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概述
1、金融工具
(1)定義 P390
熟悉的:應收、應付票據、債券、股票等;
不熟悉的:期權、期貨、優先股、永續債等。
(2)金融工具的內容
①金融資產:貨幣資金、應收債權、債券投資和股權投資等。
②金融負債:各種應付款、應付債券等。
③權益工具:普通股、認股權等。
④混合工具:兼有負債和權益性質的工具。如,可轉債、優先股等。
(3)金融工具的分類 P390
①基礎金融工具: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應付、債券、股票。
②衍生金融工具:期權、期貨、遠期合同、利率互換等。
衍生工具
概 念
特 點
相關費用
是否履行
交易地點
遠期合同
是在將來某一指定時刻以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某一產品的合約。
手續費
必須履行
場外交易
期貨
是在將來某一指定時刻以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某一產品的合約。
手續費
必須履行
場內交易
期權
指買或不買、賣或不賣某種期貨合約的權利。
支付期權費
有利行權
場外交易
互換
是一種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照協議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的衍生工具。利率互換、貨幣互換、商品互換等。
手續費
必須履行
場外交易
2、資金時間價值
(1)現值的計算【應用:金融資產減值】
①普通復利現值計算 P=Fn ×(1+i)- n = Fn×(P/F i n)…… 一元復利現值系數
②普通年金現值計算 PA =A×[1-(1+i)- n ]/i=A×(P/A i n)……一元年金現值系數
(2)債券實際利率的計算(即債券投資的內含報酬率)
內含報酬率是指能夠使未來現金流入現值等于未來現金流出現值的貼現率,或者說是使投資方案凈現值為零的貼現率,采用內插法計算。
設: 利率=i1 NPV1 >0
內涵報酬率iRR NPV=0
提高利率=i2 NPV2 <0
則,(i2- iRR)÷(i2-i1)=(NPV2-0)÷(NPV2-NPV1)
iRR=(NPV1 i2 -NPV2i1)÷(NPV1-NPV2)
二、金融資產
(一)金融資產的確認
金融資產的內容:企業的金融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債權和對外投資等資產。
1、金融資產的分類 P392 (總結見下表)
類別
確認標準
內容
來源
1.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短期內出售或回購,為了獲得價差進行的投資;基于某種目的指定本類的情況。
(1)交易性金融資產
(2)直接指定此類的資產
從活躍市場購買
2.持有至到期的投資p393
到期日規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準備持有到期的
債券投資
從活躍市場購買
3.貸款和應收款項p394
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金融企業貸款
一般企業的應收款項
經營活動產生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p394
持有期不確定的債券
持有的上市公司少量股票
債券、股票
從活躍市場購買
【注】關于持有少量限售股權的處理:根據持有意圖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例8--1】(金融資產分類的問題)
2、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P395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不得與其他金融資產之間重分類。
(2)持有至到期投資如果違背原來意圖,或將一部分債券中途出售,且比重較大的,應將剩余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換日資產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處置該資產時結轉“投資收益”P401。并且在連續兩個會計年度不得確認“持有至到期投資”。 P
【例8--2】(重分類問題)【例8--3】(連續兩個完整會計年度的理解)
(二)金融資產的計量
1、初始計量:計量的原則---“公允價值”P397
(1)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期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交易稅費直接計入“投資收益”。
(2)持有至到期投資:公允價值=買價+交易稅費-已到期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買價+交易稅費-已宣告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4)貸款和應收款項:公允價值=應收未收的金額
2、后續計量p398
后續計量方法
適用的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處理
攤余成本的確定
1.以公允價值后續計量
1.交易性金融資產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計入當期損益
計入資本公積
--------
2.以攤余成本后續計量
1.貸款和應收款項
2.持有至到期投資
----------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期折價(溢價)攤銷+應計利息
【注】債券本期折溢價攤銷= ▏實際利息-名義利息 ▏(即,“差”取正數)
債券的應收利息或應計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p399--400【例8-4、5、6、7(1)】后續計量問題
債券的實際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第一期期初攤余成本=初始成本)
3、金融資產的減值 P403
(1)金融資產減值范圍:除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的其他金融資產。
(2)減值測試程序
首先,判斷金融資產是否具有減值跡象;P403
其次,估計該資產“實際價值”,即:
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公允價值
第三,根據資產期末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的差額,確定本期應計提的減值準備。
