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農村商業銀行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力度的不斷加大,內審工作在農商行健康發展過程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作為農商行的內審人員,現結合我們的工作實際,就如何做好內審工作,提升內審質量談幾點自己的淺見。
一、加強隊伍建設培養復合人才農商行內審人員業務能力的高低直接決定著農商行內審工作質量的高低。因此,要根據轄內內審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個性化的培訓和學習計劃,特別是對個人業余自學要采取跟蹤測試和獎勵相結合的辦法,培養一支能打硬仗、綜合素質比較高的內審隊伍,為開展內審工作窮實基礎。一是要堅持晨會制度。每天利用上班前30分鐘的時間按時召開晨會。晨會的內容主要是學習近期上級下發的制度規定及討論在基層檢查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安排當天工作,交流工作心得,確保晨會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二是要不斷學習相關業務知識,制定集中學和自學相結合的學習制度。聯社開展的財務、信貸、信息科技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審計人員都要積極參加,為檢測學習效果,還要不定期組織內審人員對所學的業務知識進行測試,切實提高內審人員對各項業務在實際工作中的綜合駕馭能力,為內審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內控執行力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內控執行力,是內部審計監督取得實效的有力保障。確定一整套適合農信社開展內部審計的行為規范和準則,使全體內審人員行動有標準、執行有依據、工作有目標,培養員工自覺執行制度的良好意識。一是狠抓責任落實。農商行要每年與各基層單位負責人分別簽訂責任書,明確各級責任。對審計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同質同類問題連續兩次違反的,從重處罰,提高制度的威懾力;二是狠抓制度落實。農商行內審部門要以常規審計為基礎,專項審計為重點,對各基層單位進行全面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各類問題,立即進行通報,并提出整改意見,要求限期整改,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三是狠抓整改落實。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后,農商行內審部門要對發現的問題實行后續審計,督促及時整改,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嚴密防范風險。
三、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審計監督審計監督應始終堅持以有效防范風險,及時揭示問題,促進依法合規經營為主線開展工作。一是加強對重要網點的管控。依據各營業網點內部管理狀況的不同,對內部管理薄弱、內撞機制不健全的網點,加大工作力度,通過實施幫扶檢查、后續跟蹤檢查等多種方式相結合,促進內控機制建設的逐步改進、完善。二是做好對重要風險控制環節的監督。針對工作繁忙、容易出現管理漏洞的問題,農商行應及時組織對現金、重要空白憑證和柜員卡的專項檢查,將每一項業務及操作環節置于有效的監督制約之下,及時查找整改薄弱環節,做到改革發展與業務穩健運行同步。三是打造“自己違規、自我處罰”責任追究機制。農商行首先由被檢查單位提出對違規責任人的初步處理意見,經內審部門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初步審查后,提交責任追究委員會審議后執行,積極推進“公開、透明、公正”的責任追究機制建設。
四、發揮監督職能正確處理三個關系多年的內審實踐證明,只有處理好“三個關系”,才能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一是處理好對“事”與對“人”的關系。審計對事不對“人”,這種解釋聽起來合情合理,卻是對內審職能作用的誤導。內審工作的職能是“采取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對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過程進行評估和改善,從而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內審部門要履行上述職能,在審計工作中既要對“事”也要對“人”。違章違規的“事”是由“人”操作完成的,對違章違規的“事”進行整改,并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完善內部控制也要“人”去實現。審計查處違章違規問題不可能只對“事”不對“人”。內審既要管“事”也要管“人”。“事”是違章違規問題的標“, 人”是違章違規問題的本,對事不對人是治標不治本,只有標本兼治,才能防范經營風險,完善內控管理。二是處理違規問題時應當處理好對干部與對員工的關系。就是在糾正、處理問題時,對干部和對員工是否能夠做到一視同仁。客觀上,違章違規問題的直接責任人大都是在基層一線工作的員工,干部沒有承擔直接責任的事實依據,難以追究其責任。然而銀行在完善法人治理、強化內控管理過程中,干部是決定性因素。內控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的制定完善和貫徹落實,都要依靠各級干部組織實施。農商行管理層、總行重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支行行長,都是經銀監部門任職資格審查的高級管理人員,其對銀行內控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審計在查處違章違規問題時,對干部與對員工必須一視同仁,既要追究員工的直接責任,也要追究干部的管理責任,對干部的處理甚至要更嚴格一些。三是處理好對“下”與對“上”的關系。審計稽核對“下”,即對基層支行的監督是主要工作內容,做好相對容易一些,而對“上”即對總行管理層和管理部門的監督就難了。對基層支行,審計稽核部門是代表總行履行監督管理職能,是順理成章的事;對總行管理部門,大家是同級職能部門,工作中還要相互配合,同級監督比較困難。對總行管理層,下級監督上級是難上加難。要處理好對“上”與對“下”的關系,審計部門一方面要得到主要領導的支持。另一方面,審計部門要敢于作為、善于作為,通過不斷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加強審計過程控制等措施,充分發揮審計工作的威懾作用。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善于從管理制度、管理體制方面分析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要敢于對“上”提出具有針對性的工作意見。只有較高質量的風險提示、管理建議和審計報告,才能引起管理層和董事會的重視,更好地促進內審職能作用的發揮。
五、創新內審理念改進內審思路農商行內審工作必須創新審計理念,加強對創新業務的內部控制審計,及時發現其薄弱環節并提出整改措施,使農商行在保持金融創新能力的基礎上有效防范各類風險案件。一是重“檢查”更要重“輔導”。在內審監督工作中,要改變以往重處罰輕教育的模式,做到檢查與輔導并重。二是重審計檢查的效率和方法。積極探索從經營決策系統、報表管理系統、信貸與不良資產管理系統等外圍系統中調取各類業務數據,經綜合對比分析,查找可能存在問題的單位和業務,有針對性地確定專項審計項目,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提高內審工作的靈活性和實效性。三是完善信息反饋機制。在審計項目完成后,及時組織內審人員整理檢查底稿和事實確認書,撰寫審計報告,及時向被查單位反饋檢查發現問題,并督促其盡快落實整改。
六、建立問責機制強化內審崗位責任制一要建立審計項目計劃執行情況和審計項目后評估制度,以審計項目計劃和審計方案為基本依據,對審計項目執行進度、審計組織實施情況、審計成果、審計成本等進行考核,對審計項目績效進行評估。審計項目質量考評制度要結合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切實保證審計項目質量,創一批精品審計項目,樹一批優秀審計人才,促進內審工作質量和內審人員綜合業務素質的不斷提高。二要借鑒并結合實際建立內審問責機制,增強內審在農商行改進管理、預控風險、保障經營目標實現等方面的作用,有效提升內審價值。要對審計項目的整個過程建立健全有效的約束機制,嚴格質量控制,規定經審計人員檢查過的抽樣業務,如果在今后檢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嚴格按照問責原則追究檢查人員和主審人員的責任,把工作責任意識滲透到審計工作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更好地促進內審人員工作作風的轉變和審計效能的提高,為農商行各項業務健康發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作者劉新遠曹東陽單位:阜寧縣農村商業銀行內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