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出口企業身陷國際反傾銷泥潭,無論從涉訴產品范圍、涉案金額大小還是制裁力度來說,反傾銷都已成為我國企業走向國際市場的攔路虎。作為貿易攻堅戰的長期應戰者,應戰能力的強弱直接影響了中國產品走出去的步伐和力度。一旦遭受反傾銷調查,涉訴企業必須圍繞產品成本結構、價格構成、進口國產業損害以及進口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舉證,證明貿易的合理性和無害性。從某種意義上講,反傾銷的應對過程實質上是圍繞會計信息舉證的陳述和申辯過程。我國出口企業在反傾銷調查中常處于被動地位,主要原因在于無法及時提供有效的會計證據證明自身立場和主張。會計舉證能力已成為贏得反傾銷訴訟的關鍵。
國外從會計視角研究反傾銷問題的成果并不全面,主要關注的是會計處理差異、反傾銷稅、產品成本等會計問題。Robert.W. McGee 和Galina.G.Preobragenskaya(2004)指出了會計差異在未來反傾銷調查中的重要性,并特別強調影響產品成本計算的存貨和折舊處理差異。Malon和Whaley(2004)在研究美國對華反傾銷案件中,發現替代國制度的使用夸大了中國產品的傾銷幅度,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Schottner(2009)認為反傾銷是貿易雙方在不完全信息條件下的交鋒,政府有責任引導企業披露產品真實成本,如設計相關稅率政策,完善審計制度的等。近年來國內有關反傾銷會計的研究頗多,其中關于會計舉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規則解讀、資料平臺構建及信息證據質量三方面。周友梅(2004)從法律解讀的切入,分析了正常價值確定這一關鍵環節的會計舉證,提出了相關的應對策略。韓慶蘭(2011)提出了會計舉證資料平臺構建的思路,分析了在現有的ERP系統上,如何實現會計信息追本溯源,會計與業務數據的動態管理與使用。劉愛東,趙金玲(2012)通過實證分析總結出影響企業反傾銷應訴會計信息質量的6個主要因素,影響權重排序為會計人員職業能力、企業信息獲取能力、企業會計治理水平、我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等效實施力度和獨立審計水平。但目前尚未看到對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系統、全面、客觀的評價方面的文獻。因此,本文利用層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對出口企業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進行評價,確定其權重,旨在挖掘主要影響因素,找出薄弱環節,從整體上提升我國出口企業應訴水平。
一、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的內涵及其關鍵影響因素分析
(一)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的內涵。
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是指在反傾銷調查過程中,被訴企業根據調查當局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的成本、費用、銷售等方面會計信息證據,用以證明涉案產品不構成傾銷且未對進口國產業造成損害的能力。反傾銷調查機關在立案后,向應訴企業發放調查問卷,收集案件相關的信息證據。此時,應訴企業作為舉證方,必須把握機會提供充分適當的會計資料,證明出口產品交易的合理性。調查當局的法務會計專家在對涉訴企業提供的會計資料進行檢驗、分析、計算后,以此為事實依據得出是否存在反傾銷結論,并最終確定反傾銷幅度。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應訴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資料都能成為會計信息證據,只有被調查當局采納,認為其滿足證據屬性的會計信息資料才能在反傾銷應訴中發揮其舉證功能。
(二)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的關鍵影響因素分析
應訴企業能否及時提供調查所需的會計信息資料、會計信息資料能否成為會計證據,其證明力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行業協會和企業三大主體的聯動與協調。從三大主體切入,分析其對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的影響(見表1),有助于更加系統、全面地評價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見表1)
二、基于層次分析法的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綜合評價模型
(一)評價目標與原則
1.評價目標。企業應對反傾銷的成敗在取決于會計舉證能力。對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進行評價的目標主要是從政府、行業協會和企業三大主體出發,對以企業為核心的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進行全面、客觀的評判,確定各個指標的權重,挖掘薄弱環節,以便有的放矢的加強我國出口企業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提升反傾銷應訴水平。
