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已經進入新常態,經濟由高速增長向中高速增長轉換,產業結構調整繼續深化,經濟動力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信托公司作為貼近實體經濟的金融機構,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金融信托,除了已有的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還面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期和資產管理業務的擴張期。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持續深入,我國經濟轉型升級步伐逐步加快,金融行業進入泛資產管理時代,信托業也走到了轉型創新的十字路口。
一、我國信托業的主要特點
1.外部環境趨于完善與相關法規的滯后性并存。我國于2001年正式頒布、實施了中國第一部《信托法》,信托制度在中國得以確立。信托業從此走上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正規發展道路,并抓住中國經濟發展中的制度紅利迅速崛起,成為支持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重要力量。然而相對于經濟發展對信托業務的多樣化需求,信托法律體系尚不完善、監管法規有待補充。但相比改革開放初期信托業發展的早期階段,信托業目前面臨的外部環境正趨于完善,這主要體現在法律環境的改善和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上。
2.逐步探索創新信托產品與傳統業務局限性并存。傳統業務由于比較依靠資本市場的投資,因此容易不規范運營且難以長期、持續性地為公司提供依托。值得一提的是,在2001年《信托法》出臺后,信托公司雖然找回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源業務,但受困于自身技術水平、經營規模、缺少渠道、缺乏明確定位等問題,信托公司轉而與其他諸如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發展起合作關系,開展“X+信托”類的通道業務,其中的銀信合作更是信托公司近年來主要的利潤來源。隨著滿足市場導向和社會需求的創新信托產品逐漸發展起來,信托公司在金融市場上起著愈發重要的作用。“新常態”經濟、“三農經濟”、區域經濟改革(如“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經濟帶)、國企改革為信托公司提供了廣闊的投資空間,信托公司開始研究探索資產證券化、公私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簡稱PPP)、產業發展基金、區域發展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等領域。在泛資產管理時代,信托公司正謀求新的發展方向,盡快度過公司轉型的陣痛期。
3.信托業務多元化與分業監管放松并存。目前我國金融機構在形式上仍是分業經營,然而2012金融監管機構放松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保險公司產品投資范圍,開始從實質上打破分業經營的壁壘。在被“松綁”的金融機構中,基金子公司的投資范圍幾乎囊括了所有投資領域,而券商可以投資除了直接債權和不動產之外的其他各項投資品種,銀行雖然依然無法直接投資股票,但可以通過嵌套其他資產管理產品來間接投資股市,此外,銀行還可以發展包括紅酒、藝術品、影視文化等小眾投資品的理財產品。這對信托業的發展造成一定的沖擊。但是,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多元化、產品種類多樣化及不斷創新從另一方面又滿足了相應的市場需求,使得信托公司業務發展具有一定的綜合優勢。
二、行業成熟度的國際比較
中國如今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人均GDP與美國和日本相差四至五倍的水平,但是人均信托服務水平與之相差百倍以上。按照信托規模進行比較,中國與美國、日本兩國差距非常明顯。與美國的信托服務機構相比,中國信托公司數量不足百家。在服務種類方面,這些信托公司的經營幾乎全部集中于資金信托業務,在資金以外的信托業務,包括最為傳統的個人遺產信托和最重要的養老金信托都還處于空白狀態。信托賬戶的數量及覆蓋人群,也都無法與美國相提并論。
目前,我國信托業務發展一般先有信托產品再通過直銷或者銀行等渠道尋找客戶資金,而并非先有客戶委托進而進行資產組合配置。因此,在產品驅動模式下,盡管客戶也會考慮機構品牌、增值服務等因素,但產品仍然是客戶選擇的關鍵變量。這種狀況與中國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的地位及經濟發展水平并不相稱。中國財富管理滯后于經濟發展的弊端已經顯露出來,鞏固和提升社會經濟發展成果,越發迫切地需要重視和加強社會財富管理。
三、泛資產管理時代的行業轉型
信托業面臨的諸多挑戰,既有外部經濟金融政策及市場環境復雜帶來的沖擊和影響,也有信托業自身需要解決的發展戰略和經營模式等問題。從理性角度分析,由于缺乏對信托本質的清晰認識,對信托的復雜性以及作為一種金融形態的信托在不同經濟發展階段的表現形式缺乏深刻理解,同時受制于相關法律法規發展的滯后,信托和信托業常被誤解。與此同時,信托業現有發展模式面臨“三個難以為繼”的壓力:一是信托產品“高收益、低風險”特性將難以為繼;二是信托行業“重規模、輕管理”的發展路徑難以為繼;三是以信貸類、通道類為主的業務模式難以為繼。
