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資產證券化在電網公司的實際應用較為缺乏,本文對電網資產證券化的資產選擇、操作流程、預期效益分析以及會計處理等方面進行可行性分析研究,以期對未來電網資產證券化提供些許借鑒。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 電網資產 會計處理
資產證券化,是指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資產證券化因其改良資產負債結構、提升資產流動性等特點,自誕生起,便受到國際市場的追捧,其操作流程和會計處理日臻完善和規范。我國的資產證券化起步較晚,應用領域較窄,會計處理尚不完善。在電力行業,資產的證券化在水電等發電資產方面做了一些嘗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電網資產證券化方面仍是空白。本文對電網資產證券化的資產選擇、操作流程、預期效益以及會計處理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了分析,以期為未來電網資產證券化提供些許借鑒。
一、現實意義
現階段,推進電網資產證券化有其現實意義。從宏觀層面看,2013年9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在推進結構改革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盡快在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向民間資本推出一批符合產業導向、有利于轉型升級的項目,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從電網公司發展層面看,電網建設規模不斷擴大,資金需求量巨大。2013年電網投資3 379億元,同比增長10.64%,預期2014年電網投資超過3 800億元。從民間資本層面看,房地產投資屢受政策打壓,證券市場不景氣,理財產品風險難預料,投資渠道乏善可陳。電網資產盡管投資周期長、效益較低,但性質優良且效益穩固,一直頗受市場青睞。
二、資產選擇
電網公司資產目錄主要包括輸電線路、變電設備、配電線路及設備、用電計量設備、通訊線路及設備以及自動化控制設備、信息設備及儀器儀表等,其中輸電線路與變電設備資產價值量大、相對獨立、便于分割以及測算預期未來現金流,屬于較理想的證券化資產范圍。這部分資產中,500kv以上線路與設備乃至特高壓線路則可算作是優中選優的目標。截至2013年累計完成特高壓投資1 087.7億元,如能將這部分資產證券化,勢必將大幅緩解電網公司資金緊張的局面。對于其他資產可以按供電區域內的配電線路及設備、用電計量設備、自動化控制設備等組成區域供電網作為證券化的資產組。
三、操作流程
國網公司或下屬省公司(委托人)選定擬準備證券化的資產,與信托公司簽訂有關合同,由信托公司以資產的預期現金流入為基礎在金融市場發行信托產品,然后按照信托產品設計方式以及資產獲益能力確定每期結算方式及金額,電網公司作為信托資產的管理人,經營管理資產,并歸集資產的現金流,適時將收入轉入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給投資人。根據委托人和信托公司簽署合同性質的不同,資產證券化模式也不同。采用SPT模式,委托人與信托公司簽訂信托合同,將該資產設為信托資產,可以有效實現證券化資產與電網其他資產以及信托公司的固有資產間的風險隔離。但是證券化的資產仍留在電網公司內部,無助于改善公司資產結構,降低資產負債率。采用SPC模式,委托人與信托公司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實現資產的“真實銷售”,真正實現了證券化資產與電網其他資產的破產隔離,能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對電網公司而言以流動性較差的固定資產變換為流動性最強的貨幣資金,能顯著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但這種真實銷售,需要支付各項流轉稅費,將會消耗證券化收益或增加證券化成本。
四、預期效益分析
預期效益的精準計算和分析,是電網資產證券化過程的重要環節,甚至決定了證券化交易的成功與否。預期效益的計算與證券化資產的性質相關,一類以輸電為主要功能的線路資產作為可證券化資產時,如特高壓輸電線路,預期效益與過網電量密切相關,預計未來現金流=P(T)×Q(T)-A-C。其中:P(T)為過網電價;Q(T)為過網電量;A為資產運行維護費用;C為傭金手續費。另一類以售電為主要功能的資產組作為可證券化資產時,如區域供電網,預期收益與銷售電量密切相關,預計未來現金流=P(T)×Q(T)-S(T)×R(T)-A-E-C,其中:P(T)為銷售電價;Q(T)為銷售電量;S(T)為購電量;R(T)為購電單價;A為資產運行維護費用;E為期間費用;C為傭金手續費。以皖電東送世界首個商業運行的同塔雙回路特高壓輸電線路為例,該資產總投資185.36億元,輸送電量500億千瓦時,假定輸電凈單價按0.05元/千瓦時,輸電收入25億元,維護費按線路投資的1%計算(1.85億元),傭金手續費按0.4%計算(0.1億元),預計現金流入為23.05億元,按照折舊年限12年,5%復利現值系數折現204.3億元,投資報酬率為10.21%。
在測算預期收益時,要注重幾個變量的影響:一是預計輸送能力和實際輸送電量的差異,預計輸送能力與電網建設相關,而實際輸送電量則與電源的建設以及售電側用電相關配套落地密不可分。二是輸電凈單價會受國家政策以及線路損失水平影響。三是線路折舊年限與線路使用年限的差異,線路使用年限低于折舊年限,可能會導致證券化資產投資虧損,反之,則使投資效益大幅提升。
五、會計處理
