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祥
“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還是一塊尚未開發完的新領域”,象山縣審計局內部審計管理科的吳光成科長介紹到,“這片領域我們審計部門進去了,與農業部門和鄉鎮內審一起維護了農村老百姓的權益。”面對新農村建設的新形勢、新環境,象山遵照有關農村審計的法律定位,考慮各部門的自身力量,巧妙利用各種有利因素,聯合審計部門、農業部門、鄉鎮內審,創新機制,取長補短,協力共推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為黨和政府在農村基層把好了第一關。
先知先覺先創新
依法依規想辦法
近年來,隨著新農村建設的穩步推進,大量財政性資金進入農村。象山,一個農業人口僅為45.43萬的小縣,僅2013年農村集體經濟所獲上級補助便高達2.57億元,占總收入的56.71%,平均每個農民就享受到國家566元的補助;同時,用于非生產性質的管理費用也多達6119.62萬元,占總支出的43.15%,平均每個農民也要支付135元的管理費。如何管好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如何規范農村集體經濟支出,成為了橫在新農村建設推進道路上必須邁過的坎兒,加強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變得越來越重要。
時代的發展促推改革,改革的創新助推發展。象山縣更早地察覺到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重要性,早在20世紀90年代就已在各鄉鎮(街道)陸續設立內審機構,聯合農林部門開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為規范管理,2003年在縣農林局下設農村集體經濟審計中心,負責對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監督指導。為適應新形勢要求,提升審計質量,2009年,縣審計局又成立了內部審計管理科,強化對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指導工作。
由于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牽扯部門多,涉及范圍廣,審計實施和管理工作難度很大:往往存在多頭實施、多頭指導和多頭監督的情況。能否同時在法律角度和操作層面解決以上問題,直接影響到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績效水平。
打開問題之鎖的鑰匙還是創新!為厘清工作職責,理順協調關系,進一步提升農村審計的科學性與客觀性,象山縣在充分考慮到《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浙江省政府令147號)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審計工作”的法律要求后,創新機制,建立起了一套農業、審計、鄉鎮(街道)協作共管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體系。
分層分級分任務
協調協作求合力
一個籬笆三個樁,一個好漢三個幫。在縣域層面,象山縣根據部門特點,建立起村級財務“三級監管”體系:第一級側重審計實施環節,由鄉鎮(街道)審計室負責農村集體經濟日常性審計的組織實施工作,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內審熟悉本單位具體情況的優勢;第二級以審計監管為主,審計實施為輔,由農林局下設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中心負責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日常性監督指導、檢查考核并按計劃直接實施重點項目審計工作,充分發揮農業部門熟悉當地農情的優勢;第三級側重審計監督指導環節,由縣審計局負責對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業務指導監督和人員培訓,充分發揮審計部門熟悉審計業務的優勢。通過分級管理,既發揮了鄉鎮(街道)內審、農業部門和審計部門各自的優勢,又整合了三者的力量,使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能夠有序、逐層地干起來,管起來。
人心齊,泰山移。為了讓各部門把心往一處想,把力往一處使,象山縣一方面規定由審計局和農林局每年年初共同下發文件確定審計項目,并對審計內容、程序和方法進行規范;另一方面,縣委、縣政府將內審工作納入鄉鎮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未完成縣審計局和農林局聯合部署項目計劃的按比例扣分,同時將農村審計工作作為評價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的重要指標。以上舉措,既充分調動了各方力量,實現了優勢互補;也厘清了各部門權責,確保了部門協調能力,保障了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質量。
把好第一關,站好第一崗。在農村層面,象山縣大力發揚民主原則,互相借力,互相監督,建立起“三結合”的源頭監督體系。鄉鎮(街道)審計室聯合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代理會計,由這三支不同的力量共同完成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通過“三結合”的審計模式,既充分調用了審計力量,緩解了審計人員少、審計任務重的矛盾,又充分發揮農村不同監督部門的作用,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提高審計效率,確保審計質量,實現了審計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監督。
小小審計當大任
農村建設作貢獻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通過各部門攜手努力,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成果豐碩。據初步統計,近三年象山縣共完成村級財務審計項目526個,涉及村級集體資產總額21億多元,查出違規違紀資金593萬元,挽回集體經濟損失450萬元,促進增收節支570萬元,審計提出的1420余條建議意見被采納,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6件,建議給予行政處分13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8人……這些數據凝聚了象山農村審計工作者的心血,畫出了一幅象山審計在規范經濟行為,維護財經法紀,保護農民利益的美麗畫卷。小小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為農村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為社會挑起了大大的擔子!
(作者單位:省內審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