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作為企業集團財務管理中的核心管理任務,資金管理占據著極度重要的地位,關系著企業集團整體的生存和發展,運營的興衰。企業集團有母子公司,有的企業集團多達七八個級次甚至更多,因而企業結構復雜多層,子公司分布廣泛,在企業集團整體的資金集中管理中存在著許多明顯或隱藏的問題。
關鍵詞:企業集團 公司資金集中 管理模式
企業集團的業務開展、公司運營,幾乎上都是以公司資金為鏈帶而密切串聯在一起,公司資金的管理和分配關系到企業集團的生存與發展。因而,企業集團中母公司要全面掌控住自身內部與子公司的整體的公司資金的集中管理,以此對子公司進行核心關鍵的掌控。近年來,國家經濟發展速度迅猛,市場競爭愈發激烈,企業集團要面對的除了激烈的競爭市場,還必須要降低自身的運營成本,加快公司資金的流通速度,加強企業集團內部的財務管理,以便更好地適應新式的市場環境。
一、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的意義
1、有利于有效防范財務風險
企業集團對于企業集團內的公司資產的監管最直接的體現是資金監管。企業集團過去采用的監管方式是事前預算、事后控管,但公司資金在實際運用過程中的情況卻并未得到有力的監控,使用申請手續松散,支出項目不明確等等情況多發,無法實現動態的資金監管。為此,要有效的防范因為公司資金使用不當或監控不到位導致的財務風險,必須要對企業集團的公司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動態的實時的全程監控,保證資金的流入流出都在企業集團的掌握之中。而動態管理是基于電子化辦公的基礎上開展的,在電子化辦公的基礎上才能有效地對公司資金的流轉去向進行最直觀最實時的監控,并且能實時進行分析,進行有效的財務風險防范,從而實現資金集約化管理。
2、有利于提高財務管理的科學性
企業集團對于公司資金的配置關系到企業集團整體運轉,掌控著企業集團的命脈,是企業集團內部管理的核心。如果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沒有辦法在公司資金上擁有絕對的集中控制權,則很難協調母公司與多個子公司之間的關系,對子公司進行有效的控制,難以實現資金的整合效應。通過實施公司資金集中管理,可以提高企業集團的公司總部對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水平,提高財務管理的科學性。
二、現有資金集中管理模式的利弊分析
1、統收統支模式
統收統支是指由企業集團的總公司設置總的財務部門對整個企業集團的資金的一切收支狀況進行管理,各子公司或分部都不單獨設立財務部門,一切的運營資金都有企業集團的總公司來進行調配。這種模式的主要特點是企業集團的總部能夠切實掌握住公司資金,公司資金的收支高度集中。而資金的過度集中會導致子公司失去自身的靈活性,特別是在那種依靠行政手段強行配在一起的企業集團中更難實施。而這種管理模式的有點是有利于企業集團的收支平衡,提高現金的流轉速率,較少資金的冗積,對于公司資金的使用流向有一個直觀可見的控制。但不利于提高企業各層的節約意識,會降低企業集團的業務開展的積極性。
2、撥付備用金模式
撥付備用金模式是指企業集團按照一定的時間期限,統一撥款給旗下的子公司或分部,以充當子公司或分部的運營資金。當子公司或分部出現資金問題時,憑有關憑證就可到企業集團的總部進行補足或報銷。這種模式同第一種模式一樣,也是由企業集團的總部統一掌管公司資金,由總部對公司資金進行調度,子公司或分部內不獨立設置財務部門。然而這種模式只適用于同城或非獨立核算的子公司或分部,并不適用于下屬參控股企業公司。
3、資金結算中心模式
資金結算中心模式是企業集團設立專門的財務結算中心,用以統一管理企業集團的公司資金,辦理企業集團的母子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統一管理公司資金的使用和調度。這種模式像是在企業集團內部設立公司獨有的銀行一樣,對于企業集團的資金使用是有償的,在結算中心存款和借款,由結算中心進行資金的業務結算。結算中心的基本職責就是調撥公司資金的一般支出和母子公司之間的業務結算。這種模式能夠有效直觀地對公司資金的使用進行監控,選取最優的資金配置組合,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調控資金的流向,減少資金在外冗積,加快資金的流轉速率。但結算中心模式卻缺乏了獨立的對外資金動作等功能,難以發揮資金的潛能。
