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 年以來,上海、北京、浙江、廣東等地政府開始探索購買服務,領域涉及養老、就業、公共衛生、扶貧、殘疾人服務、社區發展、社區矯正等方面。杭州也進行了大膽探索,通過引入社會力量,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創造了許多“杭州模式”。有益的嘗試
1援試點起步,采購內容穩步擴大。2008 年,杭州在城市公交、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等項目,嘗試政府購買服務,隨后在惠民醫療補助、智慧養老平臺建設、公益文化、教育培訓消費券、農產品(食品、藥品)安全檢測、城市保潔、公共服務平臺與載體等多個領域穩步推進購買服務試點。2010 年11 月,該市出臺《關于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指導意見》,規定在公共衛生、公共就業、法律服務、教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養老服務、公共交通服務等八大領域,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目前,該市財政局重新梳理了購買服務目錄,擬在三年內將采購內容擴大到5 項一級目錄、46 項二級目錄和231 項三級目錄。
2援制度跟進,配套措施有效規范。從2011 年開始,在基礎設施養護、公共就業和實訓設備維護管理、律師進社區(村)法律、公共文化等領域,該市出臺4個配套文件,對購買項目的適用范圍、流程和監督檢查等進行規定,并將購買服務的資金全額納入預算管理,做到“無預算不執行”。今年,又將所有購買服務項目納入績效目標管理范圍,部分重點項目只有通過市人大財經工委、考評辦、財政、審計及專家的聯合審查論證后,才能納入年度預算。
3援程序規范,采購平臺逐步納入。在試點擴大的同時,逐步把購買服務納入政府采購的“籠子”,近年來對群文預約配送演出、橋梁養護、河道養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館設計方案、大學生見習訓練跟蹤服務、服務外包年度形象宣傳、道路戶外廣告規劃編制等項目實施公開招標采購。2013 年起,對于新增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限額在20 萬元以上的,全部納入政府采購平臺實施購買。2013 年,市本級購買服務已突破10 億元(不包括公交補貼),公開招標比例達到67援78%。4援注重創新,購買形式靈活多樣。該市從服務項目、群眾需求等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創新出各種購買模式:政府資助模式,如上城區對社團類社會組織,采取項目委托、協助管理方式,根據工作實績給予資金補助;對社區文體健身類社會組織,按活動次數、投入情況、居民滿意度進行適當補貼。按需培育模式,調查社區居民基本需求,通過“同類合并”“聯合共營”’等方式,整合社會資源,引導組成服務組織,將養老、醫療、教育、文化、維權等公共服務向其定向購買。消費券模式,在就業培訓、科技公共服務等領域,政府給服務對象提供消費券,由其自主選擇向營利性企業購買,等等。
存在的問題
1援購買服務的領域較窄。目前該市購買服務資金規模偏小、范圍狹窄,服務內容以居家養老、社區服務、就業促進、政策咨詢、勞務服務等為主,科研、環境、教育、文化、公共衛生及社會服務等相對較少,購買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有限。
2援社會組織承接力較弱。由于受“強政府、弱社會”的格局影響,社會組織力量薄弱,專業服務能力落后社會需求,無法有效承接政府“退出”的服務領域,參與機會和空間有限。一些事業單位轉型的社會組織,由于改革不徹底,依賴性較強,服務品種單一,獨立承接服務能力較弱。
3援購買服務的方式較少。目前國家沒有專門適用購買公共服務的法律法規,只能參照適用《政府采購法》,對購買服務限制較多。從購買方式來看,較多采用非競爭的、定向洽談的方式來安排,多數購買的服務由事業性單位或政府自己組建的組織提供,項目直接委托下屬的非營利組織,開放公開的競爭性購買較少。
4援配套制度建設相對滯后。一是缺少標準。對社會組織提供的公益服務,事前缺少詳細的標準,因而事后無法進行科學評估,對購買服務的績效難以考核。二是缺少合理的定價機制。對資金回報率的確定、成本核算、服務質量標準等較難把握。三是缺乏信息發布。財政部門、專業部門和服務對象之間缺少有效的配合和信息傳遞機制。
