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基本理論及概念
審計風險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審計意見表達不當的或然率。審計風險不包括注冊會計師(CPA)認為含有重大錯報的財務報表,但實際上該財務報表不含重大錯報風險(即誤據風險),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由于審計人員所面臨的環境的復雜性日益提高,任務日益加劇,以及由于考慮到審計的成本效益原則,因此,決定了審計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的審計風險。即在客觀上要求注冊會計師(CPA)不僅要注意風險,更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盡量的去避免、盡量去控制審計風險。所以,如何把風險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如何進一步去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加強審計風險管理,提高審計質量,已成為審計工作者關注的熱點問題。
概括地說,本文所指的審計風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是,注冊會計師認定為公允的會計報表。事實上,這種認識是錯誤的。第二是,支持會計師認定為錯誤的會計報表,但是事實上,這種錯誤的會計報表卻是公允的,固有風險、檢查風險和控制風險都被包括在內。由此可見,國際審計準則中對審計風險的認識和我國審計準則的認識基本上都是一樣。因為審計目前處在一個比較復雜的社會經濟環境中,面臨著各種各樣非常困難的問題,成本效益更加是其不可忽視的一部分。種種因素都決定了審計過程的風險。對此,注冊會計師必須要有一定的風險意識,并且采取相應的措施。
2 審計風險的組成要素
首先對審計風險的組成要素進行研究和分析的是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經過相關研究分析之后他們認為,設計風險的模型為:檢查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由此式可知,審計風險的組成要素主要有三個:檢查風險、固有風險以及控制風險。
2.1 固有風險
指在不考慮被審計單位相關的內部控制政策或程序的情況下,其會計報表上某項認定產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在會計報表中,業務處理過程中出現的錯誤以及敏感的舞弊決定了固有風險的水平。如果在業務處理過程中出現的錯誤和弊端越來越多,固有風險的水平就越高,相反,固有風險的水平就越低。另一方面,如果經濟業務經常發生各種各樣的問題,也會導致固有風險的水平越來越高,相反,固有風險的水平就越低。總而言之,業務不同,固有風險的水平也是不一樣的。
(2)審計單位決定固有風險的產生,并不是會計師決定固有風險的產生。會計師無法在現實工作中采取任何手段來改變固有風險的現狀,只能夠利用自身的知識來對固有風險現狀進行分析和研究。
2.2 控制風險
控制風險是指存在審計單位內部控制,但是沒有第一時間進行防止或者其會計報表上某項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審計單位的現實情況直接影響到控制風險的高低。如果一個審計單位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缺陷,導致審計單位沒有辦法正常工作,那么很有可能會導致其中出現的錯弊進入到財務報表系統中,最終形成控制風險。
(2)注冊會計師無法直接影響控制風險,這一點,控制風險和固有風險是一樣的。注冊會計師無法在現實工作中直接改變控制風險的發展方向和現狀,但是可以通過自身的知識水平對控制風險的性質及其相關水平進行分析和研究。
(3)控制風險具有獨立性,它在審計過程中獨立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固有風險的水平和控制風險的水平是沒有直接聯系的,審計單位內部制度直接控制控制風險的函數有效性。有效的內容會適當地降低控制風險的水平,無效的內容中則會提高控制風險的水平。但是,在現實工作中,內部控制不能夠無時無刻都對控制風險進行控制,因此,控制風險無法被徹底消除掉,它對審計風險的影響是必然性的。
2.3 檢查風險
檢查風險主要是指計師通過預定的審計程度未能發現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上存在的某項重大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檢查風險具有很強的獨立性,它在審計過程中單獨地存在,和固有風險與控制風險部存在直接的聯系,不會受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影響而改變。
(2)注冊會計師能夠直接改變和影響檢查風險的現狀。注冊會計師的運用審計程序和審計程序是否具有效果都是由檢查風險決定的,檢查風險就是它們的有效性函數。事實上,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是能夠直接影響到檢查風險的實施水平的,檢查風險也對最后的審計風險目標產生決定性的影響。在現實工作中,注冊會計師經常都會想方設法地來收集各種各樣的資料區降低檢查風險的水平,這種做法將審計風險的總體水平大大地降低了,總審計風險處在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理想水平狀況。檢查風險和重要水平共同直接對審計人員日常工作的聶榮進行影響,包括實質性的測試性質、工作時間的長短、工作范圍和在工作中需要收集到的各種數據。
3 審計風險的特征
3.1 審計風險的客觀性
