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行政事業單位的債權債務賬戶主要是核算和反映本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正常待結的應收應付關系,對債權債務的管理要求是應當及時進行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然而,筆者在實際工作卻發現,有的行政事業單位存在著債權債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給單位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了較大的影響,同時還隱藏了資產結構不合理、賬實不符、收支不實、滯留資金等現象,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關鍵詞 行政事業單位 債權債務 管理對策
行政事業單位的債權債務賬戶主要是核算和反映本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正常待結的應收應付關系,對債權債務的管理要求是應當及時進行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然而,筆者在實際工作卻發現,有的行政事業單位存在著債權債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給單位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了較大的影響,同時還隱藏了資產結構不合理、賬實不符、收支不實、滯留資金等現象,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一、債權債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債權債務數額大時間長
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的債權債務掛賬數額少則幾萬元、十幾萬元,多則幾十萬,甚至超百萬元,有些掛賬二、三年,有些三、五年,甚至有十年或更長時間。由于長期不清理,有的企業改制或破產倒閉,有的行政事業單位經機構改革,財務主管人員調動,債權債務主體發生了變化,導致債權債務清理較困難,回收工作難度較大,有些可能已無法收回。
(二)會計核算不規范,不能具體地反映債權債務實際業務情況
一些單位在債權債務業務發生時會計核算過于粗糙,登記業務內容不完整,明細科目設置不明細,個別單位會計賬冊上出現“其他應收款/歷年結轉”、“其他應付款/以前年度結轉”、“其他應收款/其他”、“其他應付款/其他”等賬戶,不能具體地反映債權債務發生的具體時間和具體內容。由于長期不清理不核對不結算,上年結轉下年,年復一年,債權債務數額越滾越大,隱形支出或赤字存在較大可能,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至于債權債務是否賬實相符,誰也說不清。
(三)利用“債權債務”戶核算應作收支的經濟業務
個別單位將其他收入計入債權債務,甚至將應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收入也計入債權債務,一些支出掛在債權或從債務中開支,隱藏了單位的部分收支數,造成單位收支不實、會計信息失真。
(四)借款結賬不及時或不結算
一些單位干部職工向單位借取的公務借款不及時結算和歸還,有的借款使用后也不到單位報銷,單位也不及時向借款人催收,時間長了年數久了,特別是借款人調離了本單位,掛賬就這樣年復一年地掛下去,很少有人過問。
二、債權債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原因分析
(一)未嚴格遵守和執行財經法規的規定,是造成債權債務長期掛賬的主要原因
現行的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準則都明確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每年都要對債權債務進行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但實際上,一些行政事業單位不去遵守和執行或執行不到位,造成了單位債權債務的長期掛賬。
(二)在會計人員或領導干部調動交接工作中,只是進行簡單的會計資料交接,未涉及實質性內容
一些單位會計人員調動或調整崗位需要對工作進行交接,在交接工作中只是進行了賬務交接,移交的會計人員把會計資料交給下一任會計人員,對于債權債務數額是否與相關的債務債權人相應的數額核對的資料沒有,接任的會計人員也不關心。
在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離任交接工作中,對于財務方面的交接工作主要由會計人員辦理,離任與接任領導人員對此不關心或關心度不高,對于債權債務只知道賬面數,至于有多少債權可能收不回或多少債務需實際付出不太過問。
(三)缺乏考核機制,債權債務問題不影響對部門單位及領導人員的考核
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及單位領導人員重收支輕管理現象比較普遍,對于單位的收入很關注,對于支出把關也比較嚴格,對收支結余或赤字情況比較關心,但對于債權債務問題重視程度很是不夠。一些單位及領導人員認為許多債權債務是以往發生的,要清理難度很大,特別是對涉及干部職工欠款的清理工作有畏難情緒,存在新官不理舊賬現象。上級部門對單位及領導人員的考核很少有涉及到債權債務事項,這也是造成債權債務長期掛賬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加強和改善行政事業單位債權債務管理的建議
(一)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監督與考核
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建立和完善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考核制度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交接制度,把債權債務管理工作列入對行政事業單位及主要領導人員的考核內容中。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新增債權債務、清理歷史掛賬、債權債務余額的真實可靠性等情況進行考核。行政事業單位應及時提供年度債權債務賬面清單和經核實后的清單,以及有關債權債務余額情況的說明資料,以保證考核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債權債務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應按照《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要求,建立健全債權債務的內部管理制度,主要內容應包括及時核算、及時結算、及時清理債權債務,以及債權債務的交接制度、考核機制等。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單位債權債務的管理工作,規范會計核算,及時進行對賬、結算、清理,確保債權債務賬實相符,提高資產質量。
(三)組織專項清欠工作,為今后管理奠定基礎
針對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存在的債權債務規模大、掛賬年數久的問題,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布置和督促相關行政事業單位積極組織對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查清債權債務的真實性,以摸清單位家底,盤活資產,明確應收回的權利和需承擔的償還義務,為今后的債權債務管理工作奠定基礎。對有償還能力的應責成及時償還,一時償還不了的應作出償還計劃,分期歸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對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程序上報核銷的確屬壞賬損失的應及時予以批準核銷,盡量減少資產損失,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