(3)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減值轉回問題 P405
轉回的金額=正常情況下當日的攤余成本與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中較低者-期末攤余成本
p405【例8-8】貸款是否減值的判斷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P405
如果有減值跡象,借:資產減值損失(累計損失=以前期間的跌價+本期跌價)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以前期間計入借方金額的轉銷)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在計提減值準備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后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對于債券,應在原確認的減值損失范圍內按已恢復的金額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即: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對于股票,不得通過損益轉回,應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即: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P406【例8-9】減值問題
三、金融負債
1、金融負債的內容
(1)交易性金融負債:短期內回購或贖回的債務。
(2)其他金融負債:應付賬款、各種借款、應付債券等。
2、金融負債計量
金融負債的類型
初始計量
后續計量
公允價值變動處理
1.交易性金融負債
公允價值,不含交易稅費
期末公允價值
計入當期損益
2.其他金融負債
公允價值,含交易稅費
期末攤余成本p402 【例8-7(2)】 -----
3、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別
(1)政策依據
財政部:財會[2014]13號《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2014年3月17日。
對復雜金融工具:優先股、永續債等的確認與核算進行了規范。
中國證監會:發布第97號令:《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 2014年3月21日。
(2)相關概念
①優先股:其股份持有人優先于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余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優先股每股票面金額為100元,不得低于面值發行。)
優先股股東參與分配利潤的條款:票面股息率或其確定原則、股息發放的條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積、是否可以參與剩余利潤分配等。
回購條款:包括回購的條件、期間、價格及其確定原則、回購選擇權的行使主體等(發行方還是持有人)。
②永續債:是指沒有到期日的債券。永續債券發行方只需支付利息,沒有還本義務(實際操作中會附加贖回及利率調整條款)。
特點:其償還順序與公司股票一致,均低于一般債券,因此會計處理上往往被視為股本,從而既提高股本水平又不攤薄股東權益。被稱為“債券中的股票”。
永續債歷史悠久。世界上第一只永續債券起源于18世紀的拿破侖時代。當時的英國財政部為籌備英法戰爭所需要的資金而發行了一只沒有到期期限的債券,開創了永續債券的先河。
中國版永續債:2013年10月,武漢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公布了可續期公司債券(簡稱13武續債,代碼124999)的發行材料,實現了內地永續債的零突破。
基本情況:
發行總額:不超過23億人民幣。
期限:以每5 個計息年度為一個周期。即在本期債券每5個計息年度末,發行人有權選擇將本期債券期限延續5年,或選擇在該計息年度末到期全額兌付本期債券。
利率:13武漢地鐵可續期債采用浮動利率形式,單利按年計息。其票面年利率由基準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確定,基準利率參照7天期Shibor (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每5年確定一次;基本利差上限為
5.70%,根據簿記建檔結果確定,存續期保持不變。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票據:2013年12月,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底發行10億元人民幣第一期中期票據。
基本情況:
期限:發行人按照條款約定贖回前長期存在,按照約定贖回期到期。
贖回權:于中票第5個和其后每個付息日,發行人有權按照面值+應付利息贖回本中票。
利息:每年付息一次,采用固定利率計息。
(3)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
①確認
分類
內容
1.金融
負債
負債特征:屬于現時義務,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具備下列之一,應確認為金融負債。
①金融工具具有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單位的合同義務。
舉例:必須每年付息的永續債、有強制贖回條款的優先股等。
②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舉例:企業發行的各種需要用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結算的期權。
③須用或可用企業(發行方)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無論是非衍生工具合同(如永續債)還是衍生工具合同(如期權合同),根據該合同未來將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
【注意】1.這里結算所使用的自身權益根據,實質上是作為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替代品的;
2.“可變數量”的理解:由于結算的金額一定,而未來權益工具的單位價值不固定,則,權益工具數量可變。
2.權益
工具
權益的特征:享有一定比例(即,數量確定)的、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權。但是,凈資產的價值不確定。同時具備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應確認為權益工具。