現代審計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采用抽樣審計的方法,即根據總體中的一部分樣本的特性來推斷總體的特性,而樣本的特性與總體的特性或多或少有一點誤差,這種誤差可以控制,但一般難以消除。因此,不管你在你推斷總體的時候選擇的是判斷抽樣還是統計抽樣,都會或多或少地產生一些誤差,也就是說,審計人員要對所產生的錯誤審核承擔起一定的風險責任。相反,即使選擇的是詳細抽樣,也會存在各種各樣的經濟問題和管理人員的素質水平問題,導致審計結果也無法取得預期效果的情況。因此,風險無時無刻都是存在審計活動中的,有些風險只是暫時看不見,暫時沒有對審計活動產生危害,一旦積累到一定的程度,這種災害就會爆發出來。所以,風險是無法完全消除掉的。人們只可以利用現有的知識和一些有效手段來對風險進行預測和控制,改變風險發生的條件,適當減少風險的發生次數。
3.2 審計風險的普遍性
雖然審計風險通過最后的審計結論與預期的偏差表現出來,但這種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審計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風險因素的產生。從總體來看,可能產生風險的因素有:內部控制結構控制力差;重要的數字遺漏;對項目的錯誤評價和虛假注釋;項目的流動性強,項目的交易量大;財務狀況不佳;抽樣技術局限性等。仔細地觀察每一個風險,我們會發現每一個風險都是由很多種因素共同造成的。普遍性是風險的特性,它無時無刻都存在審計過程中,無論哪一個環節發生失誤,都很有可能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發生,因此,想要對審計風險進行控制,首先要對上面介紹到的每一種風險進行控制。
3.3 審計風險的潛在性
審計責任的存在是形成審計風險的一個基本因素,如果審計人員雖然發生了偏離客觀事實的行為,但沒有造成不良后果,沒有引起相應的審計責任,那么這種風險只停留在潛在階段,而沒有轉化為實在的風險,這就決定審計風險在一定時期里具有潛在性。例如,某些審計人員在現實工作中發生了一些錯誤,但是這種錯誤并沒有直接對整體造成影響,這種錯誤就稱為一種潛在性的風險,處在一個潛在階段,還沒有轉變為一個實在的風險,這個時候還不屬于審計風險。一旦這個風險進入到一個錯誤的形成階段,就會轉變為審計風險。因此,審計風險只屬于一種可能性的風險。它造成災害后果是需要一個變質性的過程,這個過程還由很多經濟環境因素、法律環境因素和社會公眾等因素共同決定。
3.4 審計風險的無意性
審計風險是由于某些客觀原因,或審計人員并未意識到的主觀原因造成,即并非審計人員故意所為,審計人員在無意中接受了審計風險,又在無意中承擔了審計風險帶來的嚴重后果。審計風險無意性這一特點非常重要,因為只有在這一前提下,審計人員才會努力避免審計風險,對審計風險的控制才有意義。如果一個審計人員假公濟私,在工作中作假制造出一些假的審計結論,最終為此承擔一定的責任,這種責任是不能被稱為審計風險的。因為這種行為屬于一種故意性舞弊行為,違法的人需要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到的譴責。
3.5 審計風險的可控性
審計要為報告的正確性承擔責任風險,現代審計的指導思想從制度基礎審計進一步發展到風險審計表明,審計職業界逐步向主動控制審計風險的方向發展。正確認識審計風險的可控性有著重要意義,我們不必害怕審計風險,雖然審計人員的責任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一旦其發生,可能對審計職業的影響也是重大的,但是我們可以通過識別風險領域,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避免,沒有必要因為風險的存在,而不敢承接客戶。反而,如果我們的風險降低到一個客戶能夠接受的樂觀程度,企業依然是可以對客戶進行相關的審計工作的,除此之外,我們都知道,審計風險是具有可控性的,也就是說,我們完全可以通過自身的努力來降低審計風險的水平,提高整個審計工作的質量。
4 中國的審計風險現狀
現階段,中國的審計風險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4.1 部分CPA對風險存在和所肩負責任的認識不到位導致審計風險產生
部分CPA在審計工作之中,工作態度不嚴謹,對于風險的認識不具體、不深刻,認為風險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沒有認識到如果在審計工作中不夠認真和謹慎,就有可能導致風險的產生,產生一些不良的后果和影響。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對審計風險則有著更為廣泛的影響。除此之外,關于注冊會計師行業責任感不強、職業道德缺失的問題,曾有一位專家這樣評說:“一年兩年是客戶,兩年三年是朋友,三年四年是同謀”。這就說明,會計師事務所若是忽略了對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教育,則這種來自內部的審計風險則是更為可怕的。
4.2 經濟利益驅使下的事務行為差異導致控制審計風險的難度增加
經濟利益會對審計獨立性產生不利的影響,各個事務所之間由經濟利益而導致的競爭會造成審計時間的縮短,進而導致審計程序的簡化,最終則增加了審計風險。在現實狀況中,有些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機構存在權職劃分不清,各自的職權和行使職權的方式和程序在具體事項上區分不清或是直接沒有明確劃分的問題 同時,會計師事務所在承接審計業務的時候,有時會在利益的驅使下去承接一些自身無法勝任的業務,又不能在審計程序實施的過程中嚴把質量關,這些不安定因素,都會帶來潛在的審計風險。
4.3 審計方法的滯后性導致審計風險的增加
一是,審計方法模式存在滯后陛,仍然停留在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階段,而國外目前已經發展到風險導向審計階段;二是,抽樣方法無論采用判斷抽樣還是統計抽樣,都是根據審計人員長期積累的經驗進行的主觀判斷,所以極易遺漏重要的項目;三是,審計操作程序不規范,如審計人員為了降低審計成本,而隨意主觀放棄一些自認為不必要的審計程序,選用的審計方法不科學以及編寫的審計報告不明確、不公允等。
