誤或舞弊等偏離管理目標的行為。
以湖南空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例,對地面服務收入項目進行風險評估。湖南空港實業公司地面服務收入主要有6項。具體評定結果見表一。
對地面服務收入項目的控制風險評定后,就應當針對各項地面服務收入風險等級采取不同的控制方法,進而有效控制、規避和轉移地面服務收入管理的各項風險。
(三)控制活動。
機場應當結合對地面服務收入控制風險評估的結果,運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圍之內。針對地面服務收入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①不相容職務相分離控制。地面服務收入管理要求合理設置資源管理、合同簽訂、價格確定、內部監督等工作崗位,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約的機制。財務部門開票、出納、記賬的崗位要分離; 收款員、應收賬款管理員的職責也要分離。②授權批準控制。地面服務收入管理要求對地面服務業務的資源規劃、分配、簽單、拒付處理、定價等工作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還應建立健全合同審批制度,涉及到地面服務收入的重大合同,有關條款要進行集體決策。③會計系統控制。地面服務收入管理要求財務部門嚴格依據《會計法》和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要配置專人負責地面服務收入的管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保證地面服務收入相關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同時加強對收入憑證和會計賬簿的稽核和審查。④電子信息技術控制。該控制方法要求機場運用電子信息技術手段對地面服務業務生產數據的歸集,航班數量的配對和校驗等進行實時動態管理和控制。2016年下半年湖南空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實現地面服務收入信息化,正式通過機場前端數據采集系統(ADMS)對湖南機場航班數據和生產數據進行采集,通過機場收入結算系統(ACMS)系統把ADMS系統的數據與各航空公司協議收費標準進行匹配和校驗,最終生成地面服務收入報表。⑤內部審計控制。該控制方法要求機場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對地面服務收入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時性等進行審查和評價,借以揭露差錯和舞弊行為。
(四)信息與溝通。
地面服務收入管理應當建立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內部控制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確保信息及時溝通,促進地面服務收入管理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運行。涉及機場地面服務收入管理的相關組織應充分、及時地了解各航空公司的需求,及時對自身的決策進行調整。機場應當與航空公司之間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有些關鍵信息甚至應當與航空公司通過合同條款明確信息交流的責任,以便為地面服務收入的管理和決策提供應有信息。
(五)內部監督。
地面服務收入應成為機場收入管理的重點,在確定其管理目標和建立內部控制之后,相關管理活動能否執行、執行效果如何、能否適應新情況、需要做哪些改進等,都需要進行跟蹤監督。由于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的業務活動和內部控制制度都比較熟悉,較之于外部審計人員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內部審計人員能夠掌握更多違法違紀行為的線索,也能較早察覺內部控制的缺陷。因此,強化內部監督對于地面服務收入管理而言是非常必要的。
二、加強地面服務收入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強化會計監替和財務管理,提高財務人員地面服務收入管理水平。
現行的財務人員實際上承擔著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會計工作,二是財務管理工作。對照地面服務收入,財務人員也應承擔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的職能。現實中,普遍存在“重會計、輕財務”,“重核算、輕管理”的現狀,這也是造成地面服務收入管理水平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強化地面服務收入的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做到會計與財務并重,核算與監督并行,是提高地面服務收入管理水平的一項重要舉措。
(二)加強合同管理,從源頭上管好地面服務收入。
合同是企業業務流程的源頭,加強地面服務收入的合同管理,就是從源頭上抓地面服務業務收入管理。機場應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審批流程。主要措施:一是所有涉及到地面服務收入的,能夠通過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一定要簽訂合同,這既是內部控制的要求,也是對公司利益的一種保護;二是要對合同實行統一編號,以便管理和查詢;三是建立合同審批表,要求相關人員在其職責和授權下行使審批的權力;四是內部審計部門要定期對涉及地面服務收入的合同進行檢查,加強內部監督。此外,簽訂合同時還要注意合同的主體與經濟權利和義務的享有者或承擔者一致,否則將產生稅務風險。(三)加強地面服務知識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綜合業務素質。
目前,國內介紹收入管理的文獻很少,財務管理學的教材也只重點論述了成本控制,而收入管理基本沒有涉及。對于企業而言,收入是企業生命之源,收入管理與成本控制同等重要。地面服務收入的會計核算并不難,而難在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因此,對財務人員的培訓應當以學習地面服務業務知識,熟悉地面服務業務運營流程為重點,提高其在地面服務收入管理中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便更好地發揮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的職能。
湖南空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林 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