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項新審計報告準則的發布,或將加速“審計報告2.0”時代的到來。
近日,財政部發布《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等12項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下稱“新審計報告準則”),并自2017年1月1日起首先在A+H股公司以及純H股公司實施,2018年1月1日起擴大到其他被審計單位。
業內人士表示,新審計報告準則的實施,在提高審計報告的信息含量和溝通價值同時,還將強化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提高審計質量,為審計報告“增值”。
新版審計報告將更“接地氣”
據悉,在此次發布的12項審計準則中,最為核心的1項是新制定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 —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該準則要求在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中增設關鍵審計事項部分,披露審計工作中的重點、難點等審計項目的個性化信息。
除該準則外,“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等6項準則屬于做出實質性修訂的準則,另外5項則屬于為保持審計準則體系的內在一致性而做出相應文字調整的準則。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邱靖之認為:“新審計報告準則的相關規定,提升了審計報告的價值,使報告承載的內容更加充分和透明。比如,新審計報告準則提出要加入更多個性化信息,這對于報告使用者起到了積極作用,使報告中企業財務報告領域重點更加突出,信息更加全面和詳盡,使用者的決策也會更加科學。”同時,在中國海洋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李雪看來,新審計報告準則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提出增設“關鍵審計事項”等信息。“這些改變還會讓審計報告更‘接地氣’,為使用者所理解,同時進一步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李雪說。
新審計報告準則的發布實施,在順應市場各方需求的同時,還體現了審計準則持續趨同的要求。
據北京源隆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 公司總經理張欣介紹,2015年,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IAASB)修訂發布了新的國際審計報告準則,改革現行審計報告模式,特別是引進了關鍵審計事項部分。在關鍵審計事項中,注冊會計師需要說明該事項被認定為關鍵審計事項的原因以及如何實施審計工作的。
“新審計報告準則還在報告內容和措辭方面做了一些修改,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更準確地理解審計的定位、核心概念以及注冊會計師、治理層和管理層各自的職責,彌合‘期望差距’。”張欣說。
更加重視與社會公眾的“溝通”
的確,現行審計報告具有格式統一、要素一致、內容簡潔、意見明確等優點,但也存在著信息含量和決策相關性不高的缺陷,與財務報表使用者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
“實際上,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能夠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大量信息。但除了引言段和意見段之外,其他內容幾乎都是審計報告通用的‘模板’。從現行審計報告中,投資者很難探知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做出了什么決策、是否對較高風險的領域投入了更多的審計資源等。”李雪說。
因此,現行的審計報告模式更多是從審計專業角度出發,與社會公眾的溝通不夠,一定程度上無法滿足社會公眾的需求。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基本上是一字不差的,審計報告閱讀者無法從中獲取更多有價值的信息。
“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模式更加重視與社會公眾的溝通,提高了審計報告的價值,也更能增強社會公眾對審計行業的認識。”張欣說,比如,在審計報告中增加關鍵審計事項部分這種個性化信息,意味著出具審計報告時簡單套用標準化模板將成為歷史。
另外,新準則的相關要求并非“憑空而來”,而具有一定的實踐基礎。
“對于審計事項中的重點、難點等內容,我們在原來的審計程序中也會涉及到,只不過僅限于記錄在審計底稿當中。
而根據新準則要求,我們需要把這些信息展現在審計報告中。”邱靖之說。
事務所應積極應對新準則挑戰
新審計報告準則的實施,必將為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帶來一定的挑戰。
“比如,新審計報告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說明某事項被認定為關鍵審計事項的原因、針對該事項是如何實施審計工作的,這對于注冊會計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邱靖之說,面對挑戰,事務所要積極應對。準則發布后,事務所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及時的培訓和學習。
李雪建議,各會計師事務所要提高認識,健全責任機制,培育合伙文化,嚴守獨立性底線,加強對重大錯報風險評估應對的資源投入和質量控制,充分關注復雜交易的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同時,事務所要切實做好新審計報告準則的準備和實施,以及資本市場會計監管信息系統的填報工作。
“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應全面做好實施新審計報告準則的有關準備工作,加強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學習與培訓,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密切關注資本市場新業態、新情況,合理運用職業判斷,充分披露有關信息,恰當發表審計意見。”李雪說。
審計是一個比較繁雜的工作,務求注冊會計師基于對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執行有效的審計程序。新準則要求,在對上市實體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中,關鍵審計事項是審計報告中一個單獨的部分,目的是對關鍵審計事項的性質和背景進行界定。
“在執行審計工作時重點關注的諸多事項中,注冊會計師需要確定哪些事項對當期財務報表審計最為重要,從而構成關鍵審計事項。關鍵審計事項描述應清楚、簡潔、易于理解并具有針對性。在本質上,關鍵審計事項來源于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張欣說,因此,要解決可能發生的誤讀關鍵審計事項,關鍵是對利益相關方進行培訓。各企業、相關專業團體和監管機構應積極引導,培訓利益相關方,使其理解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的目的,以及如何判斷關鍵審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