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素梅 張春江
公務消費是國家公務人員在其履行行政職責、執行公務時發生的由國家財政承擔的必需的、適度的支出,主要涉及公務接待、公費考察、公車使用、出差出訪等方面,按照支出功能分類,公務消費具體包括接待費、辦公費、差旅費、交通費、車輛購置費等支出科目。近幾年,我市的公務消費開支呈上升趨勢,公務活動日益頻繁,各種鋪張浪費現象時有發生。因此,總結和分析公務消費運行結構和特點,努力壓縮各種不必要的開支,對于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加強公共財政管理,提高理財能力建設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公務消費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強公務消費管理,是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現實需要。今年以來,中央、自治區和我市陸續制定了一系列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各項規定,其中包括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勤儉節約、精簡會議等。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也明確要求,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著重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強公務消費管理,是落實中央、自治區及我市各項規定、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密切聯系群眾的一項重要舉措,有著極強的現實性和必要性。
(二)加強公務消費管理,是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現實需要。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按照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目標,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建立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目前,公務活動中鋪張浪費、過度消費仍較普遍。如過多的會議,過多的評比,半天解決的事情往往用一天,能用電子信息等現代化辦公設備解決的仍要傳統的辦公方式解決,既增加不必要的經費開支,又導致基層浪費時間,浪費資源,事倍功半。加強公務消費管理,可以有效降低行政運行成本,促進資源節約,推進低碳、環保社會建設,更可以使國家公職人員騰出時間,集中精力,專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三)加強公務消費管理,是嚴肅財經紀律,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現實需要。公務消費的不透明和難于監督,成為一些借公務消費之名,假公濟私的十分隱蔽而安全的渠道。公務消費中一些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的內容,或巧立名目,或向有關單位或企業轉嫁費用,有的甚至違規擠占財政專項資金,更有甚者,公私不分,中飽私囊,嚴重損害了黨和群眾的利益,成為腐敗的溫床。加強公務消費管理,可以減少違規違紀,是有效遏制和預防腐敗發生的重要手段。
管理,是嚴肅財經紀律,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現實需要。公務消費的不透明和難于監督,成為一些借公務消費之名,假公濟私的十分隱蔽而安全的渠道。公務消費中一些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的內容,或巧立名目,或向有關單位或企業轉嫁費用,有的甚至違規擠占財政專項資金,更有甚者,公私不分,中飽私囊,嚴重損害了黨和群眾的利益,成為腐敗的溫床。加強公務消費管理,可以減少違規違紀,是有效遏制和預防腐敗發生的重要手段。
(四)加強公務消費管理,是強化財政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的現實需要。一方面,當前財政面臨著收入增長乏力,財力不足,而民生等剛性支出增長較快,收支矛盾前所未有的困難局面;另一方面也存在公務消費中部分項目如公車購置及運行費用較高,擠占有限的財政資源的情況。這種擠出效應,導致一些必要的、急需解決的民生支出因財力有限暫無法滿足,意味著改善民生財政的弱化。加強公務消費管理,壓縮公務消費中不必要的開支,可以將節省出來的財力和資金,用到民生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上,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我市公務消費管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為了有效壓縮公務消費,市財政充分履行職能,強化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規范公務消費。為最大限度的減少現金支付,有效堵塞公務消費的管理漏洞,市財政及時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全市公務卡改革的意見》,制定了結算目錄,規范了公務卡結算范圍與方式。同時制定了《包頭市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辦法》,通過推行“單位申請,財政審批,人行核準”的標準化審核機制,從源頭上健全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控機制。繼續推行黨政機關出差定點飯店目錄,開展清理規范全市津補貼標準工作,建立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努力壓縮各種不必要的開支。二是深化各項財政改革,以改革規范公務消費。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改革,根據職能需要,將黨政機關分檔分類,制定統一規范的支出標準,超標超支一律不補。全面開展國庫集中支付改革,2013年將所有財政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盡可能采取直接支付方式,堵塞漏洞。大力推進政府采購電子化改革,降低采購成本,節約財政資金。開展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規范非稅收入使用范疇,對非稅收入的使用和安排做出了具體的要求。三是加強監督檢查,以檢查規范公務消費。結合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決算真實性檢查,重點查處公務消費中不合理、不合規行為。通過檢查,各預算單位進一步提高了認識,樹立了勤儉辦事業,有錢不能亂花的理財理念。
