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重大理論論斷,其實質就是讓價值規律等市場經濟的基本經濟規律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在北京資產評估協會秘書長汪寧眼中,以上短短的幾行字揭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出臺的重要現實意義。
經濟轉型升級呼喚“護航衛士”
在汪寧看來,資產評估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又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資產評估制度的本質屬性。價值規律是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發揮作用所遵循的基本規律,資產評估所體現的評價功能,正是價值規律實現的必要條件。因此,“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恰恰與資產評估制度的本質屬性相契合。
對于資產評估行業未來的發展走向而言,這是制度層面上的根本性和長期性利好。
“資產評估作為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結構調整、保障各類產權主體合法權益的基礎性工具,在服務于 ‘五位一體’的全面深化改革中,將會迎來更大的發展機遇。”汪寧分析說,當然,全面深化改革在為行業帶來發展空間的同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認為,這主要有3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
十八屆三中全會所作《決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培育履約守信的行為規范,提高全社會的信用水平。作為社會征信體系的一分子,政府、企業等市場主體將對資產評估在經濟活動中的公信力給予更高的期望,要求評估行業更加注重職業道德,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二,市場經濟的根基是現代產權制度。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和混合所有制經濟、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等經濟領域的改革,必須要以現代產權制度的建立健全為前提。作為日趨“人格化”的產權人,資產評估報告的委托方和使用方將更加關注評估機構的執業質量,從而為資產交易雙方理性確定資產交易價格、保障產權有序流轉找到價值尺度。也就是說,市場主體對資產評估服務質量的內生性需求將會顯著增強。
第三,全面深化改革大大拓展了資產評估的市場領域。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等多領域、多層次的改革,對于資產評估行業來說,都是新興和潛在的市場。這對資產評估的專業服務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上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資產評估行業必須進一步加快人才建設、專業建設、市場建設,在服務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中實現自身的轉型升級。
從立法過程看資產評估法之大勢所趨
目前,我國資產評估立法正在進行中。
山西省注冊評估師協會秘書長曹邑平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的立法過程也處處體現出資產評估立法的必要性。對于立法過程,他如數家珍。
全國人大財經委于2005年11月在北京召開了“評估立法國際研討會”,論證了我國資產評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正式啟動了評估立法程序。2006年6月,全國人大財經委成立資產評估法起草組,開始了資產評估法的組織起草工作。經各相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及研究機構參與討論、研究,最終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草案)》。此后,全 國人大常委會分別于2012年、2013年對該法律草案進行了一審和二審。今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指出,要貫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制定資產評估法等法律。在之后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的2014年立法計劃中,資產評估法被列入繼續審議的法律案。
在曹邑平看來,從資產評估法的立法過程不難看出亮點:一是資產評估法的起草工作自始至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導。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資產評估立法的重要性、評估行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以及如何規范評估行業管理體制等都有著深刻、清醒的認識,并組織了資產評估法的起草、審議等工作。二是資產評估立法是大勢所趨,審時度勢十分重要。資產評估行業之立法大勢就在于勢在必行、勢在必成。其根源就在于改革開放與市場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在于填補評估行業無法可依的歷史空白,在于為評估行業今后科學發展奠定法律基礎。
打造行業“憲法”
汪寧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是整個評估行業的 “憲法”,既是國家經濟安全的法律保障,也是市場各利益主體的法律約束。法律維護的是全體人民的利益,而不是只代表某團體利益。資產評估行業是市場經濟的自發產物,經過20多年的發展,行業亟待法律層面的規范,以推動整個行業的轉型升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是雙刃劍,其在確立評估行業法律地位的同時,也明確了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評估行業要以法律為準繩,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
一是健全法制體系。行業希望通過評估立法,既填補經濟法領域的一大空白,對公司法、證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物權法等法律中有關資產評估的法律規定的實施發揮重要的支撐作用;又對整個資產評估法律法規體系發揮重要的引領作用,統領和協調有關部門規章中對資產評估的規定,體現評估立法的規范性、權威性和制度體系的完整性。
二是理順管理體制。現行“五部門六專業”的多資格共存、多部門共管形成的管理體制,造成了專業分割、市場分割,評估機構難以突破阻礙規模化、多元化發展的諸多掣肘。從這個意義上講,立法本身就是改革。改革能夠建立高效的行業管理協調機制,減少行政 管理成本,真正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行業的市場活力,促進評估市場走向統一、人才隊伍發展壯大和評估行業轉型升級。
三是確立資產評估在市場經濟中的法定地位。行業希望通過立法明確資產評估的委托人、資產評估報告的使用人、資產評估機構和執業人員以及監管各方在資產評估活動中的相互關系,界定各法律主體的權、責、利和行為規范,為資產評估在經濟社會中順暢地發揮其功能提供法律保障。
四是強化評估行業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草案)》提出,資產評估當事人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類,責任主體有注冊資產評估師、評估機構、委托人、行業管理部門和自律組織。草案還提出各類主體行使權利和義務要遵循對等原則,同時規定評估機構應建立執業風險基金等。這些對評估執業法律責任的明確規定,有利于增強評估機構和評估師的風險防范意識和法律意識,促進其不斷提升職業道德水平和執業能力,使評估行業依法執業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從而最大程度地保護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