①金融工具沒有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單位的合同義務,也沒有包括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如,普通股)
②須用或可用發行方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無論是非衍生工具合同還是衍生工具合同,交付固定數量的發行方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合同義務。
【注意】 “固定數量”的理解:持有人持有的權益工具的比例或股數是確定的。
3、含有
或有結
算條款
的工具
金融負債
權益工具
發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結果
(1)或有結算條款幾乎不具有可能性。即,相關情形極端罕見、顯著異常或幾乎不可能發生。
(2)只有在發行方清算時,才需以現金、其他金融資產或以其他導致該工具成為金融負債的方式進行結算。
(3)按照本規定分類為權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
4、存在結算選擇權的衍生工具
金融負債
權益工具
發行方應當將其確認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如果合同條款中所有可能的結算方式均表明該衍生工具應當確認為權益工具的,則應當確認為權益工具。
【注】指合同規定發行方或持有方能選擇以現金凈額或以發行股份交換現金等方式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
5、可回售工具或僅在清算時才有義務按比例交付凈資產的工具
可回售工具:如果發行方發行的金融工具合同條款中約定,持有方有權將該工具回售給發行方以獲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或者在未來某一不確定事項發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時,自動回售給發行方的。
僅在清算時才有義務按比例交付凈資產的工具:某些金融工具的發行合同約定,發行方僅在清算時才有義務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凈資產,這種清算確定將會發生并且不受發行方的控制,或者發生與否取決于該工具的持有方。
權益工具
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應確認為權益工具:
(1)賦予持有方在企業清算時按比例份額獲得該企業凈資產的權利(如同普通股)。
(2)該工具所屬的類別次于其他所有工具類別。該工具在歸屬于該類別前無須轉換為另一種工具,且在清算時對企業資產沒有優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權(實質上的普通股)。
(3)該類別的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們必須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計算回購或贖回價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
僅在清算時才有義務按比例交付凈資產的工具
可回售工具
(4)除了發行方應當以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回購或贖回該工具的合同義務外,該工具不滿足金融負債定義中的任何其他特征(如,只需支付固定數額的現金)。
該工具在存續期內的預計現金流量總額,應當實質上基于該工具存續期內企業的損益、已確認凈資產的變動、已確認和未確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不包括該工具的任何影響)。
6、復合金融工具:指企業發行的同時包含金融負債成分和權益工具成分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如,可轉債、帶息優先股。
確認:應于初始計量時分拆=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權益工具成分的價值
7.合并財務報表中對金融工具(或其組成部分)的分類:如果集團作為一個整體由于該工具而承擔交付現金、其他金融資產或以其他導致該工具成為金融負債的方式進行結算的義務,該工具應當分類為金融負債。
8.投資方購入金融工具的分類:同發行方分類一致。
②會計處理
對于歸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增設“4401其他權益工具”科目,核算企業發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歸類為權益工具的各種金融工具。
本科目應按發行金融工具的種類等進行明細核算。
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為發行企業的利潤分配,其回購、注銷等作為權益的變動處理。
對于歸類為金融負債的金融工具:在“應付債券”科目核算。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則上按照借款費用進行處理,其回購或贖回產生的利得或損失等計入當期損益。
發行方發行金融工具,其發生的手續費、傭金等交易費用,如分類為債務工具且以攤余成本計量的,應當計入所發行工具的初始計量金額;如分類為權益工具的,應當從權益中扣除。
重分類的處理:
A.原歸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重分類為金融負債的:
借:其他權益工具——優先股、永續債等(賬面價值)
貸:應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等(面值)
——優先股、永續債等(利息調整)(公允價值與面值的差額)
按該工具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如資本公積不夠沖減的,依次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發行方以重分類日計算的實際利率作為應付債券后續計量利息調整等的基礎。
B.原歸類為金融負債的金融工具重分類為權益工具的:
借:應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等(面值)
——優先股、永續債等(利息調整)(或貸記)
貸:其他權益工具——優先股、永續債等(金融負債的賬面價值)
③資產負債表上的列示
發行方在資產負債表負債部分:應付債券
其中:優先股
永續債
所有者權益部分:實收資本
其他權益工具
其中:優先股
永續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