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是內部監督和內部控制一項行之有效的的重要手段,對于行政事業單位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規范財務管理水平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結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目標,本文主要介紹了近年來制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發展的現狀、難點以及依然存在的不足之處,并提出了如何穩步有序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一、制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發展的現狀、難點以及不足之處
1.我國內部審計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沒有具體明確的作業標準。
目前,雖然我國以大量的內部審計規定、有關會計準則以及財經法規作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依據,但是法律級次明顯偏低且實際操作性不強,實質上只是提供的一個理論框架。使得大部分行政事業單位不知該如何建立規范的內部審計制度,以及對于如何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審后怎么處理等一系列的程序都顯得無章可循,從而造成內部審計人員不能有效地、獨立地行使其內部審計職能。在進行內部審計工作時,只有依據經驗和知識進行分析判斷,從而造成內部審計工作松散、隨意性大,無法真正做到制度化、常規化,出具的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也無法具備法律的強制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結論的正確性,在執行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的過程中,時常會遭到被審計單位的抵制,從而增大了審計的風險。
2.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對內部審計工作認識不到位,審計程序不夠規范,審計內容過于單一,嚴重阻礙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
目前部分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不夠重視,甚至缺乏對內審工作的基本了解。他們認為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核算工作很簡單,財政撥多少錢,單位就花多少錢,只是記錄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不存在經濟效益問題,無需進行成本核算,也就沒有必要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還有些單位領導認為,近年來財政部門先后實施了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等制度的實行,加大了對財政性資金的監管力度,以及比較頻繁的政府審計,行政事業單位也就沒有必要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了。由于上述錯誤認識的存在,導致不少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僅限于開展財務收支審計,還有些行政事業單位所開展的內部審計工作基本是按照領導的意圖隨意開展,既沒有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也沒有按照規章操作,因而常常使內部審計工作陷入無序狀態,比如:超出職責范圍審計、操作程序違規、審計方法和手段不當等。從而嚴重阻礙了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
3.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到位,獨立性不強,導致內部審計職能弱化。
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部設置的履行獨立檢查職能的部門。它的前提是該機構必須具有獨立性,否則,內部審計就很難開展工作。然而,目前我國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盡合理,沒有一個統一的設置標準,忽視了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建設。比如:大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由單位分管財務的負責人分管,少數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是由紀檢書記分管,甚至有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是由財務部門負責人兼管的。造成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形成了千絲萬縷的聯系,工作質量直接受到所在單位領導的制約,從而導致內部審計職能弱化,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有名無實,內部審計人員無法出具客觀真實的審計結論。
4.內部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與被審計單位(個人)關系有待完善。
內部審計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當前的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良好的交流溝通技能和書面表達能力,還要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較好的專業知識和處理人際關系的能力。但是目前大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主要是由財務人員擔任或其他紀檢部門的人員兼職,這些人員雖然具有一定的財會知識和經驗或紀檢監察工作閱歷,但是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審計業務培訓,缺乏一定的審計專業知識和技巧,不了解內部審計工作的內容、程序和工作目標,實際操作能力有所欠缺,難以從實際工作的深層上發現問題。同時,還存在內部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關系長期固定不變,內部審計人員之間又長期同崗,審計范圍相對封閉,造成部分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個人)人際關系熟悉,審計中容易導致感情用事,影響執法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從而導致內部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得不到發揮,嚴重影響內部審計工作質量,也削弱了內部審計工作力度和權威。
二、保證行政事業單位穩步有序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1.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規章制度,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和手段,切實維護內部審計工作的嚴肅性。
內部審計作為內部監督和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堅持依法審計是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證。因此,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據國家的審計法律法規和財經法規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規章制度,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出具有前瞻性、突出行業特點、具有可操作性強的內部審計規范。特別針對重大項目和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的控制制度、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從制度上確保內部審計人員能夠按照規章制度和規范化的程序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依法履行職權,保證執法公正。從而規范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行為,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和手段,克服工作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使得出具的審計意見和建議在制度保障下具有可執行性,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和查錯糾弊的作用。同時,還應重視內部審計機構積極參與事前決策審計,組織完善事前預防與事中、事后審計相結合,切實維護內部審計工作的嚴肅性。
2.通過綜合手段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重視專項資金使用和政府采購執行的內部審計,全面順利地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內部審計作為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內部管理體系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可以通過政府審計、財政監督、行政發文和宣傳培訓等手段來提高單位領導、財務人員和具體從事內部審計的工作者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近年來,財政部門下達的各類專項資金點多、線長、面廣,有些行政事業單位在使用資金時不按照財務規定,隨意改變項目用途,需要施行政府采購的項目不履行相關手續等現象屢見不鮮、層出不窮。有些單位還存在一些環節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甚至貪污侵占問題也較為普遍。因此,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加大專項資金使用和政府采購執行的跟蹤審計力度,建立健全違反專項資金使用和政府采購執行規定的責任追究制度,改變“重撥款、輕監督”的狀況。從源頭遏制有些行政事業單位挪用、濫用專項資金和違法行為的發生,以此達到完善財務管理、防范各類風險和提高資金效益的目的。從而不斷拓寬內部審計工作的思路,全面順利地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3.有效整合審計監督資源,真正保證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獨立性,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職能。
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是搞好系統內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基本保證。因此,在對行政事業單位機構實施改革的時候,雖然不能強行要求各行政事業單位設立內部審計機構,但是各行業的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應與其他職能部門相對獨立,特別要求的是與財務、紀檢、監察部門分設,不能有行政隸屬關系,內部審計機構要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能,對本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并報告工作。從而避免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工作時受到被審計單位(個人)的制約,只有這樣才能有利于內部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真正保證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獨立性,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職能。
4.大力推進內部審計職業化建設,不斷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勝任能力。
加強內部審計職業化的隊伍建設,要求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很好地理解管理過程,采取專門措施,建立同各級管理者的溝通聯系,從而更好地理解被審計單位的需求。比如:對于信息系統的內部審計,審計人員只有認識到信息系統服務領域的關鍵事項和方法,才能對信息系統服務支持功能開展有效的審計。可見,內部審計人員需要通過加強政治思想工作、組織學習和培訓、開展審計理論和實務研討,不斷總結內部審計工作實踐經驗等途徑,使內部審計人員不僅具有扎實的會計、審計、統計、計算機、法律以及其他有關專門知識,還要具備較強的人際交往技能和書面表達能力。以保證其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勝任能力不斷提高,并且可以恰當得體的與人進行有效溝通和清楚有效地表達審計結論,全面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
總之,我們應當本著“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現問題,完善機制。依法審計,秉公用權”的基本原則,積極開展并不斷加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力度,以此來提高行政能力和規范財務管理,充分發揮內部審計是控制系統而不是檢查系統的創新理念。
(烏魯木齊市高級中學 王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