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指導行政事業單位順利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現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評分表》中的各指標和評價要點的操作細則,以及評價計分方法說明如下,供各單位在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中參考使用。
一、評價指標設置及分值分配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采用量化評價的方式,分別設置了單位層面評價指標和業務層面評價指標,分別為60分和40分,合計100分。單位層面評價指標分為6類21項指標,業務層面評價指標分為6類15項指標。
二、評價操作細則
(一)單位層面指標(本指標共60分)
1.內部控制建設啟動情況指標(本指標共14分)。
1.1 成立內部控制領導小組,制定、啟動相關的工作機制。(分值4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應啟動內部控制建設,成立內部控制領導小組(1分),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1分),建立內部控制聯席工作機制并開展工作(1分),明確內部控制牽頭部門(或崗位)(1分)。
通過查看會議紀要或部署文件確認。
1.2 開展內部控制專題培訓。(分值3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應針對國家相關政策,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以及本單位內部控制擬實現的目標和采取的措施、各部門及其人員在內部控制實施過程中的責任等內容進行專題培訓。僅針對國家政策進行培訓的,本項只得1分;僅針對國家政策和單位制定制度進行培訓的,本項只得2分。
通過查看培訓通知、培訓材料等確認。
1.3 開展內部控制風險評估。(分值3分)
評價操作細則:應基于本單位的內部控制目標并結合本單位的業務特點開展內部控制風險評估,并建立定期進行風險評估的機制。
通過查看風險評估報告確認。
1.4 開展組織及業務流程再造。(分值4分)
評價操作細則:應根據本單位“三定”方案,進行組織及業務流程梳理、再造,編制流程圖。
通過對職能部門或崗位的增減或調整、相關制度修訂的前后比較確認。
2. 單位主要負責人承擔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責任情況指標(本指標共6分)。
2.1單位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會議討論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相關的議題。(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單位主要負責人應主持召開會議討論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的議題。單位主要負責人主持會議,但僅將內部控制列入會議議題之一進行討論的,本項只得1分。單位主要負責人主持內部控制工作專題會議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進行討論的,本項得2分。
通過查看會議紀要或部署文件確認。
2.2單位主要負責人主持制定內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單位主要負責人應主持本單位內部控制工作方案的制定、修改、審批工作(1分),負責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工作機制(1分)。
通過查看會議紀要或內部控制工作方案的相關文件確認。
2.3單位主要負責人主持開展內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員配備等工作。(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統一領導和統一協調,主持開展工作分工及人員配備工作,發揮領導作用、承擔領導責任。
通過查看會議紀要或內部控制工作方案的相關文件確認。
3.對權力運行的制約情況指標(本指標共8分)。
3.1 權力運行機制的構建。(分值4分)
評價操作細則:應完成對本單位權力結構的梳理,并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
通過查看會議紀要或相關文件確認。
3.2 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分值4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應建立與審計、紀檢監察等職能部門或崗位聯動的權力運行監督及考評機制,以定期督查決策權、執行權等權力行使的情況,及時發現權力運行過程中的問題,予以校正和改進。
通過查看會議紀要、權力清單及相關制度確認。
4.內部控制制度完備情況指標(本指標共16分)。
4.1 建立預算管理制度。(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預算管理制度應涵蓋預算編制與內部審批、分解下達、預算執行、年度決算與績效評價四個方面。每涵蓋一個方面得0.5分。對于一個方面中包含兩點的,如只涵蓋其中一點,仍視為這個方面未涵蓋,下同。
通過查看本單位已印發并執行的預算管理制度、有關報告及財政部門批復文件確認。
4.2 建立收入管理制度。(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收入(包括非稅收入)管理制度應涵蓋價格確定、票據管理、收入收繳、收入核算四個方面。每涵蓋1個方面得0.5分。
通過查看本單位已印發并執行的收入管理制度確認。
4.3 建立支出管理制度。(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支出管理制度應涵蓋預算與計劃、支出范圍與標準確定、審批權限與審批流程、支出核算四個方面。每涵蓋1個方面得0.5分。
通過查看本單位已印發并執行的支出管理制度確認。
4.4 建立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應涵蓋預算與計劃、需求申請與審批、過程管理、驗收入庫四個方面。每涵蓋1個方面得0.5分。
通過查看本單位已印發并執行的政府采購管理制度確認。
4.5 建立資產管理制度。(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資產管理制度應涵蓋資產購置、資產保管、資產使用、資產核算與處置四個方面。每涵蓋1個方面得0.5分。
通過查看本單位已印發并執行的資產管理制度確認。
4.6 建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建設項目管理制度應涵蓋項目立項與審核、概算預算、招標投標、工程變更、資金控制、驗收與決算等方面。滿分2分,每有1個方面未涵蓋扣0.5分,直至扣完。