5援監督管理還不夠規范。目前政府購買服務以財政部門的資金監督為主,專業部門的跟蹤監督不夠有力,獨立第三方監督評價缺位,服務對象的意見基本沒有納入評估體系,導致購買服務“一包了之”,在服務過程中缺乏跟蹤機制,在服務完成后未能形成績效評價意見,質量保證體系尚不健全,相關責任難以落實。
下一步思路
1援強化統籌管理。一是建立由市主要領導掛帥,財政、業務部門、民政、編辦、人事勞動、考評辦等參與的領導小組,決策部署全市購買服務的規劃、政策、機制等重大事宜,確定“路線圖、時間表、責任制”。二是改變購買服務碎片化的現狀,強化市級層面的統籌規劃和指導,充分發揮區(縣市)的主動性、創造性,形成市區聯動。三是把政府購買服務與權力清單、負面清單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事業單位改革、財政預算管理改革、勞動就業及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相結合,同步協調,配套推進,形成整體合力。
2援擴大購買內容。一是新增項目優先購買。對于政府新增的或臨時性、階段性的公共服務事項,原則上都按照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形成“購買是原則、不購買是例外”。二是分類推進現有項目購買。結合權力清單制定,對政府現有的基本公共服務逐一梳理、評估,根據不同門類、不同情況分類推進。對于條件成熟、機制完善的項目,盡量向社會購買。要優先推進與改善民生密切相關的領域和項目向市場購買。三是動態調整購買清單。發布購買清單,形成體現政府導向的短期與中長期政府購買意愿清單。制定年度的購買目錄,并且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府職能、群眾需求變化,動態調整購買服務的范圍、內容和目錄。
3援鼓勵多元供給。一是放開市場準入。開放公共服務市場,讓企業、社會組織成為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形成競爭局面。政府既可以向企業購買,也可以向社會組織購買;既可以向公共部門購買,也可以向市場購買。二是扶持社會組織發展壯大。放松對社會組織的嚴格控制,實施社會組織登記制度,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登記即可成立。三是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加快實施分類改革,把服務類的事業單位改制成企業,把公益性和經營性兼有的事業單位改為獨立的非政府組織,使這類企業和組織成為公共服務政府采購的主體。四是培養伙伴關系。借鑒香港經驗,探索設立“社區投資共享基金”,鼓勵并資助政府、私營企業、民間組織三方合作開展公共服務項目,發揮彼此優勢,實現互利共贏。
4援完善政府采購。一是完善購買方式。包括招投標、競爭性談判、憑單訂制、綜合服務、政府資助等方面。二是規范政府采購程序。規范項目立項、經費預算、信息發布、招標投標、確定主體、動態管理、績效評估、考核驗收等采購環節,并對社會組織履行合同情況進行監督。三是建立合理化價格中標機制。取消唯最低價中標,結合服務質量和群眾參與性來評估公共服務提供。建立供應商準入機制,把有不良記錄的供應方納入“黑名單制度”管理。
5援建立配套制度。一是加強預算管理。逐步增加對購買公共服務的預算,建立穩定的公共財政專項投入機制。將“非預算不購買”向全市推廣。二是建立服務標準。通過制定部門職能管理標準,以信息化技術為支撐,逐步制定購買服務的具體標準,實現服務的量化、細化、標準化,為服務價格形成及監督提供先決條件。三是建立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應盡量實行“以事定費”。對于談判和定單類等非競爭類服務項目,要根據項目特點,建立由業務部門為主、財政部門、服務對象等參與的項目費用核算機制。把購買服務的結果評價同價格掛鉤。建立政府購買服務的職業化專業談判、評審團隊。
6援實施綜合監督。一是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專業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對購買服務的質量、成效等指標進行分析比較、綜合評估。二是建立多方監督體系。把服務單位自評、專業評價、外部監督、公眾評價結合起來。三是建立全過程的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開購買服務的項目、標準、預算、服務質量、服務內容等信息;提供公共服務的社會組織也應當作為公開主體,公開其提供服務以及資金使用情況等信息。杭州市財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