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立足自身實際,對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也存在著政策不夠規范、立法層次低、發展不平衡、基金積累嚴重不足、養老金支付壓力大等問題。為此,筆者認為在社會養老保險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各項制度日益完善的形勢下,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勢在必行[1]。
1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必須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項難度很大,很復雜的工程。經費主要來源于各級財政,有一套特定的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大致有三類,一類是全額撥款的,一類是差額撥款的,一類是自收自支的,但也有各自的特點。從這些實際情況出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總體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配套,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各項人事制度改革相銜接的社會保險制度,從而增強機關事業單位的活力,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保障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事制度改革和勤政廉政建設[2]。
2當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1)宏觀政策不到位,各地政策不統一,導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缺乏法律支撐。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已運行近二十年,至今國務院和省政府未出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各地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的“紅頭文件”和職能部門的行政手段開展工作。由于各地域的財力、發展條件不同,所出臺的政策不統一,造成各地的參保范圍和對象、保險費的征繳基數和比例、養老金支付的發放形式、養老金的轉移程序等也存在較大差異,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撐。
(2)養老保險統籌層次低,導致抗風險能力減弱。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統籌層次低,實行的是縣級統籌。而養老保險統籌層次與養老保險抗風險能力是緊密相關的,統籌層次越低,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就越弱。當前,由于各省、市、地隨著養老金需求總量不斷增加,很多地方己出現基金收不抵支狀況,基金收支矛盾越來越突出,支出缺口越來越大,抗風險能力也越來越弱。我省96個統籌區,已有70多個地區當期收不抵支,20多個地區進入財政兜底時期,由財政安排資金彌補基金收不抵支,保證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
(3)養老保險待遇與繳費脫鉤,參保意義不大,自覺繳費動力不足。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未與繳費掛鉤,參保人員退休時,養老金給付仍按人社部門核準的依據工作年限和檔案工資而審批的退休工資支付養老金,無法體現繳費與不繳費、多繳費與少繳費、繳費年限長與繳費年限短所享受養老金待遇的區別,極大地影響了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繳費自覺性,甚至造成“早參保早繳費多吃虧”的認識偏差[3]。
3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
3.1加強社會保險立法,增強社會保險的強制性
社會保險立法是社會保障制度能夠正常、有效地運行并對社會生活產生積極作用的先決條件。為政府的強制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同時規范了政府行為,進而杜絕濫用權力的腐敗行為,使社會成員的權益得到了法律的認可和保證,對侵犯被保障人權益的行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使政府、單位和個人的行為有法可依。社會保險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的制度。國家立法是保證其順利實行的根本,盡管《社會保險法》已出臺,但有關機關事業保險制度并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制定機關事業保險制度的法規和與之相配套的一系列規章制度,使社會保險充分納入法制化軌道,這樣才能更廣泛地規范政府、單位、個人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行為,才能使社會保險進入市場經濟的軌道且有序健康的發展。
3.2強化基金征繳,加大基金征繳力度
首先,要加大社會保險的宣傳力度,擴大養老保險的社會影響。社會保險不是商業保險,它是國家強制實行的社會福利;是利國利民,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大事業;是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國家穩定的大事。要想辦好此項事業必須通過強有力的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贏得單位領導和廣大干部職工的理解與支持。要著重加強宣傳提高單位的投保意識,特別是要提高單位領導的保險意識,增強單位繳費的自覺性,改變以往人們對養老保險的傳統認識,提高單位及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要通過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籌集養老保險金的意義、做法及不按時繳費的不良后果,以增強單位及個人積極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社會責任感,使養老保險工作深入人心。第二,要把競爭激勵機制引入社會保險的各個工作環節。要本著“權利與義務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進行養老保險計發辦法的探索,使養老金的多少與單位及個人的繳費金額直接掛鉤,從根本上改變繳費與養老“兩張皮”的現狀,調動單位及職工的繳費積極性。第三,要建立通報制度。要定期將各單位的繳費情況報送政府,進行通報,對欠繳養老金的單位進行曝光,以達到督促落后的目的。第四,發揮各職能部門的整體優勢,強化基金征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與編制部門、人社部門的計劃及工資、財政部門的預算編審等有著內在聯系,如果各職能部門和機關事業保險機構之間能夠積極配合,將促進養老保險金的征繳。如保險機構將欠繳養老金的單位列出,針對這些單位欠繳養老金的情況,編制部門在人員編制上,人社部門在用人計劃及工資審批方面,財政部門在財政預算方面都予以控制,直至繳齊養老保險金為止。
3.3加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擴面力度
機關事業單位的擴面工作主要從機關事業單位的聘用人員和流動人員上下功夫,為此我區依據省的做法成立了機關事業單位流動人員養老保險服務中心,為機關事業單位的流動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參保提供了保證,另外積極鼓勵一些民營事業單位參保,也是我們擴面的重點。
3.4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計發辦法
目前在個人帳戶尚未普遍建立的情況下,按個人帳戶計發養老金是不現實的,所以要考慮在暫時延用老辦法的基礎上,對有些政策做適當的修改,既保持政策的連續性,也要考慮政策的前瞻性,使之更適合當前過渡時期的客觀情況。隨著個人帳戶基金的逐步建立,養老金的支付最終要打破現有計發辦法,充分體現公平與效率原則,本著既不能降低離退休人員的現有生活水平,也不能過多地增加財政負擔的指導思想,確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的計發標準和辦法,如機關和由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由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和退休津貼構成,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由基本養老金和補充養老金構成。
3.5積極探索社會化管理辦法
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是一項對國家、對單位、對離退休人員個人三者有益的工作。相關地區試點也說明了這一點,我們要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出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有效辦法,通過以政府為主導,社區為平臺的方式,逐步建立起一個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體制,加快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進程,逐步實現“單位人”向“社會人”的轉變。
結論
綜上所述,解決的措施在于要統籌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改革過程,明確養老基金的管理制度、管理方式和管理機構,建立全國統一的制度標準,實現更高層次的統籌發展。
參考文獻:
[1]姜紅.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變革問題研究[J]. 現代商業,2013,09:54.
[2]曲昌霞. 探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J]. 中國管理信息化,2013,12:92-93.
[3]馮章龍. 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策研究[J]. 經濟界,2013,02:6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