通過查看本單位已印發并執行的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確認。
4.7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合同管理制度應涵蓋合同訂立、合同履行、合同歸檔、合同糾紛處理四個方面。每涵蓋1個方面得0.5分。
通過查看本單位已印發并執行的合同管理制度確認。
4.8 建立決策機制制度。(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決策機制制度至少應涵蓋“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分級授權兩個方面。每涵蓋1個方面得1分。
通過查看本單位已印發并執行的決策機制制度確認。
5.不相容崗位與職責分離控制情況指標(本指標共6分)。
5.1 對不相容崗位與職責進行了有效設計。(分值3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不相容崗位與職責包括但不限于申請與審核審批、審核審批與執行、執行與信息記錄、審核審批與監督、執行與監督等。滿分3分,每有1對不相容崗位未進行有效設計扣1分,直至扣完。
通過查看本單位已印發的崗位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手冊確認。
5.2 不相容崗位與職責得到有效的分離和實施。(分值3分)
評價操作細則:針對本單位的各項經濟活動,應落實所設計的各類不相容崗位與職責,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工作機制。
通過按類別隨機抽查相關單據確認。所有抽查的相關單據簽字均符合要求的,該項得分,否則不得分。查看單位接受內外部檢查反映的問題情況,如果有相關問題,該項不得分。
6.內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統功能覆蓋情況指標(本指標共10分)。
6.1 建立內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統,功能覆蓋主要業務控制及流程。(分值6分)
評價操作細則:內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統功能(簡稱系統功能)應完整反映本單位制度規定的各項經濟業務控制流程,至少應包括預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業務事項。六個方面業務中每存在一個方面未覆蓋到的,扣1分。因本單位本身不存在該項業務而未覆蓋到的,該業務不扣分。本單位未建立內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統的,6.1、6.2兩個要點均直接得0分。
通過查看系統功能說明書,實際操作系統,將系統功能與內部控制制度要求對比確認。
6.2 系統設置不相容崗位賬戶并體現其職權。(分值4分)
評價操作細則:應針對所覆蓋的業務流程內部控制的不相容崗位與職責在系統中分別設立獨立的賬戶名稱和密碼、明確的操作權限等級。每存在一對不相容崗位未分別設置獨立賬戶或權限的,扣1分,直至扣完。
通過查看系統功能說明書,實際操作系統,將系統用戶賬戶設置情況與內部控制制度要求對比確認。
(二)業務層面指標(本指標共40分)
7.預算業務管理控制情況指標(本指標共7分)。
7.1對預算進行內部分解并審批下達。(分值3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財會部門應根據同級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和單位內部各業務部門提出的支出需求,將預算指標按照部門進行分解,并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下達至各業務部門。
通過查看預算批復文件、部門職責、工作計劃和預算批復內部下達文件確認。
7.2 預算執行差異率。(分值4分)
評價操作細則:計算本單位近3年年度預算執行差異率的平均值,如差異率絕對值高于5%,應對產生差異率的原因進行追查。如經查證產生差異率的原因與內部控制有關,則根據差異率結果進行評分:差異率絕對值在5-10%(含)的,得2分;10-15%(含)的,得1分;超過15%的,得0分。如差異率絕對值在5%以內(含)或產生差異率的原因與內部控制無關,則得4分。
計算公式:
通過查看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復的單位預算額度及單位決算報表等確認。
8.收支業務管理控制情況指標(本指標共6分)。
8.1 收入實行歸口管理和票據控制,做到應收盡收。(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各項收入(包括非稅收入)應由財會部門歸口管理并進行會計核算;涉及收入的合同,財會部門應定期檢查收入金額與合同約定是否相符;按照規定設置票據專管員,建立票據臺賬;對各類票據的申領、啟用、核銷、銷毀進行序時登記。上述四個方面每存在一個方面沒有做到的,扣0.5分。
通過查看本單位相關制度,查看財會部門核對合同的記錄、票據臺賬確認。
8.2 支出事項實行歸口管理和分類控制。(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應明確各類支出業務事項的歸口管理部門及職責,并對支出業務事項進行歸口管理;支出事項應實行分類管理,應制定相應的制度,不同類別事項實行不同的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明確各類支出業務事項需要提交的外部原始票據要求,明確內部審批表單要求及單據審核重點;通過對各類支出業務事項的分析控制,發現支出異常情況及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上述四個方面每存在一個方面沒有做到的,扣0.5分。
通過查看支出管理制度、內部審批單、相關支出憑證確認。
8.3 舉債事項實行集體決策,定期對賬。(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按規定可以舉借債務的單位,應建立債務管理制度;實行事前論證和集體決策;定期與債權人核對債務余額;債務規模應控制在規定范圍以內。上述四個方面每存在一個方面沒有做到的,扣0.5分。按規定禁止舉借債務的單位,如存在舉債行為,此項得0分。
通過查看制度文件、會議紀要、對賬單、債務合同等確定。
9.政府采購業務管理控制情況指標(本指標共7分)。
9.1 政府采購合規。(分值4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應當嚴格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規定執行。每存在一項應采未采或違反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規定的事項,扣1分,直至扣完。
