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外資以及國有資產等資金競相進入燃氣行業,我國的城市天然氣發展速度不斷加快。很多燃氣企業已經邁入市場化和資本化領域,開始融資上市。但是,城市的燃氣初裝費會計和稅務問題,一直是財務人員和審計評估人員工作上的難點,本文對燃氣初裝費會計和稅務問題進行探討,希望能夠為解決燃氣初裝費會計和稅務問題提供幫助。
一、城市燃氣初裝費會計和稅務問題明細
城市燃氣初裝費會計和稅務問題普遍存在,影響了整個燃氣企業的發展。根據以往的燃氣企業發展情況,分析其初裝費會計以及稅務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庭院管網的費用計入燃氣企業的固定資產之中,不符合燃氣企業的收入成本配比的原則。例如,重慶燃氣集團在第一次發行的股票說明書上就提到,城市燃氣初裝費的毛利率為100%,這顯然就和實際情況不相符。
第二,城市燃氣企業的稅務稽查問題明細主要提出要維護稅法的權威,加強稅法的執行力度,提高稅務管理水平;對于城市燃氣企業的稅務問題,設置專門的稅務管理部門,調動專門的稅務管理人員進行管理[1]。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燃氣工程的建設實施,燃氣已經成為城市中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品。目前,世界各國都強調節約減排,利用新能源,因此,我國也十分重視在燃氣使用中進行節約減排,對能源循環利用,發展新能源,取代不可再生能源。城市的天然氣管道,是方便運輸天然氣的非常便利的方法,城市燃氣使用要鋪設燃氣管道。天然氣管道已經成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逐步進入商業等領域。
二、城市燃氣初裝費會計和稅務問題處理方法
針對城市燃氣初裝費會計和稅務中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解決燃氣初裝費會計和稅務問題的方法。
(一)城市燃氣初裝費會計問題處理方法
燃氣在城市中廣泛應用之后,我國的城市燃氣初裝費一直都沒有統一,也沒有規范的會計規定。全國各地的城市燃氣的初裝費會計標準之間的差距非常大,對于處理原則也是一變再變。最早,我國把燃氣企業劃分為國有事業單位,在此背景下,城市燃氣初裝費用不納入燃氣企業的收入之中,而是劃分到其他的項目中。隨著對燃氣行業的改革,目前,我國確定了燃氣行業的初裝費的會計計算方式。
針對城市燃氣初裝費會計問題處理,主要通過以下方面進行分析研究,具體分為兩種:
第一,將初裝費納入遞延收益之中[2]。初裝費納入遞延收益中是根據我國財政部[2003]16號文件決定的一項措施。主要用于燃氣初裝費的計算,文件為《關于企業收取的一次性入網會計處理的規定》,文件規定將燃氣企業和我國相關部門的規定以及收費標準、合同約定中規定的城市燃氣初裝費會計,納入遞延收益項目之中,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科學合理的進行推銷和平均攤銷。在計算的過程中,要對收益進行分期確認。比如,我國的深圳燃氣公司,就是將城市燃氣的初裝費會計納入遞延收益之中,采用期限的平均攤銷方式進行計算。這種計算方法的特點,主要是對城市燃氣的初裝費進行明確的性質介紹。城市燃氣初裝費作為我國燃氣企業經營收益的根本,這樣的處理有效避免出現城市燃氣初裝費在劃分上的主觀性,保證劃分的科學合理。但是,卻忽略了我國《物權法》中的相關規定,以及法律權屬規定。城市燃氣初裝費的資產形成,以及所有權歸屬,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都屬于燃氣企業所有。
第二,通過對城市燃氣的初裝施工收入,以及成本進行計算[3]。通過對城市燃氣的初裝施工收入,以及成本進行計算的方法,將城市燃氣初裝費用納入到施工收入以及成本投資項目中。依據我國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依據其中的完工百分比的方法,進行合同確認,對合同收入進行保障,并對合同的費用進行確認。對城市燃氣的初裝施工收入,以及成本進行計算的方法,已經成為現在我國燃氣企業主要的計算方法,主要目的是將城市燃氣初裝費用定性到經營內容領域,實現城市燃氣出裝費用會計的經營行為。比如,我國的眾多的燃氣企業都采用通過對城市燃氣的初裝施工收入以及成本投入,進行城市燃氣初裝費用的計算。所以說,我國燃氣行業關于城市燃氣出裝費用的兩種計算方法各有特點,對于城市燃氣行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第三,關于城市燃氣初裝費的規定、成果和內容的歸屬權問題[4]。通過我國專家學者的研究,對于城市的燃氣初裝費用會計,以及稅務問題處理必須從城市燃氣管道的結構、組成、范圍,以及施工完成的成果方面進行研究分析。結合我國的法律規定,以及行業規定,我們了解到關于城市燃氣初裝費的規定、成果和內容的歸屬權,屬于燃氣企業。