自2012年以來,對券商、保險、基金等行業資產管理新政的推出,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行業放松管制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突破相結合的發展態勢,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進入了進一步的競爭、創新以及混業經營的泛資產管理時代。信托業面臨的挑戰要遠遠大于其他行業。許多過去信托獨享的領域,將面臨著其他金融機構的激烈競爭。如券商資管業務迅速崛起,證券公司在創新發展的指導下,不斷提高理財類產品的數量,放寬業務范圍,采取多項措施支持資管業務發展;與此同時基金公司正在全面“信托化”,其業務范圍幾乎與信托公司業務范圍重合;保險公司正式進軍第三方資產管理;銀行理財業務投行化等等,這些種種跡象表明,信托業未來會遇到多方的競爭,資產管理即將進入群雄逐鹿的時代。
泛資產管理時代,提高了資產管理市場的效率,推動了產品創新;然而,信托公司的“全牌照”制度紅利將不復存在,依賴“管道類”業務所形成的利潤空間將被大幅擠壓。泛資產管理時代的到來使得信托業不但面臨激烈的行業內競爭,更必須應對其他具有技術優勢、渠道優勢的金融機構的沖擊,信托業將面臨“大浪淘沙”似的篩選。
轉型創新的必由之路
金融信托根植于宏觀經濟大系統之中,行業生態發生的一系列根本改變,歸根到底還是來自于我國經濟社會的重大變革。全面深化改革永遠在路上,注定了信托轉型同樣不可逆轉。行業轉型必需遵循創新理念,回歸信托本源,以開拓核心業務為突破口,服務實體經濟,以市場化導向提高運行效率,做好風險防控和審慎監管。
一、回歸信托本源的基本定位
充分發揮信托本源價值和制度優勢是信托公司安身立命之本。作為一項歷史悠久、管理方式現代的財產管理和傳承制度設計,信托的運用方式、范圍和領域正在日益擴大。信托公司要繼續堅持信托本業為主體、固有和其他中間業務為補充的總體思路,逐步由受托人發起向由委托人發起轉型,聚焦資產管理、財富管理和受托服務三大領域,提升專業資產管理能力,構建比較優勢,致力于提供門類齊全、功能齊備的信托產品和信托服務,在優勢領域鞏固領先地位,在特色領域形成競爭優勢,力爭信托業發展根深本固、長盛不衰。
二、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宗旨
信托公司必須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發揮好多層次、多領域、多渠道配置資源的獨特優勢,去通道、去鏈條、降杠桿,為實體經濟提供針對性強、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務,實現信托業與實體經濟的良性互動、協調發展。要通過積極開展投貸聯動、債轉股、并購基金、資產證券化等業務,支持優質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去產能,去杠桿,升級做強;要研究推出信托直接融資工具,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要積極探索土地流轉信托,助力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棚戶區改造和新型城鎮化建設;要規范發展消費信托、互聯網信托,服務擴大內需、消費升級和民生改善;要擴大公益(慈善)信托規模,推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三、堅持創新發展的市場化導向
信托公司要順應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的大趨勢,積極開展創新。要真正發揮“實業投行”資源稟賦優勢,主動創新適應市場需求的業務和產品,有效搭建起資金市場和實業市場的橋梁,大力支持國企改革、戰略性新興行業、科技企業發展,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要按照“透明、隔離、可控”的原則開展交叉產品創新,不能為規避監管和隱匿風險而搞變相創新,降低跨市場和跨行業金融風險;要進一步豐富信托產品的供給,提高客戶服務質量,為金融消費者提供多樣化選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四、培育有信托業特色的風控文化
信托業作為一個極富特色的金融子業,其業態和風險特征與傳統銀行業有諸多差異。信托公司要準確把握“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信托本質文化,下決心在體制機制上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謹慎、勤勉履行受托責任,構建符合信托業特點的風控文化、經營理念、組織架構、交易工具和信息系統,在轉型發展中守住合規底線。要完善信托機制建設,強化信托責任意識,清晰界定信托公司在不同類型業務中的受托責任,不斷加強信托文化的培育發揚,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引導。
五、樹立審慎從嚴的監管導向
進一步豐富符合信托業務特點的風險監管指標和工具,強化風險資本約束,完善凈資本管理,培育信托公司的審慎經營理念,督促行業不斷提高風險識別、計量、管理和控制水平,筑牢防范單體機構風險的第一道防線。一是以監管評級體系為抓手,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有效實施分類監管,充分體現扶優限劣;二是按照“一司一策”的原則緊盯重點風險領域,適時開展風險排查,及時做好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三是繼續研究完善監管規制和長效機制建設,積極適應新的監管形勢要求,及時洞察新型業務領域的風險演化趨勢,構建常態化的風險揭示機制,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四是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聯動監管,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加強協同,優化監管方式,形成監管合力,杜絕監管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