通過查看一定期間的單位政府采購事項確認。
9.2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政府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應當嚴格落實節能環保、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每存在一項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政策的事項,扣1分,直至扣完。
通過查看一定期間的單位政府采購事項確認。
9.3 政府采購方式變更和采購進口產品報批。(分值1分)
評價操作細則: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或服務,以及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應當按照規定報批。每存在一項未按規定報批的事項,扣1分,直至扣完。
通過查看一定期間的單位政府采購事項確認。
10.資產管理控制情況指標(本指標共6分)。
10.1 對資產定期核查盤點、跟蹤管理。(分值4分)
評價操作細則:應定期對本單位的貨幣資金、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債權和對外投資等資產進行定期核查盤點,做到賬實相符;對債權和對外投資項目實行跟蹤管理。每存在一類資產未定期核查盤點或跟蹤管理的扣1分,直至扣完。
通過查看近1年內本單位的各類資產臺賬、會計賬簿、盤點記錄、各類投資決策審批文件、會議紀要等確認。
10.2 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權限配置、使用和處置資產。(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配置、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產,應嚴格按照審批權限履行審批程序,未經批準不得自行配置資產、利用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也不得自行處置資產。
通過查看資產的配置批復情況、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無償調撥(劃轉)、對外捐贈、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文件確認。
11.建設項目管理控制情況指標(本指標共8分)。
11.1 履行建設項目內容變更審批程序。(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應按照批復的初步設計方案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確需進行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的,建設項目歸口管理部門、項目監理機構應當進行嚴格審核,并且按照有關規定及制度要求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重大項目變更還應參照項目決策和概預算控制的有關程序和要求重新履行審批手續。每存在1個建設項目不合規定變更的,扣1分,直至扣完。
通過查看近5年內本單位已完工的建設項目在建設期間發生的各項變更確認。
11.2 及時編制竣工決算和交付使用資產。(分值2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應在建設項目竣工后及時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并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辦理資產交付使用手續。每存在1個建設項目未及時編制竣工驗收決算的,扣1分;每存在1個建設項目未及時辦理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扣1分,直至扣完。
通過查看近5年內本單位已完工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資料和決算編制審計資料確認。
11.3 建設項目超概算率。(分值4分)
評價操作細則:計算近5年內本單位已完工的建設項目超概算率,如超概算率高于5%,應對產生超概算率的原因進行追查。如經查證產生超概算率的原因與內部控制有關,則根據產生超概算率的情況進行評分:每存在1個建設項目超概算率高于5%的,扣2分,直至扣完。如與內部控制無關,則得4分。
計算公式:
(建設項目決算投資額以經批復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為準;在建設期間,調整初步設計概算的,以最后一次的批準調整概算計算)。
通過查看建設項目投資概算、經批復的竣工決算報告等確認。
12.合同管理控制情況指標(本指標共6分)。
12.1 加強合同訂立及歸口管理。(分值3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應對合同文本進行嚴格審核,并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進行統一分類和連續編號。對影響重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文本,應組織業務部門、法律部門、財會部門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每存在1個合同不合規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
通過查看相關制度、隨機抽查合同審批記錄、會議紀要等確認。
12.2 加強對合同履行的控制。(分值3分)
評價操作細則:本單位應當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有效監控,明確合同執行相關責任人,及時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和驗收,如發現無法按時履約的情況,應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對于需要補充、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格的監督審查。每存在1個合同未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有效監控、或未對合同補充、變更、解除進行監督審查的,扣1分,直至扣完。
通過查看合同履行情況檢查記錄、合同驗收文件、合同補充、變更或解除的監督審查記錄等確認。
三、評價計分方法
1.所有評價指標均適用的參評單位,匯總各參評指標得分,即為參評單位的評價得分,滿分為100分。
2.因參評單位不涉及某類業務,導致某項指標不適用的,其評價得分需要換算,換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