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推進依法理財,既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理財水平的有效途徑。各級財政部門必須加強對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切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盡快建設“法治”財政。
建設“法治”財政,就要自覺接受人大、審計等監管部門及社會輿論的監督。這是推進依法理財最基本的要求,也有利于改進和推動財政工作。為此,在預算報表內容反映的明細程度和詳細公開化程度上,每年要有新內容和新的舉措,特別是要擴大預算內容披露的程度,爭取盡快向社會公布包括部門預算在內的中央預算。地方也要積極推動這一進程。
建設“法治”財政,就要積極推進財政制度建設進程。在完善有關稅收法規的同時,重點做好修訂注冊會計師法、制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彩票管理條例、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條例、評估行業管理條例、財政資金支付條例等重要的財政法律、行政法規的研究起草工作,力爭財政立法取得新成果。同時,使財政規章覆蓋財政部門各項職能、業務,使每個財政職能部門工作都有相應的財政規章加以規范。
建設“法治”財政,就要加快完善財政監督機制。強化監督與管理的進一步融合,特別是要強化事前、事中監督,盡快建立起覆蓋財政資金運行全過程的財政監督機制。加快建立財政系統內部的業務信息平臺,建立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資金撥付的動態監督平臺,逐步實現對財政資金運行全過程的動態查詢和監控。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提高內部監督效率和成效。突出監督重點,提高監督效果。改變重分配、輕監管的傳統觀念,加強財政監督資源整合,強化財政資金監管。抓住財政管理中的薄弱環節、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并將處理違法違紀問題與整章建制結合起來,通過檢查促進管理水平提高。
建設“法治”財政,還要深化財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研究明確行政審批的概念,明確立法級次。研究確定財政行政許可事項與財政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財政行政審批與非行政審批(日常管理行為)之間概念界線的意見。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進一步完善財政行政許可的相關制度。繼續調整和取消財政行政審批項目,增強保留審批項目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監督。結合政府行政體制改革,大力推進財政行政審批方式創新。從政務公開入手,進一步運用信息、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進行管理。加強上下級財政之間有關審批項目名稱、內容等方面的銜接工作。加強對財政行政許可行為的監督檢查,防范和糾正違法設定行政許可項目和隨意增設行政許可條件的行為。嚴格財政行政許可收費管理,嚴防利用行政權力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