(二)城市燃氣稅務問題的處理方法
城市燃氣稅務問題的處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第一,城市燃氣稅務問題的籌劃。
隨著現代企業對財務管理制度的加強,以及企業對經濟利益的追求,更多的企業對投入成本進行控制。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企業開始重視稅金成本,納稅籌劃成為企業降低稅金成本的有效手段之一。城市中的燃氣用戶在購入燃氣時,一般通過IC卡進行使用,IC卡一般由燃氣企業向企業用戶專門銷售,IC卡中記錄了城市燃氣用戶的信息,這樣能夠方便燃氣企業對燃氣用戶進行管理,實現管理的信息化[5]。但是盡管有諸多的優點,但是IC卡的銷售對于稅金的增加,依然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使稅金增加了20%,燃氣企業的增值稅不斷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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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城市燃氣稅務問題的籌劃措施。
目前,我國的燃氣的稅率為14%,因此,燃氣企業在對燃氣用戶的預收費用方面,根據超標的金額,對這些預收費用進行分期確認,通過分期的方式,對城市燃氣企業的增值稅中的銷項稅、企業所得稅等進行分析計算[6]。對于這類稅款的納稅人中規模較小的納稅人,將企業燃氣灶具的稅率調整為17%,對于規模較小的納稅人的企業燃氣灶具的稅率調整為3%。通過這種方式,對于計算稅率、燃氣的銷售額,以及燃氣企業的增值率為依據進行計算。
第三,城市燃氣企業的營業稅的稅務籌劃措施。
通過燃氣用戶所繳納的城市燃氣初裝費,以及安裝時的安裝材料成本費用,依據這兩者之間的差額進行稅務籌劃。因為在城市燃氣安裝材料的選擇過程中,很難對安裝材料具體在安裝中的那一部分投入使用進行區分,對于管道安裝中的固定資產應用,是否在燃氣用戶的管道安裝中進行核算等問題,難以界定,因此,我國燃氣企業和稅務機關通常采用預先扣除進項稅的措施,在對燃氣安裝材料進行領取時,結合安裝材料的使用途徑,進行扣繳相應的進項稅。
第四,城市燃氣企業所得稅的稅務籌劃措施
在進行籌劃時,要注意項目費用是否科學、合理,所采用的票據是否合法、規范。由于我國的燃氣企業屬于公共事業的范疇,關系到我國人民的生產生活,以及企業生產情況。因此,我國稅務機關在對燃氣企業進行所得稅的稅務籌劃時,十分謹慎小心。我國的燃氣企業的各項稅收標準,都是根據國家制定的稅收規定,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一定要嚴格執行,確保燃氣企業的稅務籌劃落到實處。
結束語
隨著我國能源結構的不斷調整,城市燃氣已經成為人們使用最為廣泛的一種能源。因此,對燃氣初裝費會計及稅務問題的處理也成為燃氣企業發展的重要問題。完善燃氣企業對燃氣初裝費會計的核算,優化其稅務問題,顯得尤為重要。分析城市燃氣的初裝費的來源,以及相關的會計審計制度,提出了城市燃氣的企業初裝費的具體費用細則,以及相關的稅務處理模式。在會計預算上,實現預算費用的精準化,在稅務方面,采取準確的計算方法。完善燃氣企業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方法,并且逐步推廣應用。筆者希望更多的專業人士能投入到該課題研究中,針對文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指正建議,為解決城市燃氣初裝費會計及稅務問題做出重要的共享。(作者單位:大連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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