1. 采用SPT模式,證券化資產仍然留在電網公司內部,并未發生所有權轉移,應將該業務作為融資處理。電網公司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合同約定或預期付款金額確認長期應付款,按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按證券化交易成本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每月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按資金用途,計入當期費用(財務費用)或進行資本化(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以皖電東送為例,實際收到款項204.3億元,預期付款額276.6億元(23.05×12),假定未確認融資費用按平均法攤銷。
電網公司收到款項時。借:銀行存款204.3,未確認融資費用72.3;貸:長期應付款276.6。每年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支付款項時。借:財務費用(或在建工程)6.025;貸:未確認融資費用6.025。借:長期應付款23.05;貸:銀行存款23.05。
2. 采用SPC模式,發生資產的轉讓,視同“真正銷售”處理,按固定資產出售處理。電網公司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固定資產處置公允價值,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差額確認遞延收益或未確認融資費用,按證券化交易成本金額,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每年收到與證券化資產相關的現金流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支付與證券化資產相關的費用時,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分攤遞延收益或未確認融資費用時,借記“其他業務支出(或遞延收益)”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仍以皖電東送為例,假定該資產出售時賬面原值185.36億元,累計折舊15.36億元,公允價值190億元,其他條件不變。
電網公司收到款項時。借:銀行存款204.3;貸:固定資產清理190,遞延收益14.3。借:固定資產清理180,累計折舊15.36;貸:固定資產185.36。借:固定資產清理10.817 9;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10.215、——應交印花稅0.612 9。每年收到輸電收入、發生線路維護費、傭金以及向投資者支付款項,攤銷遞延收益時。借:銀行存款25;貸:其他業務收入25。借:其他業務支出——證券化支出23.05、——資產維護費1.85、——傭金0.1;貸:銀行存款25。借:遞延收益1.19;貸:其他業務收入1.19。
從上面兩種會計處理方法來看,區別實質在于資產是否發生了轉移。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工具轉移》第四條規定:企業金融資產轉移,包括下列兩種情形:第一,將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權利轉移給另一方。第二,將金融資產轉移給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權利,并承擔將收取的現金流量支付給最終收款方的義務,同時滿足下列條件:①從該金融資產收到對等的現金流量時,才有義務將其支付給最終收款方。企業發生短期墊付款,但有權全額收回該墊付款并按照市場上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收利息的,視同滿足本條件。②根據合同約定,不能出售該金融資產或作為擔保物,但可以將其作為對最終收款方支付現金流量的保證。③有義務將收取的現金流量及時支付給最終收款方。企業無權將該現金流量進行再投資,但按照合同約定在相鄰兩次支付間隔期內將所收到的現金流量進行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投資的除外。企業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再投資的,應當將投資收益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給最終收款方。
從電網公司實際情況來看,證券化的資產作為電網運行的一部分,即使所有權發生轉移,但資產經營管理權以及收取現金流量的權利并不能發生轉移,因而電網資產轉移符合會計準則規定的第二種情形并滿足三個附加條件時,才可確認為證券化的電網資產發生了轉移,確認銷售行為,否則應作為融資業務處理。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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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于衛兵,梁洪華.資產證券化會計問題研究述評.財會月刊,2008;2
3. 張建利,陳曉軍.城市儲備土地資產證券化研究.財會月刊,2008;27
【作 者】
劉 玉(高級會計師)
【作者單位】
(國網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營口供電公司 遼寧營口 11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