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點來源:山東大學會計研究所教授潘愛玲等
文化作為區別不同民族成員的集體心理模式,對各國會計準則和會計實踐都具有重要影響。目前國內關于文化對會計影響的研究文獻很少,國外學者則采用理論分析和實證檢驗的方法,對會計亞文化、文化對會計穩健性、財務披露和會計準則協調的影響進行了多方面的研究,筆者對該領域的文獻進行了系統的梳理和簡單評論,并針對現有研究的不足提出了未來的研究方向和重要議題。
就文化對財務披露的影響而言,隨著資本市場的全球化拓展,更大范圍內的利益相關者對財務信息可比性的要求逐步提高,且伴隨著人們對文化與會計關系的日益關注,文化是否影響財務披露及其影響程度逐漸受到眾多學者的重視。
Jaggi(1975)首先指出了國家文化環境會影響企業財務披露的現象,但未作深入分析;Zarzeski(1996)在對7個工業化國家的企業財務披露行為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推斷出包括企業規模、債務比率等市場因素和文化因素共同影響財務披露;Wingate(1997)則通過實證分析發現權力距離與財務披露之間并不存在顯著相關性;而Wiliams(2004)利用內容分析法卻得出了只有權力距離與財務披露中的ITC披露有關的結論。
考慮到財務披露的強制性和市場性,學術界對財務披露影響因素的研究大部分仍集中于企業所有制形式、公司資本結構和資本市場等直接的市場因素和組織因素,但這并不能否定文化對財務披露的作用力。Jaggi and Low(2000)以相關的研究成果為基礎,將立法體系作為聯系文化和會計系統的中間變量,利用線性回歸法,在證明立法體系對企業財務披露存在顯著影響的基礎上,闡述了文化四維度與立法體系間的顯著關系,從而說明文化可以通過立法體系對企業財務披露產生間接影響;同時從此角度入手,推斷出在普通法系下國家文化與財務披露不存在顯著的直接關系,而在成文法系下國家文化因素對財務披露存在顯著影響。以此為基礎,Hope(2003)則以或有事項披露為研究對象,指出美國的會計人員相較于希臘的會計人員更傾向于披露或有事項,從而也間接驗證了文化對財務披露的內在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