4、財務公司模式
財務公司,是一種為企業集團及其成員單位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我國的財務公司是建立在企業集團的子公司,由企業集團及其組成企業出資設立的。有的財務公司已引進了戰略投資者,戰略投資者不屬于集團組成企業之一。財務公司以提供優質新穎的金融服務為主要工作,幫助企業集團進行各種金融財務方面的工作。
企業集團選擇資金集中管理模式應該取決于企業集團想要的集權程度以及業務模式,根據自身的發展目標和經營戰略,結合企業集團目前的發展階段的實際情況,采取最適合自身企業集團發展的資金集中管理模式。
三、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模式優化措施
1、保持最佳現金持有量
企業集團可以采用科學的數學模型來調整公司資金的現金持有量,保證企業集團的運營項目的平均資金的金額在標準線內,并對項目的運營資金的金額標準進行規范、控制,保證項目運營的資金在標準范圍內,超額部分要上繳或用以還貸;設置日常企業集團的經費支出的最低限度,要保證企業集團的日常運作能夠正常開展,一旦出現資金短缺現象,要向結算中心申請調回資金,以維持企業集團的日常運作。
2、強化現金和賬戶余額的集中管理
集中現金余額能夠減少公司資金的外流現象,也防止子公司中出現資金的冗余。企業集團可以在回款額較為集中的地區設立收款中心,并在企業集團的總部開設一個集中賬戶進行收款。子公司將盈利資金存入收款銀行后,扣除補償性余額后,多余的資金要轉入企業集團制定的賬戶進行收存,最為日后企業集團的運營活動中的備用資金,降低企業集團對外舉債的額度,提高剩余資金的收益,同時建立起企業集團對財務風險的整體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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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設立結算中心
企業集團設立結算中心有利于調度企業集團內的公司資金,減少企業集團外部融資的需求,提高資金使用率,有效防范財務風險;其次,能夠利用利率彈性、信用額度等手段對申請資金使用的子公司或分部進行有力的資金掌控;再來,設立了結算中心,資金的使用流向信息明確,企業集團的總部對于公司資金的使用情況有了充分的掌握,防范子公司隱瞞資金的情況出現。對于集團及成員企業不納入合并會計報表的黨團工會等方面的資金也可由結算中心管理。
4、設立財務公司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設立,既滿足了企業集團對資金管控的要求(同時也符合國資委資金集中管理文件精神),又與現代企業制度對子公司管理的管控體系相吻合,能充分集中集團成員單位資金,提高資金使用率,有效防范財務風險,成員企業的資金流向財務公司能充分掌握,從而有利于企業集團總部對資金的管控。
四、結語
企業集團的資金管理的經驗讓我們了解到,只有建立好完善的可行的資金管理機制,才能夠充分發揮公司資金的作用,為企業集團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謀取一席之地,更有可能贏取先機占據高地,實現企業集團的利益最大化。因此選取最佳的資金集中管理模式,實現最好的資金控制,是企業集團要不斷探索的課題。
建議設立財務公司與結算中心共有的資金集中管理模式,具體操作如下:
1、設立財務公司,集團總部以行政干預或績效考核方式,對分子公司的資金存放在財務公司集中管理進行考核,從而在管控好資金的同時,讓各分子公司對存放在財務公司的資金有主觀意向,有利于集團資金管控。
2、在集團總部設立結算中心,結算中心的人員由財務公司人員兼任,通過結算中心集中管理集團總部及分子公司黨團工會及其他未納入合并會計報表的資金,以結算中心的名義集中存放在財務公司。
通過財務公司與結算中心共有的管理模式,實現集團資金全面集中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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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建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