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高級會計師(一)申報條件
1.申報人員須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合格,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2.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符合“云人社發〔2011〕289號”文件的規定。
3.參加轉系列評審的人員,也須參加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證明。
(二)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表》(原云南省人事廳制)一式二份。表格可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網址:www.ynhrss.gov.cn。
2.學歷證書、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成績合格證、會計師資格證書、聘書(或聘用合同、聘用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復印件各一份,并按此順序裝訂成冊(原件需提交審驗)。
符合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條件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公開發表的論文(獨立作者)、出版專著(獨立作者)、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其他反映個人業績及能力的材料(材料需所在單位審驗,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報程序
1.省屬單位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送省財政廳會計處。
2.州(市)申報人員,按屬地原則,經所在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同意后,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
3.非公經濟組織的申報人員已實施人事委托代理的由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負責審核,經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同意后,送省財政廳會計處;未實施人事委托代理的,按屬地原則,由州(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同意后,送省財政廳會計處。
4.中央在滇單位需要委托我省評審的,須符合我省上述申報條件和材料要求,并由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委托函,與申報材料一并送省財政廳會計處。
(四)報送時間
我省2014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工作具體申報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