4.4 被審計單位的舞弊和不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會增加審計風險
部門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或者內部控制制度沒有根據新的法規和新的工作實際情況完善和修訂,使不符合現行法規、規章、現實情況的工作流程難以有效控制,從而導致審計控制風險的產生。部門企業在工作還存在刻意的舞弊行為,加大審計工作難度,進而增加審計。
4.5 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使審計風險的避免難度增加
審計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健全是開展審計工作的重要依據,也是約束審計行為的重要根據。如果這個法律體系不健全,CPA就會失去統一的衡量標準,增加風險機會。鑒于我國審計行業起步較晚,目前正處于調整與發展的關鍵時期,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仍有待進一步的調整與完善,因種種原因而引發的訴訟案件不斷發生,已經逐漸成為法律界關注的焦點。
4.6 會計職業界管理存在的缺陷導致不必要風險的產生
會計職業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對于會計從業人員的非有力約束以及職業道德教育的缺乏導致風險的增加。在現實中,有些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機構存在權職劃分不清,各自的職權和行使職權的方式和程序在具體事項上區分不清或是直接沒有明確劃分的問題。同時,會計師事務所在承接審計業務的時候,有時會在利益的驅使下去承接一些自身無法勝任的業務,又不能在審計程序實施的過程中嚴把質量關,這些不安定因素,都會帶來潛在的審計風險。
5 審計風險防范的控制與對策
5.1 創造良好的外部社會環境
注冊會計師得以生存和發展就必須有良好的執業環境,只有在良好的執業環境下,注冊會計師在執業時才能夠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從而保證審計質量。新《會計法》的頒布與實施,使企業的負責人成為承擔會計責任的主體,從而大大的遏制了企業會計造假現象的蔓延,為注冊會計師審計創造了良好、寬松的社會環境而提供了先決條件。
5.2 運用科學的審計方法,加強審計的獨立性
在選擇審計方法的時候,應根據具體的審計對象與審計目標、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情況、審計類型,以及審計人員素質等方面的不同而選用不同的審計方法,在整個審計程序中選用的單一的審計方法已經不再適合現代審計的要求,例如對企業財務進行審計時采用審閱法、核對法等,對企業經濟效益進行審計時采用經濟活動分析、數學分析等。目前,很多企業采用了先進的以風險導向的審計模式,以戰略觀和系統觀思想指導重大錯報風險評估和整個審計流程,這樣提高了審計效率與效果,控制審計風險。
5.3 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準則及政策,創造良好的審計環境
(1)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大遏制舞弊的力度,從而為審計人員創造良好、寬松的社會環境提供條件。
(2)建立健全審計項目審理制度。審計機關要以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為目的,以制度建設為基礎,以提高審計人員依法行政為抓手,以程序控制為重點,全面推進政府投資審計審理工作。建立報送審理、審計現場審理制度,對審計實施方案編制的針對性、合規性,審計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以及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審計結果類文書格式、反映情況和問題、適用法律法規規章、評價定性、處理處罰等重要事項實行審理監督。
(3)真正確立審計機構“獨立法人、公平競爭”的生存環境,有利于促使各審計組織真正走人市場,實現真正的企業化管理和經營。
5.4 提高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強化風險意識
(1)加強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對其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傳達恪盡職守的職業理念。
(2)規范審計人員的行為,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應該嚴格按照我國已頒布的審計準則,以及其他規范進行審計工作,履行審計義務,出具客觀、公正的審計報告。培養一批具有綜合素質的審計人員,可以推動我國審計行業的發展,降低審計風險。
(3)規范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由于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低而使得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在一定程度上很薄弱。審計職業為社會提供服務過程中,必須承擔起服務社會的職責,憑借其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精湛的業務技能,以獨立的身份發表公允的審計意見,維護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良好形象。
【參考文獻】
[1]孫珊.淺論審計風險及其防范[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l3.
[2]張潔.企業審計風險及其防范[J].財經界,2013.
[3]李天明.論審計風險及其防范[J].財務與審計,2013.
作者:才淑梅