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州市教育局
多年以來,溫州市教育局充分發揮教育內部審計的“免疫系統”作用,在加強經驗總結、規范審計行為、促進審計整改上下功夫,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對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維護財經法紀,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等多個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2013年,全市教育系統開展教育內部審計項目共249 個,其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175個,提出審計建議 824 條,審計資金達 33 億元,其中溫州市本級共完成審計項目20個,審計總金額3.99億元,提出審計建議51條。
一、深挖細查,查清事實,切實做好輪審和經濟責任審計
2013年溫州市教育局組成了20個審計組,按照年初計劃對7所學校(單位)進行了審計輪審,對13個學校(單位)領導離任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每一個審計項目都深挖細查,查清事實,審計發現的共性問題主要有九個方面:一是存在大額現金支付、提取情況。主要表現形式為單筆大額現金支付及大額提取現金,現金金額超過相關文件規定的限額,也不符合公務刷卡消費的規定。二是在工會賬中以現金形式發放職工福利。主要表現形式為以現金或實物的形式發放職工福利,違反了工會經費不得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實物的規定。三是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變現形式為固定資產賬實不符、新購固定資產未登記固定資產臺賬或未計入固定資產核算、未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固定資產臺賬不全等。四是往來賬款長期掛賬未能及時清理。主要變現形式為有的單位存在往來款長期掛賬不清理,金額越掛越大,時間越掛越長。這種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同時也不能真實反映單位資產變動情況,容易造成單位資產流失,更存在著管理上的漏洞。五是專項經費未能做到專款專用與及時撥付使用。主要表現形式為滯留專項經費、移用占用專項經費,部分單位對專項資金認識不足,不重視,存在撥付使用不及時、使用不積極等問題,影響了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致使專項資金達不到政策要求的預期目的。個別單位專項經費與其他資金混同使用,存在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現象,違反了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的基本原則。六是部分記賬憑證附件不全、不實。主要表現形式為原始憑證不實、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不相符、無相關購物清單及附件要素填寫不齊全。七是存在白條列支情況。主要表現形式為以收款收據等非正式發票作為原始票據入賬,報銷相關費用。八是建設項目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形式為未執行公開招投標程序、未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或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九是違規列支津補貼、福利。主要表現形式為超標準超總額發放津補貼,在公用經費中列支相關福利。
二、通報結果,跟蹤回訪,切實做好審計整改落實工作
針對20個審計項目存在的問題,溫州市教育局召開專題會議,將審計發現的帶有共性的問題向相關單位進行通報,通過舉一反三,自查自糾,推動面上財務工作規范,對每個審計項目逐一發出審計整改通知書,要求明確人員,落實責任,限期整改;開展審計整改回頭看,通過跟蹤回訪,督查被審計單位真正全面落實整改;對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組織人員進行深入分析研究,查找問題產生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修訂相關制度,切實防范和控制風險,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三、強化制度,嚴格紀律,切實加強教育內審工作
針對20個審計項目發現的共性問題,局分管領導召集了組織人事處、監察(審計)室、計財處等相關處室負責人會議進行了研究,并就如何強化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加強日常監督和財務管理提出了審計建議。
(一)規范財務收支行為,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加強各學校(單位)預算編報工作,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更好地使用財政資金;及時清理和結算往來賬款項,防止國有資金的流失;及時安排使用各項專項資金,減少滯留杜絕移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新增固定資產及時入賬,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確保賬實相符;建立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審批程序,杜絕白條列支相關費用,重點加強對發票內容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的審核;嚴格執行津補貼發放制度,杜絕擅自提高發放標準,嚴禁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人員福利。
(二)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強化單位內部管理。學校(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會計工作的領導,會計人員要進一步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以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切實建立和健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又切合本校實際的內部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招生管理制度”、“收、退費管理制度”、“票據領購繳銷管理制度”、“實物資產登記保管制度”等,并提高各項制度的執行力。
(三)加強日常監督檢查,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建議教育局相關科室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單位)的監督、檢查,堅決遏制學校亂收費、超標準收費和自立項目收費行為。加強對學校財務管理和核算進行業務指導,加強對學校財務人員的業務技能和業務能力培訓。對違紀違規行為要采取堅決有力的措施加以糾正。有關業務處室應經常對口進行業務指導,幫助下屬學校相關工作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以促進學校各項工作規范化、正常化。
(四)加強建設項目管理,規范項目財務核算。要求市教育局直屬各學校(單位)要強化預算管理,健全各項財務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督,堅持項目建設資金專項管理、單獨建帳、單獨核算,嚴格把好報銷票據的審核關;完善對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投標管理,嚴格執行公開招投標制度;業主單位要嚴格按照合同和相關財經法規,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
通過努力,溫州市教育局內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受到上級充分肯定。2012年被評為浙江省審計轉型創新先進單位,中國教育審計學會《教育審計》雜志2013年第三期報道了溫州市教育局撰寫的《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齊聯手,開創教育內審新局面》;局領導高度重視教育內審工作,去年10月從國家審計部門選調了一名專業審計干部充實了力量。新的一年,溫州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將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審計工作會議精神,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為重點,突出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制度落實情況的審計。積極開展財務收支審計,深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切實做好專項審計調查,建立健全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制度。進一步完善深化教育內審工作機制,創新審計技術方法,加強審計整改,促進干部勤政廉政,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預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