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證監會于1997年發布了上市公司配股和增發的條件,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內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6%方能配股;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內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方能增發。本文將上市公司分為兩部分,即3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大于10%和小于10%,通過實證來驗證達到配股增發條件的公司與沒達到條件的公司在債務融資方面有哪些顯著影響因素。本文采用資產負債率的賬面價反映負債融資的比率。
文章假設資產擔保價值、公司規模、產生內部融資能力和國有股比例與公司負債率正相關,非債務避稅、公司成長性、資產流動性、獲利能力和股利政策與公司負債率負相關,把行業作為虛擬變量對負債率進行分析。
最終顯示對3年凈資產收益率≧10%的這類公司來說,資產流動性和獲利能力與債務融資正相關,國有股比例和股利政策與負債率負相關,而資產擔保價值、公司規模、非債務避稅、公司成長性、內部融資能力和公司行業與負債之間的關系不顯著。對3年凈資產收益率﹤10%的這類公司來說,資產擔保價值、公司規模、公司行業與負債率正相關,非債務避稅、資產流動性和獲利能力與負債率負相關,而公司成長性、產生內部融資能力、股利政策和國有股比例與負債之間的關系不顯著。
綜上,無論哪類公司,資產流動性和獲利能力對負債均有影響,而公司的成長性和內部融資能力與負債之間的關系不顯著。
(高婷整理自《財政研究》2007年第4期,作者: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