2.評價原則。(1)客觀性。評價人員在評價過程中必須客觀公正,不受到外界壓力的干擾。(2)系統性、全面性。評價指標的選取必須全面可靠,與評價目標密切相關,能反映評價對象的各個方面。(3)可操作性。評價指標必須含義明確,在實際工作中能獲取準確的數據,易于理解。
(二)基于層次分析法的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20世紀70年代層次分析法作為一種定性與定量結合的系統分析方法被A.L.Saaty教授提出。通過分析與決策的有關要素,將復雜的決策系統簡化為有序的遞階層次結構,在此基礎上對各層要素進行兩兩比較判斷其重要性,然后綜合以上判斷確定各元素在決策中的組合權重。從而建立指標層向準則層及目標層的層層映射,實現總體的綜合評價。本文通過將企業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的影響因素進行逐層分析,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得出會計舉證能力相對符合實際的評價結果,找出影響其能力發揮的關鍵因素,為集中力量提高企業反傾銷舉證能力提供依據。
1.建立層次分析結構
應對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評價指標體系是根據應對反傾銷的目的和需求,對會計舉證能力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選取主要評價指標。評價指標包括政府、行業協會和企業“三體”聯動的應對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通過研讀相關文獻和咨詢專家,結合對影響應對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的主要因素進行識別,運用層次分析法,構建了舉證能力評價指標體系的三層結構(如表2)。第一層是目標層,即應對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評價;第二層為準則層,包括政府、行業協會和企業應對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三個指標;第三層為指標層,包括國際貿易動態及相關反傾銷發展動態情況分析等12個指標。(見表2)
2.確定指標權重
①構造判斷矩陣。在指標體系層次結構中,將上一層中的因素作為評價準則,對下一層中的指標進行兩兩比較,引入數值標度,構造判斷矩陣A=(aij)n×n,矩陣中的元素aij反映各因素的相對重要性。本文采用九分法對aij進行賦值,標度如表3所示。通過發放專家調查問卷,將收集到的專家數據進行規范處理,應對反傾銷會計信息證據評價指標體系判斷矩陣見表4至表7。
②一致性檢驗及層次單排序
進行一致性檢驗時,需引入一致性指標CI。
Cl=λ
max
-nn-1
其中λmax為判斷矩陣的最大特征值,n為判斷矩陣的階數。CI為零時,判斷矩陣具有完全一致性。此時的CI值雖能反映出一致性程度,但不能判斷不一致程度是否在容許的標準之內。因此,定義隨機一致性比率CR。
CR=CI/RI
其中RI為平均隨機一致性指標。一般認為,CR<0.10時,判斷矩陣的不一致程度在允許的范圍內,具有滿意的一致性,否則就要重新調整判斷矩陣,直到通過一致性檢驗。
層次單排序是指本層中各因素對上一層相應因素的權重,并進行排序的過程。權重向量即為判斷矩陣最大特征值λmax特征向量。準則層對于目標層的相對權重及一致性檢驗結果如表4所示。
同理可得指標層對準則層的相對權重和一致性檢驗結果,見表5-表7。
③層次總排序及一致性檢驗
層次總排序即確定指標層各因素相對目標層的組合權重排序。計算指標層相對準則層的權重與準則層相對目標層的權重的相應乘積即可得到組合權重。計算結果見表8。
層次總排序后,還要進行一致性檢驗,檢驗其不一致程度是否在容許的范圍之內。層次總排序一致性檢驗指標為CR總。CR總=CI總/RI總。其中,CI總=∑Wi·CIi,RI總=∑Wi·RIi,(i=1,2,3)。判斷標準同層次單排序。上述排序結果通過一致性檢驗,計算過程見表9。
三、光伏企業會計舉證能力評價結果及其分析
選取國內遭受歐盟反傾銷指控的某光伏企業,邀請多名專家對應對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進行評價。采用德爾菲法對各項指標進行分析、判斷,并用1-100之間的數值給出評分,得分越高能力越強。經過匯總分析,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評估評分結果見表10。
通過上述評分結果分析,可以發現指標C24、C32和C22的貢獻百分比均低于其指標權重,即影響該企業應對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的主要因素是國外同行業特定業務的會計處理特點分析,其次是反傾銷導向的出口產品采購、生產和銷售環節的會計核算和國外同行業產業資訊搜集和產業安全評價。因此,該公司在嚴格遵守國內會計準則、規范會計核算的同時應關注國外同行業相同業務的會計處理及國外同行業產業資訊搜集和產業安全信息,為迎戰反傾銷指控做好萬全準備。
四、結論
反傾銷會計已得到學術界的廣泛關注,目前研究重點集中在成本核算、信息系統構建、會計準則應用等方面。會計舉證作為決定反傾銷應訴成敗的關鍵,值得重視。本文從會計舉證能力角度,通過層次分析法得出影響反傾銷舉證能力的指標排序。其中出口企業會計人員的反傾銷知識與外語水平、會計檔案分類保管、出口產品價格及類型情況匯總分析權重較大,表明企業對會計舉證能力的影響最大,在日常經營活動中,企業人員的國際化視野和反傾銷意識融入是企業進行有力舉證的重要基礎。同時行業協會和政府的支持和引導也是提高會計舉證能力的重要保障。出口企業在遭受反傾銷調查之前,應區分行業依據產品和市場的實際情況,細化指標,采用該評價模型對應對反傾銷會計舉證能力進行評價。進而找出薄弱環節,集中力量提升反傾銷應訴整體水平。
中南大學/劉愛東 熊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