通過上述舉措,截至8月底,市本級一般公共服務支出較上年同期壓縮5.9%,成效明顯。在取得成績的同時,受種種原因制約,目前公務消費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在一是過度消費,奢侈消費依然存在。由于公務消費缺乏科學合理、規范透明的制度性約束,導致公務消費隨意性大,公務超標接待顯現更是普遍。二是模糊消費,變通開支現象時有發生。由于對公務消費缺乏明確的政策限定,導致很多沒有正規途徑的開支往往變通為其他會計科目,實際工作中很難監督到位。三是公務消費中損失浪費現象普遍。近年來,公務車運轉及維持費用居高不下,但利用率低,隱性浪費嚴重;公務接待,開支隨意性強,一些部門公務消費名目越來越多,公務消費數額越來越大,資金浪費現象越來越嚴重。
三、我市公務消費鋪張浪費的原因
表面看,公務消費管理存在隱性化、不規范、公私不分、浪費嚴重等現象,但從根本上說,制度缺失、監督缺位、執行不力、管理不善是其主要原因。
(一)制度缺失和不落實。
隨著社會進步、工作領域拓寬和辦公自動化水平的提高,公務消費涉及的內容和項目也在增加,盡管各級各部門都對公務消費項目、內容、范圍及其管理進行了一定的制度規范,但從總體上來看,公務消費制度規范不嚴謹,缺乏系統性和全局性。而有的內容和項目還沒有得到約束,監督管理有漏洞。另一方面有的規定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距,缺乏操作性,以致造成公務消費在制度上和實際執行存在嚴重偏差。
(二)預算約束性不足。
由于現有的預算制度基本實行“基數加增長”的預算方法,較注重過去和歷史因素,考慮資金使用效率較少,不合理的、不必要的支出和新增的支出因素導致支出規模日益膨脹。同時,一些會議、考察、節日慶典等活動所需經費,基本由財政支付,但缺乏專業的測算、核算環節。其次,預算執行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隨意性大,特別是項目支出預算無法明確下達到經濟分類科目,使得預算難以發揮規范、制約公務消費行為的作用,無法從根源上控制公務消費泛濫之勢。
(三)缺乏有效地激勵機制。
公務消費實行實報實銷制,由于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不考慮公務消費資金的使用效率,在公務消費過程中使用各種手段變相提高公務消費標準,擴大公務消費范圍。此外,就是由于作為公務消費主體的公務員,既是公務消費規章制度的制定者、執行者,又是公務消費的直接參與者和監督者,監督很難真正到位。
(四)違規行為監督、處罰不嚴。
公務消費范圍不清,標準不明,造成消費隨意性大,查起來難。公務消費違規行為的根本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監督、處罰機制。從內部監督來說,地方、部門、單位領導責任制和“一支筆”審批制使得對領導公務消費行為監督出現缺位現象,領導審批制也難以對政府工作人員消費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內部監督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從外部監督來說,監督制度不健全,使得公務消費缺乏有效的外部行政制約,而公眾監督由于信息不對稱,缺乏有效、暢通的監督渠道等原因,無法對公務消費進行監督,因此,公務消費監督機制缺位。至于處罰方面,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國家目前尚無處罰公務消費違法違紀的明確規定。
四、加強我市公務消費的思考
長遠來說,公務消費改革,應抓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制度的設計上,要盡可能讓公務消費信息公開,以接受公眾監督。二是在范圍的界定上,要盡可能清晰限定公務消費項目,以防止公私不分。三是在標準的控制上,要科學合理確定消費定額標準,以限制消費自由空間。四是在程序的操作上,要建立科學合理有效的審批執行監督管理制度。從當前財政部門來講,抓好公務消費改革,要著重采取以下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
要進一步加強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建立“聯網監控”機制,健全財政資金管控機制,掌握公務消費的取向和金額,堵塞漏洞。要加強單位財務管理,嚴格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制度財務報銷制度,嚴格按規定的開支標準、內容、范圍執行。堅決落實車輛按編制和標準配備公車,加強公務用車日常監控,推行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和統一保險制度。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加強政府采購預算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支出一律實行政府采購,切實提高財政支出的政府采購比重。擴大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堅決將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車輛運行費納入強制結算目錄,最大限度的減少現金支付,有效堵塞公務消費的管理漏洞。
(二)進一步壓縮經費開支。
參照中央、自治區做法,按照5%的比例壓減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經費預算,重點包括:會議費、培訓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差旅費、大型修繕及相應設備購置支出、公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等,節減的開支統籌用于民生支出。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核定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三公”經費預算,超標超支一律不補。積極做好“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工作,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
(三)強化監督,嚴肅紀律。
對市本級預算單位公務消費全面排查,對其中公務消費過高、無法說清理由的,開展重點檢查,對屢查屢犯的,除核減開支外,嚴格按相關財經紀律予以處罰;對壓縮公務消費成績突出的,結余滾存單位使用。
(作者單位:包頭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